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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泉政文[2018]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7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