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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03条确定的逃税罪(又称逃避追缴欠税罪),对于基层税务机关追缴欠税,保证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基层税务机关在运用中有时感到理解不透,把握不准,进而导致运用不够。本文试就逃避追缴欠税罪在实践中的运用谈点看法。一、构成妨碍追缴欠税罪的判别逃税罪,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主体由纳税人构成。判断纳税人是否构成本罪一般来说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1、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