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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的本质是知识经济,作为一个动态的经济概念,新经济在不同时期其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虽然新经济在不同时期都有着不尽相同的内涵,但却保留着一个永恒的特征——创新。
在我国,“新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尤其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我国提出了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发展思路,制订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确定了7个关键领域,23个重点方向,将“新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了具体而有针对性的新兴产业发展上,为新经济的发展拓宽了道路。但即便如此,我国以新兴产业带动的新经济发展的步伐仍显缓慢,“传统产业升级难,新兴产业生根艰”形象地概括了我国新经济发展的彷徨。正如前文所述,新经济的最基本特征在创新,而我国“新经济”发展的软肋恰恰就是创新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我国本土工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仍然投入不足。统计资料显示,世界500强企业平均每个的技术开发费用占其销售额的5%~10%,而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足2%。我国高科技领域中的发明专利,如无线电传输、移动通信、半导体、西药、计算机领域,来自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分别占93%、91%、85%、69%、60%。核心部件、尖端制造设备方面仍严重依赖进口。
二、我国企业目前仍是重引进、轻吸收。一些企业在技术引进费用和技术消化费用的投入比在最高峰时超过了12∶1,即花12元引进花1元钱消化,出现了技术上“落后、引进、再落后、再引进”的循环局面。亚洲四小龙在经济高速发展期间,通常用40%~50%的钱用于先进国家的软技术,而我国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里用来购买软技术方面的资金通常不超过10%,90%的钱是购买硬件设备。
三、我国企业在管理制度和生产方式创新方面,步伐仍然缓慢。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仍然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董事会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私营企业仍然多为较为落后的家族治理,管理上的家长制和决策上的一言堂制约了企业管理制度和生产方式的创新。
犹如身体的疾病是由于内部的基因缺陷和外部的不良环境所引发,我国新经济发展缓慢的病因也与我国企业内在的发展方式缺陷和一些外部制度的不健全息息相关。
其中企业的自身缺陷包括:
生产方式粗放。我国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驱动,靠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驱动,是“要素或投入驱动型”,而非“效率驱动型”。1993~2003年,我国GDP以年均8.6%的速度持续增长,但我国大陆企业的投资回报率仅为24%,而同一期间,美国企业的投资回报率为84.7%。现在,我国的单位资源平均产出不足发达国家的1/10。由于我国劳动力成本较低,资源定价偏低,使得我国企业可以长期依赖低成本优势发展,对技术、管理创新的内在需求不强。
企业管理体制制约。重引进,不重吸收,重硬件投入,轻软件提升,除了有企业家本身的短视之外,还存在深层的体制根源。国有企业领导是有任期的,在当前国企负责人考核机制下,这些人更希望能引进立竿见影的技术和看得见的硬件设备,而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研发的投入需要更多的时间和金钱,且成效并不直观,不少国有企业领导不愿冒此风险。因此在技术引进上乐于花钱,而对消化、吸收却吝于投入。
外部的因素制约包括:
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力度不足,企业维权成本过高,导致了创新不如仿制,而自己的创新成果一旦被别人仿制却又得不到足够的赔偿,企业创新的动力就会受到致命的影响。
中小企业融资难。创新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我国投入技术创新应用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拨款,且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用于企业的相对较少且主要集中在大型的国有企业集团,而创新活动活跃广大中小企业,却是创新融资的弱势群体。我国金融业严格的准入管制,使得面向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求助于民间融资机构的中小企业不得不为贷款而面对更高的利率。融资的高成本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限制了企业的创新活动。
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摇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等不规范行为和不确定因素使我国企业的交易成本居高不下,造成了企业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和对当前行为的短视化,而对于技术、管理创新这种周期长、投入大、收益不确定的行为,自然不会抱有太大的热情。
为消除以上制约企业创新能力的不利因素,激发我国“新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改变企业粗放的生产方式。充分利用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利时机,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企业转变生产方式。通过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诸如环保法律、技术标准、安全卫生法规等法律法规,促使企业逐步淘汰传统的低成本、高消耗的生产方式。
第二、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需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加强企业董事会职能,特别是制定企业长远战略规划的和任免企业负责人(总经理)的职能,并加强对负责人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考核,保证企业长期性的创新战略能够得到一以贯之的执行而不因企业负责人的变更而改变。
第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执法,向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资源。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高其违法成本。消除产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开地方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并作为衡量地方投资环境的重要指标,对知识产权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加强对企业和公民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提高他们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树立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同等重要的观念。
第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培育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促进金融创新,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释放其创新能力。更多地依靠利率汇率等市场化的相对透明和可预期的政策工具,降低面向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的准入管制,形成市场化的面向小企业的竞争环境,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降低金融准入门槛,放松管制,合理有序引导民间融资市场发展,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
第五、优化市场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消除行业垄断和隐性歧视,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更加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避免政策的频繁变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合理减化创业审批流程,降低创业成本,减轻企业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预期,建立起使创新能安全的获得应有回报的政策环境。企业才能够更多的将时间和资源投入到创新活动中,为创新提供的持久动力。
