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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推进,有利于保障基金支付能力,规范操作,分散基金风险。其统筹支付标准,统筹经办流程,统筹业务经办系统的具体措施,也有利于更好的为参保职工及用人单位服务。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机构设置状况不一,人员专业素质不同,以及权责划分不一等问题,应高度重视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加强经办队伍建设,促进业务标准化流程设计,充分利用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
【关键词】工伤保险经办;提高统筹层次;策略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承担了保障工伤、职业病的职工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分散单位的用工风险的双重职责。早在2011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就提出除基本養老保险外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要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但到目前为止,各省(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进度各不相同。其中江苏省在2020年提出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
1.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必要性分析
1.1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有利于分散基金风险,增强保障支付的能力 由于工伤保险的特殊性,特别是在有重大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往往多名工亡职工的基金支出,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区县级工伤保险基金的结存金额。截止2019年,在我省范围,各个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的备付月份各不相同。最高的某市,基金备付月份高达17.14个月。最低的苏北某县,工伤保险基金的备付月份仅0.67个月。省内各地区间的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区别巨大。
1.2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有利于保障劳动力的流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各地区间的人员流动就业更加频繁。工伤基金统筹层次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劳动力的流动。特别是针对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等社会群体而言。由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规定,未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擅自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而省级统筹实施所带来的省级信息系统的上线,省内各经办地区间业务口径流程的统一,显而易见对于经常跨地区,就业的职工而言是有利的。
1.3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有利于规范基金管理 统筹层次低,经办管理的单位多,受到人员、技术、能力等非制度因素的影响大,基金运行本身蕴含很大风险,而且这种状况持续的时间越久,风险越大,越不利于以后实现省级统筹。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在资金管理上移的同时,更是管理权限的上移,有助于实现经办管理更高水平的统一规范。
2.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对经办工作的影响
2.1统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支付标准 在省级统筹以后在全省范围内将按统一的计发标准来计发工伤保险的待遇的项目。如省级统筹之前。各地区按照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社平工资的60%为下线,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省级统筹后,全省范围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统一规定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又如省级统筹之前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职工的生活护理费,省内某地区每月标准为3922元。而全省范围内,同样条件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最低为2712元。在省级统筹实施后这种情况将得到缓解。
2.2统一经办流程 各经办机构在业务经办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强化工伤业务经办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要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做到操作口径统一、经办模式统一、申报流程统一;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参保地归属责任制。如在省级统筹之前,省内某市区,在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受理环节就各不相同,有市级受理的,有区级受理的,有区级和街道同时受理的。受理时间有每月上半月实现受理,也有每月正常工作日内均可受理的。省级统筹后,工伤保险受理地点实现了全市范围内通报。受理时限也实现了正常业务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大额特殊业务,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这极大的方便了工伤职工和用工单位。
2.3统一业务经办系统 全省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实现工伤保险业务系统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提供支撑。落实“放管服”要求,按照“智能、便捷、高效”原则,规范经办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加强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接口和全省集中的数据库,促进全省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智能应用。
3.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中存在的问题
3.1机构设置情况不一 在省级统筹之前,省内各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设置的情况各不相同,有单独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有工伤、医保、社保合并成立的统一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在经办中心内部,工伤医保生育在同一部门内统一经办。也有工伤保险和社保统一设立的统一的单独的社保中心。
3.2人员专业素质各有不同 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目前的工伤保险经办队伍中,专业有医疗临床专业的,有财务管理专业的,有计算机信息专业的。人员专业素质各不相同,而省级统筹的推进,特别是省级统一信息系统的推进,对人员医疗,财务,计算机等等综合素质均有所涉猎。如果不加以统一的培训,人员综合素质的不足,所带来的医疗用药合理性尺度的掌握,以及工伤保险政策把握的能力,还有对定点协议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中存在问题的把握能力,都会有所提现。
