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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流动人口的批捕率高于本地人口的批捕率已是一种不争的事实,但流动人口犯罪的轻刑化比例也较高。为降低流动人口犯罪的批捕率,使流动人口享受与本地人口同等的法律待遇,针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流动人口进行不捕风险评估工作,将逮捕的必要性予以规范化与量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利于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