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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移送主义""复印件主义""起诉书一本主义"各有利弊,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重新选择"卷宗移送主义",这不是历史的倒退。三种卷宗移送方式是并列关系,而非递进关系,法官庭前阅卷与法官预断并无必然关联。当下的中国,选择"卷宗移送主义"不是对理想的妥协,而是对现实和法律文化传统的尊重,具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