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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保理,简单说就是从他人手中以比较低的价格买下属于该人的债权,并负责收回从而获得盈利的行为.保理业务涉及3方当事人: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商务卖方、商务买方.其中保理商是债权受让者,商务卖方是债权让与者,商务买方是该债权的债务人.被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商务卖方与商务买方之间的合同,多为货物买卖合同而产生的.基于此,本文主要对保理合同公证进行分析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