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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不论人们是否赞同死刑废止论,死刑的存废之争已具有毋庸置疑的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我国虽然也存在这种讨论,但长期以来,这些讨论主要是在刑法学界中展开的,最终形成的主流观点是主张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其间似乎欠缺坚实的"实定法学"框架之内的学理论证,而仅囿于单纯的道德、政治或刑事政策上的考量与论说。有鉴于此,笔者力图从宪法学出发另辟蹊径,论述宪法上的酷刑禁止原理,并主要通过分析以现代美国的判例与学说为代表的死刑酷刑论以及这种论证的结构和策略,揭示现代宪法的死刑观,并透视其对完善我国死刑制度所可能具有的借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