在我国,“新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尤其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我国提出了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发展思路,制订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确定了7个关键领域,23个重点方向,将“新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了具体而有针对性的新兴产业发展上,为新经济的发展拓宽了道路。但即便如此,我国以新兴产业带动的新经济发展的步伐仍显缓慢,“传统产业升级难,新兴产业生根艰”形象地概括了我国新经济发展的彷徨。正如前文所述,新经济的最基本特征在创新,而我国“新经济”发展的软肋恰恰就是创新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我国本土工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仍然投入不足。统计资料显示,世界500强企业平均每个的技术开发费用占其销售额的5%~10%,而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足2%。我国高科技领域中的发明专利,如无线电传输、移动通信、半导体、西药、计算机领域,来自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分别占93%、91%、85%、69%、60%。核心部件、尖端制造设备方面仍严重依赖进口。
二、我国企业目前仍是重引进、轻吸收。一些企业在技术引进费用和技术消化费用的投入比在最高峰时超过了12∶1,即花12元引进花1元钱消化,出现了技术上“落后、引进、再落后、再引进”的循环局面。亚洲四小龙在经济高速发展期间,通常用40%~50%的钱用于先进国家的软技术,而我国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里用来购买软技术方面的资金通常不超过10%,90%的钱是购买硬件设备。
三、我国企业在管理制度和生产方式创新方面,步伐仍然缓慢。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仍然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董事会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私营企业仍然多为较为落后的家族治理,管理上的家长制和决策上的一言堂制约了企业管理制度和生产方式的创新。
犹如身体的疾病是由于内部的基因缺陷和外部的不良环境所引发,我国新经济发展缓慢的病因也与我国企业内在的发展方式缺陷和一些外部制度的不健全息息相关。
其中企业的自身缺陷包括:
生产方式粗放。我国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驱动,靠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驱动,是“要素或投入驱动型”,而非“效率驱动型”。1993~2003年,我国GDP以年均8.6%的速度持续增长,但我国大陆企业的投资回报率仅为24%,而同一期间,美国企业的投资回报率为84.7%。现在,我国的单位资源平均产出不足发达国家的1/10。由于我国劳动力成本较低,资源定价偏低,使得我国企业可以长期依赖低成本优势发展,对技术、管理创新的内在需求不强。
企业管理体制制约。重引进,不重吸收,重硬件投入,轻软件提升,除了有企业家本身的短视之外,还存在深层的体制根源。国有企业领导是有任期的,在当前国企负责人考核机制下,这些人更希望能引进立竿见影的技术和看得见的硬件设备,而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研发的投入需要更多的时间和金钱,且成效并不直观,不少国有企业领导不愿冒此风险。因此在技术引进上乐于花钱,而对消化、吸收却吝于投入。
外部的因素制约包括:
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力度不足,企业维权成本过高,导致了创新不如仿制,而自己的创新成果一旦被别人仿制却又得不到足够的赔偿,企业创新的动力就会受到致命的影响。
中小企业融资难。创新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我国投入技术创新应用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拨款,且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用于企业的相对较少且主要集中在大型的国有企业集团,而创新活动活跃广大中小企业,却是创新融资的弱势群体。我国金融业严格的准入管制,使得面向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求助于民间融资机构的中小企业不得不为贷款而面对更高的利率。融资的高成本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限制了企业的创新活动。
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摇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等不规范行为和不确定因素使我国企业的交易成本居高不下,造成了企业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和对当前行为的短视化,而对于技术、管理创新这种周期长、投入大、收益不确定的行为,自然不会抱有太大的热情。
为消除以上制约企业创新能力的不利因素,激发我国“新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改变企业粗放的生产方式。充分利用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利时机,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企业转变生产方式。通过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诸如环保法律、技术标准、安全卫生法规等法律法规,促使企业逐步淘汰传统的低成本、高消耗的生产方式。
第二、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需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加强企业董事会职能,特别是制定企业长远战略规划的和任免企业负责人(总经理)的职能,并加强对负责人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考核,保证企业长期性的创新战略能够得到一以贯之的执行而不因企业负责人的变更而改变。
第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执法,向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资源。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高其违法成本。消除产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开地方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并作为衡量地方投资环境的重要指标,对知识产权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加强对企业和公民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提高他们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树立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同等重要的观念。
第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培育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促进金融创新,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释放其创新能力。更多地依靠利率汇率等市场化的相对透明和可预期的政策工具,降低面向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的准入管制,形成市场化的面向小企业的竞争环境,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降低金融准入门槛,放松管制,合理有序引导民间融资市场发展,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
第五、优化市场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消除行业垄断和隐性歧视,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更加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避免政策的频繁变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合理减化创业审批流程,降低创业成本,减轻企业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预期,建立起使创新能安全的获得应有回报的政策环境。企业才能够更多的将时间和资源投入到创新活动中,为创新提供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