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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的《论词》专门为词正名,提出了词"别是一家"的观点,这在词学史上意义重大。她将词与诗放在同一个平台上加以区别,认为词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具有区别于诗的自身特点,而不只是对诗的延承。李清照对词提出了五点要求即高雅、协律、铺叙、典重、故实,在保持词原有特性的基础上赋予其新的意义,并就词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她的看法。"别是一家"虽有一定局限性,但其在词学上的重要意义不可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