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荷兰乳业发展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思考

来源 :农产品市场周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sxy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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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很长时间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公共话题。为什么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定是有原因的,各方面都在思考研究这件事情。从短期看,有的人说是跟文化传统有关系,跟技术有关系,当然更多的说法是跟体制机制有关系。
  解决产品质量问题还是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欧洲一些国家所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很安全,荷兰是一个典型代表,其国内的乳业公司皇家菲仕兰是全球最大的乳品公司之一。总的来看,荷兰的乳业组织有几个特点。
  私有权的问题
  私有权看起来是私有财产,自己可以支配,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只要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一旦进入市场发生经济活动,就必然产生外部性,对这种外部性的干预,所谓的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差额的调整,就一定会发生公共行为。这个公共行为必然就跟经济活动主体的私有角色形成一个冲突,让其被迫作出调整,对于外部性对经济活动主体强制性地调整,其实出发点应该是公共利益。私有权不是绝对的,在整个产业体系中,农民决策自主性的空间其实在压缩,特别是在生产领域。我们注意到消费领域消费者的自由度增加了,生产领域农场主的自由度减少了,不是为所欲为的这么一个资本家,因为各类公共机构对他的行为都有调整,这种调整就体现了社会主义,为什么?因为他追求的是公正、是经济利益。什么都归结为私有制,说起来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情。
  社会主义核心就是体现社会公正。在荷兰的乳业生产体系当中,这一点表现的相当突出。你去问农场主,很多事情他不敢做,都有规则限制。特别是涉及到商品的质量,他都是小心翼翼的,不能像马克思在200年前写的,不能把石灰掺到奶酪里面去,英国当时就有这种情况,这都是权利结构的变化。
  农场主高度依赖合作社
  合作社从农场主的生产最后到产品销售、质量监管,全方位介入。刚才讲到外部性的问题,政府固然对外部性要做一个处置,合作社也要做处置,所以我们说的公共机构不仅仅是政府,合作社国际协定、国际组织和政府都是可以针对所谓外部性问题给出行动的公共部门,不能说公共部门只是政府。
  政府、合作社、大学组成的“金三角”
  “金三角”在荷兰是非常有名的、有广泛影响的架构,政府、合作社和大学之间形成一个紧密的合作,涉及从经营、管理到差别质量的维护。
  跨国合作社
  前面虽然提到了合作社,但是没有讲到合作社的规模问题。荷兰的合作社Friesland和Campina,原来有很多合作社,最后合并。两个合作社在2008年合并,有瑞士的、德国的、比利时的农场主参加他们的合作社,比例非常大,基本95%以上的农场主都参加他们的合作社。规模大就决定了如果监管不严,产生质量问题的风险就特别大,这是他们下重力抓质量监控的原因之一。
  以上我只是从体制机制上介绍了一下荷兰乳业的生产,特别是质量管理的一些情况。
  对于我国从荷兰做法当中受到什么样的启示。我还是想说所有权的问题,中国的改革大家都知道,要给农民长期不变、长久不变的承包经营权,这个工作在我们看来,是有利于形成类似于荷兰农场主的那样一个制度,但是我们在工作当中确实还存在很多问题。
  再一个是农业管理体制。荷兰的公共部门,政府、欧盟、国际协定、合作社都介入产品质量的控制中,我们也是有多种公共机构,当然合作社表现不够好,发育不够。从国家农业经济管理看的话,主要问题还是集中和分散处理不好,该集中的没有集中好,该分散的分散不够,特别是在土地管理问题上表现得比较突出,土地管理的僵化给经济结构调整带来很大麻烦。现在国内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政策支持的重点要放在家庭农场上,对现在以城市资本为主体的龙头企业的支持要打一个问号。
  除此之外,合作社的政策也是特别需要调整的,我们至今把合作社和村庄组织结合起来,合作社一定要和村委会这样的行政管理体系分开。我们国内也出现跨乡的、跨县的、跨市的、跨省的合作社,我觉得完全可以,荷兰合作社不只在荷兰本土,别的国家也会有荷兰的合作社。现在,国内有些省里下出指令,合作社要增长多少,合作社的数量不能越多越好,我的看法是越少越好,你不能下指令,增长多少多少,这是给人一个信息,多了比少了好,我觉得这个思路要调整。
  (以上专家、学者主题发言由本刊记者毛绪强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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