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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当地时间5月10日中午12:30分,澳洲最年老的科学家——104岁的大卫·古道尔(David Goodall)教授在瑞士一家诊所自愿接受安乐死,让自己的生命小溪流向大海!
古道尔的安乐死是一个开放性的展示。
瑞士医生为古道尔静脉注射了致死性药物,主要成分是戊巴比妥钠(Nembutal,巴比妥盐类药物,是瑞士安乐死机构使用的主要药物)。之后,老人安详地离开人世,守候在他身边的是几位孙辈子女。
临终前,在签署大量必要的文书时,古道尔有点不耐烦地催促:“嘿,我们到底在等什么?”后来,古道尔吃完了他最爱的鱼薯条和奶酪蛋糕,欣赏了他最爱的贝多芬第九交响曲,接着用德语唱了一小段《欢乐颂》(Ode to Joy),现场响起一片掌声。古道尔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是:“这真是个漫长的过程!”
所有场景都在体现古道尔决意离开人世的真实心愿。
当今世界上法律允许安乐死的国家不多,即便允许,也有很多门槛,包括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现有的医学水平和技术无法治疗;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必须是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意愿或嘱托;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并原则上由医师执行。
安乐死是符合人性的,人没有决定自己出生的权利,却有选择死亡的权利。但是,选择安乐死必须是自愿的,深思熟虑的,没有丝毫的勉强和为难。古道尔并不符合患绝症的条件,所以选择安乐死尽管是自愿的,但让人感到有些许难以言说的不得已。
几个月前,古道尔在澳大利亚珀斯的家中不小心摔倒,由于是独居,一直在地板上躺了两天,直到清洁工(一说保姆)发现后将他送往医院。此后,医生告诫他,不能再自己去坐公交车,甚至不能独自过马路。为此,古道尔感到很不开心,感觉这样的生活根本没有自由和尊严可言。
从他生前的视频看,古道尔是独居,生活基本能自理。对于一位独立性很强的人来说,生活不能自理就等于是“累赘”“废物”,如同行尸走肉。或许,这才让古道尔下决心以安乐死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由于目前澳大利亚只允许罹患绝症的病人安乐死,古道尔不得不选择赴瑞士进行安乐死。瑞士也是唯一一个允许对外国人实施协助自杀的国家。
如果换一种情况,古道尔的自尊和独立性并非如此强烈,而是允许家里有保姆或在养老院通过护工和护士照料其生活,也许他不会要求安乐死,因为他的生命机能还没有彻底恶化,而且他的大脑还可以思考,甚至能做一些工作,如看稿件和写作,也就没有必要选择死亡。
古道尔的女儿凯伦(Karen Goodall-Smith)是一名临床心理学家,当然不希望父亲选择安乐死,但她和父亲坦诚地交流过生死问题,能理解父亲的选择。
所有这些情况都是人们在选择安乐死时的硬性条件。此外,还有的老人受到不得已的心理胁迫,即生存条件不只是吃喝的需求,还有被关照和心理慰藉的需求,可以简单地表达为老有所养和老有善养。缺乏这些心理需求,一些老人会被迫选择安乐死或自杀。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屡屡发生。
中国目前的法律不允许安乐死,但这并不妨碍一些老人选择自杀。根据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社会学研究》公布的结果,中国老人自杀比例是其他群体自杀比例的3倍。在一些地方,如湖北京山,有30%的老人选择用自杀来了结生命。在这个地区,甚至出现了自杀屋、自殺洞。老人认为,药儿子(喝农药)、绳儿子(上吊)、水儿子(投水)更可靠。
由于贫困和疾病,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以及情感缺失,老人不愿拖累子女,自己选择在老屋或荒坡、树林、河沟,安静地自我了结。这实际上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安乐死,但并非安乐,而是痛苦地结束生命。如果能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自杀。
