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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前的闽台交流现状,福建涉台立法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勇于先行,为其他省市涉台地方立法提供经验;二是从构建服务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出发,就福建独特对台优势进行创制立法。突出福建地方立法的对台特色。前者包括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台湾同胞到大陆就学、就业、定居、台湾同胞参与大陆经济社会事务等方面;后者包括闽台直接往来、民间交流、涉台文物保护、近洋渔工劳务合作、闽台旅游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