3.3行政、经办间权责划分不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工伤保险的工伤关系行政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等工作。而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的是工伤待遇的审核计发,工伤康复、辅助器具的费用报销,二者在大的方向上,权责划分很明确。但省级统筹所带来的,各地区间在工伤保险的业务流程上,行政经办的权限却各有差别。具体来说,工伤职工是属于建筑企业中的城镇职工,还是属于建筑业农民工。是属于企业城镇职工,还是属于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前的老工伤职工。人员身份的界定权限由经办机构还是由行政掌握。又如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参保状况是多重劳动关系参保人员,还是人事代理参保人员,亦或是企业借用(共享用工)人员,还是未参保人员,其界定工作是由经办机构还是行政机关负责。 4.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策略
4.1提高重视程度,统一设置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虽然是社保中的一个小险种,赔付人数、赔付金额。在社保各险种中都是小弟弟。但是由于工伤事故的突发性。对企业用工风险,对生产工作造成的影响都很巨大。要加强对工伤保险的重视程度。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通过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以及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重要性认识程度的提高,切实促进工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
4.2加强工伤保险经办队伍建设,培养优秀的综合型建设人才工伤保险的经办工作需要具有综合知识的人才来负责,这样才能促进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效率以及经办能力的提升,为此,经办机构,一方面应引进优秀的综合型人才,明确人员身份,提高经办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确保他们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经办工作之中。另一方面即使暂时因为实际困难,难以引进优秀的经办人才,也要定时邀请专家进行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经办队伍素质,以培养出优秀的经办人才。
4.3加强业务标准化流程设计,促进经办水平的提升在省级统筹的推进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业务标准化流程设计,明确业务流程中个角色职责权利,规范行政经办业务角色,明确业务受理材料及受理途径,经办时限等流程要素,促进经办水平的提升。
4.4充分应用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工傷保险是一个政策性极强的险种。在工伤保险的经办过程中,常常需要考虑到社会保险征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建筑业项目信息,医疗就诊信息等多方面的因素。传统的人工审核,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在重复性的面临多种审核因素的情况下,极易出现经办差错,也不利于为参保职工服务。在省级统筹的推进过程中,应考虑建立高度智能化工伤保险经办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减少参保职工在工伤认定鉴定,费用申报等环节中的申报负担,加强网络化经办受理,工伤费用市民卡刷卡支付,APP费用查询,手机资格认证等新技术的利用。在工伤经办的过程中也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多因素的费用审核,减少差错,维护基金安全。
结束语:
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推进,即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期盼,应充分考虑,仔细谋划,促进工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更好的为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服务。
参考文献:
[1]王腾飞,实现省级统筹对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的分析[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障,2018(2):28-29.
[2]张军,对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一些思考[J].中国医疗保险,2018(2):66-69.
[3]熊杰,我国工伤保险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作者单位:南京市六合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键词】工伤保险经办;提高统筹层次;策略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承担了保障工伤、职业病的职工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分散单位的用工风险的双重职责。早在2011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就提出除基本養老保险外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要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但到目前为止,各省(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进度各不相同。其中江苏省在2020年提出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
1.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必要性分析
1.1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有利于分散基金风险,增强保障支付的能力 由于工伤保险的特殊性,特别是在有重大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往往多名工亡职工的基金支出,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区县级工伤保险基金的结存金额。截止2019年,在我省范围,各个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的备付月份各不相同。最高的某市,基金备付月份高达17.14个月。最低的苏北某县,工伤保险基金的备付月份仅0.67个月。省内各地区间的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区别巨大。
1.2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有利于保障劳动力的流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各地区间的人员流动就业更加频繁。工伤基金统筹层次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劳动力的流动。特别是针对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等社会群体而言。由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规定,未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擅自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而省级统筹实施所带来的省级信息系统的上线,省内各经办地区间业务口径流程的统一,显而易见对于经常跨地区,就业的职工而言是有利的。
1.3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有利于规范基金管理 统筹层次低,经办管理的单位多,受到人员、技术、能力等非制度因素的影响大,基金运行本身蕴含很大风险,而且这种状况持续的时间越久,风险越大,越不利于以后实现省级统筹。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在资金管理上移的同时,更是管理权限的上移,有助于实现经办管理更高水平的统一规范。
2.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对经办工作的影响
2.1统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支付标准 在省级统筹以后在全省范围内将按统一的计发标准来计发工伤保险的待遇的项目。如省级统筹之前。各地区按照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社平工资的60%为下线,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省级统筹后,全省范围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统一规定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又如省级统筹之前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职工的生活护理费,省内某地区每月标准为3922元。而全省范围内,同样条件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最低为2712元。在省级统筹实施后这种情况将得到缓解。