老人还面临生活的另一种两难选择——“色难”。
由于色难,自尊心和独立性很强的一些老人会感到如坐针毡、如临深渊、战战兢兢、度日如年,有的甚至选择安乐死或自杀。因此,对老人的不“色难”是老有善养的高标准。物质上给予老人的养老只是低层面的养老或孝敬;对老人精神上的敬重和感情上的安慰,至少是态度上的和蔼、恭敬、耐心、谦虚才是善养。所以孔子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其实,当老有所养和老有善养的条件都能达到时,安乐死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不容易的。美国俄勒冈保健科学大学的一项安乐死的调查结果显示了这一点。在要求医生对自己实施安乐死的病人中,当真的要执行死亡时,约有90%的人会撤回他们当初的要求。
安乐死在美国俄勒冈州是合法的,但是在病人请求安乐死并被确认合乎安乐死的各项条件后,最后用药物实施安乐死的不足千分之一。这些年来,俄勒冈州的重症患者,如癌症晚期患者,要求安乐死的约占病人总数的1%,但到最后,这些要求安乐死的病人只有10%由医生按致命处方注射了药物,安静地离去,另有90%的申请者最终改变初衷,希望活下去。
其实,这个问题的症结正在于病人、老人和失能者是否被善养或善待。从事这项研究的俄勒冈保健科学大学医疗伦理中心主任苏珊·托尔等人发现,大多数要求安乐死的重症病人并非真的要求安乐死,他们只是对病痛或其他问题感到恐惧。真正的问题是,他们需要宽慰和心理疏导。事实上,当对这些人进行心理安慰,子女以和蔼、孝敬的态度对待他们,并且有充分的配伴和心理交流时,90%的人就不会要求安乐死。
如果老有所养、所医和善养,至少有大多数老人并不会要求安乐死或自杀,而是希望寿终正寝。所以,从最初的心态来看,申请安乐死的人并非是完全愿意的和没有受到逼迫的。如果住进养老院,有护工的照料和子女们的轮流探望,同时自己还能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也许古道尔就不会坚决要求安乐死了。
人类的文明正是遵循从低级到高级的路径演化,当我们在展望人类从工业文明进入信息和生态文明时代时,完全应当把老有善养的因素考虑进去。如此,在人们不幸染病或进入老年时,才不会因为老无所养和老无善养,在无助的情况下萌生安乐死的想法并坚定地实施,就像古道尔那样;或自杀,就像一些中国老人一样。
坚守这样的条件就是要牢牢扎紧杀人和自杀的栅栏,让生命善始善终。
古道尔的安乐死是一个开放性的展示。
瑞士医生为古道尔静脉注射了致死性药物,主要成分是戊巴比妥钠(Nembutal,巴比妥盐类药物,是瑞士安乐死机构使用的主要药物)。之后,老人安详地离开人世,守候在他身边的是几位孙辈子女。
临终前,在签署大量必要的文书时,古道尔有点不耐烦地催促:“嘿,我们到底在等什么?”后来,古道尔吃完了他最爱的鱼薯条和奶酪蛋糕,欣赏了他最爱的贝多芬第九交响曲,接着用德语唱了一小段《欢乐颂》(Ode to Joy),现场响起一片掌声。古道尔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是:“这真是个漫长的过程!”
所有场景都在体现古道尔决意离开人世的真实心愿。
当今世界上法律允许安乐死的国家不多,即便允许,也有很多门槛,包括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现有的医学水平和技术无法治疗;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必须是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意愿或嘱托;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并原则上由医师执行。
安乐死是符合人性的,人没有决定自己出生的权利,却有选择死亡的权利。但是,选择安乐死必须是自愿的,深思熟虑的,没有丝毫的勉强和为难。古道尔并不符合患绝症的条件,所以选择安乐死尽管是自愿的,但让人感到有些许难以言说的不得已。
几个月前,古道尔在澳大利亚珀斯的家中不小心摔倒,由于是独居,一直在地板上躺了两天,直到清洁工(一说保姆)发现后将他送往医院。此后,医生告诫他,不能再自己去坐公交车,甚至不能独自过马路。为此,古道尔感到很不开心,感觉这样的生活根本没有自由和尊严可言。
从他生前的视频看,古道尔是独居,生活基本能自理。对于一位独立性很强的人来说,生活不能自理就等于是“累赘”“废物”,如同行尸走肉。或许,这才让古道尔下决心以安乐死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由于目前澳大利亚只允许罹患绝症的病人安乐死,古道尔不得不选择赴瑞士进行安乐死。瑞士也是唯一一个允许对外国人实施协助自杀的国家。
