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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正在全国逐步推进中,制度的实施对解決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对农村贫困群众在医疗方面实行的救助制度,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村群众就医难和看病难的问题,提高农村贫困群众的健康水平。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在大病医疗方面实行的救助制度,是政府部门综合应用财政手段使贫困群众直接获得某些或者全部的医疗健康服务。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贫困居民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同行有一定帮助。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贫困居民的影响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将导致逆向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试点和推广过程中,政府并没有利用自己的强制性手段推行自己的理念和想法,而是遵循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在这种背景下,逆向选择问题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农村贫困居民是否参与新型农合有自己的选择权,不同农村人群存在不同的疾病风险,并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提供具有不同费率和风险范围的多样化合约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具有较高疾病风险的人群更加倾向于参与新型农合,而健康人员常常会低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逆向选择,但是地区之间积极探索出多样化的贫困农民缴费方式,动员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其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愿参与所带来的选择性问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不可避免的出现道德风险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通过风险分担机制很好的降低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有利于消除或者减弱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的基本经济负担和精神上的负担,保证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不至于因为看病致贫,维持家庭正常的生产生活,但是有部分农民群众因为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医疗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从而增加了很多不良行为,如抽烟、酗酒等,使得个体的患病风险显著增加,大大增加了医疗支出成本,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导致了医疗服务增加,这样会显著增加参保人的实际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上升,对更好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需求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有可能会增加农民群众的医疗成本。
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贫困居民的影响
1.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切断了因病致贫的循环怪圈
在农村贫困居民群体中,因病致贫的人数占到了30~50%左右,农村贫困居民无法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得不少农民群众有病不去看,大病不敢进医院,生病后硬抗,小病成为大病。因病致贫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患病,失去了主要的劳动能力,导致家庭收入大大减少,并且加大了医疗费用的支出,造成贫困,另一种是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者出现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迅速增加,看病倾家荡产,甚至严重负债致贫。最后一种就是上述两种情况同时在一个家庭出现。疾病的出现会导致贫困居民贫困和疾病恶性循环发展,贫苦没钱医治导致更加贫困。对于这些群体来说,救助一个病人,无疑是救助了整个家庭,为其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机会。因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因病致贫的家庭,对于主要劳动力或者收入主要来源的成员来说十分重要,是农民群众重新站起,逐渐和彻底消除贫苦的重要举措。
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能够更好保证贫困居民人权
贫困居民在患病时应该获得基本的医疗救助,这是作为公民所具备的基本权利,它属于人的基本生存权的问题。生存权是人作为一个个体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的基本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每一个人都享有维护自身和家庭健康和福利的权利,包含了基本的食物供给、衣物、住房、医疗和基本的教育。一个人在丧失谋生能力的前提下,享有基本的保障。我国党中央和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对人权的保障,将公民的生存权、政治权和社会生活的全体全部纳入到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因此,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病人进行救助,对贫困居民进行医疗救助,充分体现了我国尊重人权和人道的理念。健康是人类生存的一种状态,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条件,因此,医疗作为保障个人健康,保证个体正常生活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开展农村医疗救助,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体现,是保证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体现,同时更是保证农民群众依法享受基本医疗权利的主要体现。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体现了我国对人权保护的重视,对更好保证贫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农村贫困居民是弱势群体,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更好改善贫困居民生活质量,减少疾病痛苦有着很大的帮助。在今后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对两项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单位为新疆昌吉市榆树沟镇卫生院)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贫困居民的影响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将导致逆向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试点和推广过程中,政府并没有利用自己的强制性手段推行自己的理念和想法,而是遵循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在这种背景下,逆向选择问题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农村贫困居民是否参与新型农合有自己的选择权,不同农村人群存在不同的疾病风险,并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提供具有不同费率和风险范围的多样化合约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具有较高疾病风险的人群更加倾向于参与新型农合,而健康人员常常会低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逆向选择,但是地区之间积极探索出多样化的贫困农民缴费方式,动员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其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愿参与所带来的选择性问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不可避免的出现道德风险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通过风险分担机制很好的降低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有利于消除或者减弱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的基本经济负担和精神上的负担,保证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不至于因为看病致贫,维持家庭正常的生产生活,但是有部分农民群众因为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医疗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从而增加了很多不良行为,如抽烟、酗酒等,使得个体的患病风险显著增加,大大增加了医疗支出成本,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导致了医疗服务增加,这样会显著增加参保人的实际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上升,对更好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需求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有可能会增加农民群众的医疗成本。
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贫困居民的影响
1.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切断了因病致贫的循环怪圈
在农村贫困居民群体中,因病致贫的人数占到了30~50%左右,农村贫困居民无法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使得不少农民群众有病不去看,大病不敢进医院,生病后硬抗,小病成为大病。因病致贫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患病,失去了主要的劳动能力,导致家庭收入大大减少,并且加大了医疗费用的支出,造成贫困,另一种是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者出现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迅速增加,看病倾家荡产,甚至严重负债致贫。最后一种就是上述两种情况同时在一个家庭出现。疾病的出现会导致贫困居民贫困和疾病恶性循环发展,贫苦没钱医治导致更加贫困。对于这些群体来说,救助一个病人,无疑是救助了整个家庭,为其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机会。因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因病致贫的家庭,对于主要劳动力或者收入主要来源的成员来说十分重要,是农民群众重新站起,逐渐和彻底消除贫苦的重要举措。
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能够更好保证贫困居民人权
贫困居民在患病时应该获得基本的医疗救助,这是作为公民所具备的基本权利,它属于人的基本生存权的问题。生存权是人作为一个个体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的基本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每一个人都享有维护自身和家庭健康和福利的权利,包含了基本的食物供给、衣物、住房、医疗和基本的教育。一个人在丧失谋生能力的前提下,享有基本的保障。我国党中央和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对人权的保障,将公民的生存权、政治权和社会生活的全体全部纳入到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因此,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病人进行救助,对贫困居民进行医疗救助,充分体现了我国尊重人权和人道的理念。健康是人类生存的一种状态,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条件,因此,医疗作为保障个人健康,保证个体正常生活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开展农村医疗救助,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体现,是保证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体现,同时更是保证农民群众依法享受基本医疗权利的主要体现。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体现了我国对人权保护的重视,对更好保证贫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农村贫困居民是弱势群体,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更好改善贫困居民生活质量,减少疾病痛苦有着很大的帮助。在今后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对两项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单位为新疆昌吉市榆树沟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