2.2统一经办流程 各经办机构在业务经办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强化工伤业务经办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要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做到操作口径统一、经办模式统一、申报流程统一;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参保地归属责任制。如在省级统筹之前,省内某市区,在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受理环节就各不相同,有市级受理的,有区级受理的,有区级和街道同时受理的。受理时间有每月上半月实现受理,也有每月正常工作日内均可受理的。省级统筹后,工伤保险受理地点实现了全市范围内通报。受理时限也实现了正常业务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大额特殊业务,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这极大的方便了工伤职工和用工单位。
2.3统一业务经办系统 全省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实现工伤保险业务系统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提供支撑。落实“放管服”要求,按照“智能、便捷、高效”原则,规范经办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加强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接口和全省集中的数据库,促进全省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智能应用。
3.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中存在的问题
3.1机构设置情况不一 在省级统筹之前,省内各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设置的情况各不相同,有单独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有工伤、医保、社保合并成立的统一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在经办中心内部,工伤医保生育在同一部门内统一经办。也有工伤保险和社保统一设立的统一的单独的社保中心。
3.2人员专业素质各有不同 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目前的工伤保险经办队伍中,专业有医疗临床专业的,有财务管理专业的,有计算机信息专业的。人员专业素质各不相同,而省级统筹的推进,特别是省级统一信息系统的推进,对人员医疗,财务,计算机等等综合素质均有所涉猎。如果不加以统一的培训,人员综合素质的不足,所带来的医疗用药合理性尺度的掌握,以及工伤保险政策把握的能力,还有对定点协议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中存在问题的把握能力,都会有所提现。
3.3行政、经办间权责划分不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工伤保险的工伤关系行政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等工作。而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的是工伤待遇的审核计发,工伤康复、辅助器具的费用报销,二者在大的方向上,权责划分很明确。但省级统筹所带来的,各地区间在工伤保险的业务流程上,行政经办的权限却各有差别。具体来说,工伤职工是属于建筑企业中的城镇职工,还是属于建筑业农民工。是属于企业城镇职工,还是属于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前的老工伤职工。人员身份的界定权限由经办机构还是由行政掌握。又如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参保状况是多重劳动关系参保人员,还是人事代理参保人员,亦或是企业借用(共享用工)人员,还是未参保人员,其界定工作是由经办机构还是行政机关负责。 4.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策略
4.1提高重视程度,统一设置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虽然是社保中的一个小险种,赔付人数、赔付金额。在社保各险种中都是小弟弟。但是由于工伤事故的突发性。对企业用工风险,对生产工作造成的影响都很巨大。要加强对工伤保险的重视程度。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通过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以及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重要性认识程度的提高,切实促进工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
4.2加强工伤保险经办队伍建设,培养优秀的综合型建设人才工伤保险的经办工作需要具有综合知识的人才来负责,这样才能促进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效率以及经办能力的提升,为此,经办机构,一方面应引进优秀的综合型人才,明确人员身份,提高经办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确保他们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经办工作之中。另一方面即使暂时因为实际困难,难以引进优秀的经办人才,也要定时邀请专家进行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经办队伍素质,以培养出优秀的经办人才。
4.3加强业务标准化流程设计,促进经办水平的提升在省级统筹的推进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业务标准化流程设计,明确业务流程中个角色职责权利,规范行政经办业务角色,明确业务受理材料及受理途径,经办时限等流程要素,促进经办水平的提升。
4.4充分应用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工傷保险是一个政策性极强的险种。在工伤保险的经办过程中,常常需要考虑到社会保险征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建筑业项目信息,医疗就诊信息等多方面的因素。传统的人工审核,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在重复性的面临多种审核因素的情况下,极易出现经办差错,也不利于为参保职工服务。在省级统筹的推进过程中,应考虑建立高度智能化工伤保险经办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减少参保职工在工伤认定鉴定,费用申报等环节中的申报负担,加强网络化经办受理,工伤费用市民卡刷卡支付,APP费用查询,手机资格认证等新技术的利用。在工伤经办的过程中也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多因素的费用审核,减少差错,维护基金安全。
结束语:
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推进,即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期盼,应充分考虑,仔细谋划,促进工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更好的为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服务。
参考文献:
[1]王腾飞,实现省级统筹对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的分析[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障,2018(2):28-29.
[2]张军,对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一些思考[J].中国医疗保险,2018(2):66-69.
[3]熊杰,我国工伤保险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作者单位:南京市六合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