如果换一种情况,古道尔的自尊和独立性并非如此强烈,而是允许家里有保姆或在养老院通过护工和护士照料其生活,也许他不会要求安乐死,因为他的生命机能还没有彻底恶化,而且他的大脑还可以思考,甚至能做一些工作,如看稿件和写作,也就没有必要选择死亡。
古道尔的女儿凯伦(Karen Goodall-Smith)是一名临床心理学家,当然不希望父亲选择安乐死,但她和父亲坦诚地交流过生死问题,能理解父亲的选择。
所有这些情况都是人们在选择安乐死时的硬性条件。此外,还有的老人受到不得已的心理胁迫,即生存条件不只是吃喝的需求,还有被关照和心理慰藉的需求,可以简单地表达为老有所养和老有善养。缺乏这些心理需求,一些老人会被迫选择安乐死或自杀。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屡屡发生。
中国目前的法律不允许安乐死,但这并不妨碍一些老人选择自杀。根据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社会学研究》公布的结果,中国老人自杀比例是其他群体自杀比例的3倍。在一些地方,如湖北京山,有30%的老人选择用自杀来了结生命。在这个地区,甚至出现了自杀屋、自殺洞。老人认为,药儿子(喝农药)、绳儿子(上吊)、水儿子(投水)更可靠。
由于贫困和疾病,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以及情感缺失,老人不愿拖累子女,自己选择在老屋或荒坡、树林、河沟,安静地自我了结。这实际上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安乐死,但并非安乐,而是痛苦地结束生命。如果能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自杀。
老人还面临生活的另一种两难选择——“色难”。
由于色难,自尊心和独立性很强的一些老人会感到如坐针毡、如临深渊、战战兢兢、度日如年,有的甚至选择安乐死或自杀。因此,对老人的不“色难”是老有善养的高标准。物质上给予老人的养老只是低层面的养老或孝敬;对老人精神上的敬重和感情上的安慰,至少是态度上的和蔼、恭敬、耐心、谦虚才是善养。所以孔子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其实,当老有所养和老有善养的条件都能达到时,安乐死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不容易的。美国俄勒冈保健科学大学的一项安乐死的调查结果显示了这一点。在要求医生对自己实施安乐死的病人中,当真的要执行死亡时,约有90%的人会撤回他们当初的要求。
安乐死在美国俄勒冈州是合法的,但是在病人请求安乐死并被确认合乎安乐死的各项条件后,最后用药物实施安乐死的不足千分之一。这些年来,俄勒冈州的重症患者,如癌症晚期患者,要求安乐死的约占病人总数的1%,但到最后,这些要求安乐死的病人只有10%由医生按致命处方注射了药物,安静地离去,另有90%的申请者最终改变初衷,希望活下去。
其实,这个问题的症结正在于病人、老人和失能者是否被善养或善待。从事这项研究的俄勒冈保健科学大学医疗伦理中心主任苏珊·托尔等人发现,大多数要求安乐死的重症病人并非真的要求安乐死,他们只是对病痛或其他问题感到恐惧。真正的问题是,他们需要宽慰和心理疏导。事实上,当对这些人进行心理安慰,子女以和蔼、孝敬的态度对待他们,并且有充分的配伴和心理交流时,90%的人就不会要求安乐死。
如果老有所养、所医和善养,至少有大多数老人并不会要求安乐死或自杀,而是希望寿终正寝。所以,从最初的心态来看,申请安乐死的人并非是完全愿意的和没有受到逼迫的。如果住进养老院,有护工的照料和子女们的轮流探望,同时自己还能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也许古道尔就不会坚决要求安乐死了。
人类的文明正是遵循从低级到高级的路径演化,当我们在展望人类从工业文明进入信息和生态文明时代时,完全应当把老有善养的因素考虑进去。如此,在人们不幸染病或进入老年时,才不会因为老无所养和老无善养,在无助的情况下萌生安乐死的想法并坚定地实施,就像古道尔那样;或自杀,就像一些中国老人一样。
坚守这样的条件就是要牢牢扎紧杀人和自杀的栅栏,让生命善始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