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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怒批机关干部“玩风太甚”,把打游戏、玩牌当事业的言论经媒体报道,被迅速放大,算是2011年全国范围内“整顿公务员作风”的第一炮。
从主观上不能认为季市长是在“作秀”,但在传播效果上,这类“怒批”早已沦为一出荒诞剧了。
近年来,一些公务员在上班时玩网络游戏、看电影、织毛衣、打牌、集体早退等现象频频被媒体曝光,早已不是新闻,但偏偏它又屡屡成为“新闻”。是整顿无效、还是积弊难返?
为此,有必要替季市长深度分析为何公务员会把玩牌当事业,并为医治公务员的“职业伦理缺失症”寻找药方。
职业惩罚机制是如何启动的
社会学三大开山祖师之一的杜尔凯姆曾经下过一个论断:如果没有相应的道德纪律,任何社会活动形式都不会存在。
道理很简单,在一个高度分工的社会,做什么都要遵守一定的职业道德。如果医生上班不看病、工人上班不生产、教师上班不教书、农民“上班”不种庄稼、司机上班不开车,全都去打牌玩游戏,那社会不仅乱套,而且完了。
人当然都有偷奸耍滑却想照拿钱的毛病,所以无论哪种职业里,都有人贪玩好耍。这就需要一种惩罚体系来迫使人们遵守职业道德。
农民种庄稼时,确实也可以拿玩牌当事业,但很遗憾,同村人所构成的社会评价会看不起他,庄稼没有收成的后果会惩罚他。工人也可以上班时聚在一起玩牌,但不幸的是,工厂的管理制度会严厉惩罚工人。一个营销人员同样也可以偷懒,但前提是,他不想挣钱,或者不想干了。一个餐馆服务员同样也可以玩牌,那么,后果就是他等着顾客的投诉,然后被老板惩罚。
几乎所有从事与生产和服务有关的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总会产生或好或坏的后果,并迅速得到反馈,从而影响到所工作机构的利益。在这类行业,一个员工是否能够生存,一个工厂能否发展,与他们的行为息息相关。因此,任何一家工厂都会严格制度,对员工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而员工也会具有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
职业道德和一个人的生存、工作机构的生存、甚至社会的生存息息相关,是一种基本要求,就像要求一个人遵守基本的公共道德,不能在大街上随地大小便一样,乃是一个常识。
公务员和公众在机制上被隔离
那么,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又是什么?往大处说是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往小处说至少是遵守工作纪律。但为何有的公务员就没有这个常识,屡教而不改,以致要惹得市长“怒批”呢?
季市长还举了个例子,说他听到过有公务员说“什么事,多大事,不关我的事”。甚至他还听到一个故事,南京某个局级领导在饭桌喝酒时很得意地说“我就是不干事,装呆”。
从理论上讲,好像情况不会是这个样子。
公务员无论是什么,首先是一种职业。一个人是“公务员”而不是“私务员”,就意味着,他上班必须按照职业的要求为公众办事,而不是为自己以及自己所属阶层的利益办事。用温总理的话说,他是“人民养着的”,是人民花钱请他们,他们必须为人民办事。
在市場上,一家工厂如果不能提供合格产品,那就完了,因为市场也存在选择性,你干不好,订货方就可以找别人。一个员工如果以玩牌为事业,也会受到惩罚,因为用人同样存在选择性。
从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上讲,这也适用于公务员。民主政治有两个主要的特征,其一是“主权者”是全体人民,权力者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即“权为民所赋”。所以,如果发现公务员干得不好,懈怠或者不称职,人民可以启动问责机制,甚至重新选人。其二,因为人民是公务员服务的直接对象,就像他们在饭店吃饭一样,可以评价服务员的服务好不好,并且有制度保证这一点。
而问题就出在,在现实中,由于相关机制保障的欠缺,公众却恰恰没有权利以及权力对公务员进行评价和制约。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员,与他们所服务的公众在机制上被隔离开来。公务员从权力到行为,都形成一个封闭的系统,被隔离和排斥在这一系统之外的公众无法对他们的行为施加影响。
监督和惩罚的错位
这一系统在治理的意义上是权力系统,而在管理的意义上,则是科层体制。
科层体制下,一级对一级负责,最普通的科员对科长负责,而科长对局长负责,在这里面,好像没老百姓什么事,他们既不是评价公务员行为的主体,也不是发现他们玩牌而进行惩罚的主体。评价和惩罚主体都是公务员的上级领导。比如,如果科员上班玩游戏不让科长看到,或者科长看到没有给予惩罚,那就没事。从各地对公务员上班玩游戏等行为的惩罚中,都能看到这一点。
