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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经第九届全国人大批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并相继实施,这是我国林业生产力布局的一次重大调整,其投资之巨、建设规模之大、覆盖面之广在国内外都是空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