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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之规定,各地在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方面,均相继出台了一些具体的相关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基本做到了依法依规实施管理监督,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审计机关通过对工程决算审计,为公共财政节约了大量资金。
通过审计监督实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笔者发现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三大问题。
1.有些项目设计、规划、论证不合理、不充分,导致半途或完工后推倒重来,浪费资金或者没有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工程结算中增加工程造价普遍存在,且增加幅度较大,如某国防动员指挥中心送审876万元,核减217万元,核减率达24.8%。同时存在增加额度超过合同金额的10%时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规定,有的增加幅度达70%。
2.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少数单位采取肢解项目,大吨小标等手段来规避招标,致使项目没有得到充分竞争,有的项目存在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严重破坏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工程设计变更频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随意变更,造成原有中标价格不能执行,施工单位在结算时就会根据合同要求增加工程造价。部分项目甲方工地代表及监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价控制意识不强。
如何解决和规避这些问题:
1.严格把好三关:决策关、管理关、监督关。
(1)决策关。决策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坏。但决策之前应认真把好项目预审关,从项目建设的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包括环评、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决策层才能站在更高层面上作出正确决策。
(2)管理关。决策层一经作出了决策,如何管理项目就显得尤为重要。
管理涉及诸多层面,有设计预算管理、招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验收等等。也可归纳为三关:设计预算关、招标合同关、施工验收关。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把关。
(3)监督关。无论人和事,缺乏监督就容易出问题、出偏差,建设一个项目同样是如此,监督到位了,项目和资金运行也就安全了,不会浪费了,至少会少出冤枉钱。监督有很多种形式,站在审计和资金安全运行角度,应重点抓好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具体一点就是工程款的拨付时机和办法应严格把关。
2.严格细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1)理顺发改、财政、建设、招投标中心、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关系。要建立合理高效的监管体制,完善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决策、管理、监督”三分离原则,发改部门侧重于项目预审,只有在论证充分的情况下才可提交决策层商确;财政部门侧重于资金安排和拨付过程的管理,可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后付70%工程款,其余部分待决算审计后再行结算手续;审计部门侧重于做好相关监督工作,并在方向上突出监督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及重要环节,确定审计监督为法定监督和最终监督。
(2)整顿、规范招投标秩序。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督的同时,应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和跟踪督查力度。对将项目化整为零或部分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对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以补充协议形式违反招投标法的问题,应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另外,应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避免施工单位以“合法”形式逃避监督,切实解决目前工程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串标、围标、恶意低价中标问题。
(3)严格执行合同,控制减少增加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管,要督促施工方案选择时的科学性、经济性,建立健全工程联系单的分级审核制,严格控制变更联系单,减少随意性,堵塞借变更联系单来虚增工程量和高报材料设备价格等漏洞;督促设计、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
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真正严格把好三大关口,工程建成后,一定是安全工程、惠民工程、靓丽工程。财政资金使用一定会达到经济、社会效益双赢。
(作者单位:九江县审计局)
通过审计监督实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笔者发现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三大问题。
1.有些项目设计、规划、论证不合理、不充分,导致半途或完工后推倒重来,浪费资金或者没有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工程结算中增加工程造价普遍存在,且增加幅度较大,如某国防动员指挥中心送审876万元,核减217万元,核减率达24.8%。同时存在增加额度超过合同金额的10%时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规定,有的增加幅度达70%。
2.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少数单位采取肢解项目,大吨小标等手段来规避招标,致使项目没有得到充分竞争,有的项目存在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严重破坏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工程设计变更频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随意变更,造成原有中标价格不能执行,施工单位在结算时就会根据合同要求增加工程造价。部分项目甲方工地代表及监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价控制意识不强。
如何解决和规避这些问题:
1.严格把好三关:决策关、管理关、监督关。
(1)决策关。决策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坏。但决策之前应认真把好项目预审关,从项目建设的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包括环评、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决策层才能站在更高层面上作出正确决策。
(2)管理关。决策层一经作出了决策,如何管理项目就显得尤为重要。
管理涉及诸多层面,有设计预算管理、招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验收等等。也可归纳为三关:设计预算关、招标合同关、施工验收关。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把关。
(3)监督关。无论人和事,缺乏监督就容易出问题、出偏差,建设一个项目同样是如此,监督到位了,项目和资金运行也就安全了,不会浪费了,至少会少出冤枉钱。监督有很多种形式,站在审计和资金安全运行角度,应重点抓好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具体一点就是工程款的拨付时机和办法应严格把关。
2.严格细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1)理顺发改、财政、建设、招投标中心、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关系。要建立合理高效的监管体制,完善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决策、管理、监督”三分离原则,发改部门侧重于项目预审,只有在论证充分的情况下才可提交决策层商确;财政部门侧重于资金安排和拨付过程的管理,可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后付70%工程款,其余部分待决算审计后再行结算手续;审计部门侧重于做好相关监督工作,并在方向上突出监督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及重要环节,确定审计监督为法定监督和最终监督。
(2)整顿、规范招投标秩序。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督的同时,应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和跟踪督查力度。对将项目化整为零或部分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对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以补充协议形式违反招投标法的问题,应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另外,应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避免施工单位以“合法”形式逃避监督,切实解决目前工程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串标、围标、恶意低价中标问题。
(3)严格执行合同,控制减少增加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管,要督促施工方案选择时的科学性、经济性,建立健全工程联系单的分级审核制,严格控制变更联系单,减少随意性,堵塞借变更联系单来虚增工程量和高报材料设备价格等漏洞;督促设计、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
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真正严格把好三大关口,工程建成后,一定是安全工程、惠民工程、靓丽工程。财政资金使用一定会达到经济、社会效益双赢。
(作者单位:九江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