重庆曾有两名公务员上班玩游戏,被发现后,遭到了通报批评。但有的公务员上班打游戏就被扣50%年终奖。这里的评价和惩罚主体都是上级,和公共服务的对象没有什么关系,只是权力系统、科层体制的自我纠正。
针对公务员上班玩游戏、打牌严重的现象,各地都有禁止玩游戏、上网聊天的规定,以致让人感觉,管公务员就像管根本不懂事的小孩一样。这类规定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它们都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对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监督和惩罚主体同样只是上级,而不是要承担公务员玩游戏行为后果的公众。
问题是,公众有什么办法让上级有动力和压力去监督、惩罚公务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如果公务员只是对上级负责,而公众却无法让公务员的上级对自己负责,那么,他们对公务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就无法进行约束。
另外,公众被排除在评价机制外是有问题的。因为公务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好不好,应由公众而不是上级说了算。而现宴是,无论是从监督、惩罚主体,还是评价主体的制度设置上,都存在严重的错位。公众无法通过制度的渠道对公务员施加足以影响到他们利益的评价,而只能以牢骚或网络、媒体揭露的形式来表达。正是这些错位使近年来公务员上班玩游戏、玩牌屡禁不止。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在机制上消除监督和惩罚主体的错位。其实也可以把监督和评价权交给社会。当今,在我国努力建设“责任型政府、法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对政府绩效的考核已在逐步引入社会公众评价指标,而一些地方的宫员公开述职、述廉,已经成为常态。公务员的监督和考核改革已走在路上,只是步子还需再迈大一些。
从主观上不能认为季市长是在“作秀”,但在传播效果上,这类“怒批”早已沦为一出荒诞剧了。
近年来,一些公务员在上班时玩网络游戏、看电影、织毛衣、打牌、集体早退等现象频频被媒体曝光,早已不是新闻,但偏偏它又屡屡成为“新闻”。是整顿无效、还是积弊难返?
为此,有必要替季市长深度分析为何公务员会把玩牌当事业,并为医治公务员的“职业伦理缺失症”寻找药方。
职业惩罚机制是如何启动的
社会学三大开山祖师之一的杜尔凯姆曾经下过一个论断:如果没有相应的道德纪律,任何社会活动形式都不会存在。
道理很简单,在一个高度分工的社会,做什么都要遵守一定的职业道德。如果医生上班不看病、工人上班不生产、教师上班不教书、农民“上班”不种庄稼、司机上班不开车,全都去打牌玩游戏,那社会不仅乱套,而且完了。
人当然都有偷奸耍滑却想照拿钱的毛病,所以无论哪种职业里,都有人贪玩好耍。这就需要一种惩罚体系来迫使人们遵守职业道德。
农民种庄稼时,确实也可以拿玩牌当事业,但很遗憾,同村人所构成的社会评价会看不起他,庄稼没有收成的后果会惩罚他。工人也可以上班时聚在一起玩牌,但不幸的是,工厂的管理制度会严厉惩罚工人。一个营销人员同样也可以偷懒,但前提是,他不想挣钱,或者不想干了。一个餐馆服务员同样也可以玩牌,那么,后果就是他等着顾客的投诉,然后被老板惩罚。
几乎所有从事与生产和服务有关的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总会产生或好或坏的后果,并迅速得到反馈,从而影响到所工作机构的利益。在这类行业,一个员工是否能够生存,一个工厂能否发展,与他们的行为息息相关。因此,任何一家工厂都会严格制度,对员工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而员工也会具有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
职业道德和一个人的生存、工作机构的生存、甚至社会的生存息息相关,是一种基本要求,就像要求一个人遵守基本的公共道德,不能在大街上随地大小便一样,乃是一个常识。
公务员和公众在机制上被隔离
那么,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又是什么?往大处说是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往小处说至少是遵守工作纪律。但为何有的公务员就没有这个常识,屡教而不改,以致要惹得市长“怒批”呢?
