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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会工作实践中存在一些被轻视的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在此,笔者结合自己从事财会工作的实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几点想法和改进建议。一、关于审批与审核的先后问题审批是对某一经济事项的审定和应允,其主体一般是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是对经济业务的审查、核对和核实,一般是由会计人员履行此项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报销的步骤一般是领导先签字同意,再由会计人员审核报销。这种先审批后审核的作法有所不妥:首先,会导致会计监督弱化。会计人员对财经制度、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一般了解得比较清楚、全面,而领导人员掌握得比较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