季市长还举了个例子,说他听到过有公务员说“什么事,多大事,不关我的事”。甚至他还听到一个故事,南京某个局级领导在饭桌喝酒时很得意地说“我就是不干事,装呆”。
从理论上讲,好像情况不会是这个样子。
公务员无论是什么,首先是一种职业。一个人是“公务员”而不是“私务员”,就意味着,他上班必须按照职业的要求为公众办事,而不是为自己以及自己所属阶层的利益办事。用温总理的话说,他是“人民养着的”,是人民花钱请他们,他们必须为人民办事。
在市場上,一家工厂如果不能提供合格产品,那就完了,因为市场也存在选择性,你干不好,订货方就可以找别人。一个员工如果以玩牌为事业,也会受到惩罚,因为用人同样存在选择性。
从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上讲,这也适用于公务员。民主政治有两个主要的特征,其一是“主权者”是全体人民,权力者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即“权为民所赋”。所以,如果发现公务员干得不好,懈怠或者不称职,人民可以启动问责机制,甚至重新选人。其二,因为人民是公务员服务的直接对象,就像他们在饭店吃饭一样,可以评价服务员的服务好不好,并且有制度保证这一点。
而问题就出在,在现实中,由于相关机制保障的欠缺,公众却恰恰没有权利以及权力对公务员进行评价和制约。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员,与他们所服务的公众在机制上被隔离开来。公务员从权力到行为,都形成一个封闭的系统,被隔离和排斥在这一系统之外的公众无法对他们的行为施加影响。
监督和惩罚的错位
这一系统在治理的意义上是权力系统,而在管理的意义上,则是科层体制。
科层体制下,一级对一级负责,最普通的科员对科长负责,而科长对局长负责,在这里面,好像没老百姓什么事,他们既不是评价公务员行为的主体,也不是发现他们玩牌而进行惩罚的主体。评价和惩罚主体都是公务员的上级领导。比如,如果科员上班玩游戏不让科长看到,或者科长看到没有给予惩罚,那就没事。从各地对公务员上班玩游戏等行为的惩罚中,都能看到这一点。
重庆曾有两名公务员上班玩游戏,被发现后,遭到了通报批评。但有的公务员上班打游戏就被扣50%年终奖。这里的评价和惩罚主体都是上级,和公共服务的对象没有什么关系,只是权力系统、科层体制的自我纠正。
针对公务员上班玩游戏、打牌严重的现象,各地都有禁止玩游戏、上网聊天的规定,以致让人感觉,管公务员就像管根本不懂事的小孩一样。这类规定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它们都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对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监督和惩罚主体同样只是上级,而不是要承担公务员玩游戏行为后果的公众。
问题是,公众有什么办法让上级有动力和压力去监督、惩罚公务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如果公务员只是对上级负责,而公众却无法让公务员的上级对自己负责,那么,他们对公务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就无法进行约束。
另外,公众被排除在评价机制外是有问题的。因为公务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好不好,应由公众而不是上级说了算。而现宴是,无论是从监督、惩罚主体,还是评价主体的制度设置上,都存在严重的错位。公众无法通过制度的渠道对公务员施加足以影响到他们利益的评价,而只能以牢骚或网络、媒体揭露的形式来表达。正是这些错位使近年来公务员上班玩游戏、玩牌屡禁不止。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在机制上消除监督和惩罚主体的错位。其实也可以把监督和评价权交给社会。当今,在我国努力建设“责任型政府、法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对政府绩效的考核已在逐步引入社会公众评价指标,而一些地方的宫员公开述职、述廉,已经成为常态。公务员的监督和考核改革已走在路上,只是步子还需再迈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