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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从检8年的时间里,将三百多名被告人送上了审判席,把数十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送上了断头台……
是谁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大比拼中独领风骚,连连摘桂……
是谁在默默无闻的工作岗位上燃烧着生命的激情,弘扬着法治的时代价值,打造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
她,就是全国十佳公诉人、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主诉检察官、湖北省“优秀公诉人”向华同志。她2000年被授予鄂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光荣称号;2001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公诉人”,被共青团鄂州市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被鄂州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被评为湖北省“人民满意检察官”,并被湖北省省院记二等功一次……
如果把荣誉比作鲜花,把名节比作花香,那就让我们一起走近向华同志的世界,去聆听一种花开的声音……
一身正气嫉恶如仇
作为公诉人,与邪恶的较量是永恒的。人们往往只能看到公诉人在法庭上所闪耀的光芒,却很难想像法庭外他们与邪恶的较量竟也是那样的激烈,有时甚至是十分残酷的。
2000年7月,向华承办了“12·6”熊海平故意伤害一案。犯罪嫌疑人熊海平是长期在鄂州市鄂城区一带为非作歹的犯罪团伙——“太和帮”的一号头目,此案带着明确的涉黑性质,案情重大、背景复杂。通过初步审查,她发现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岂料公安机关因人事变动,该案已几易人手,成了无人过问的“老大难”。于是向华同志主动请缨自行补查。通过补查,发现公安机关和法院均在相关案件中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公安机关遗漏了重要的嫌疑人,法院对一名已判决的同案人量刑畸轻。
从1998年案发到2002年部分嫌疑人陆续到案,“12·6案”三年悬而未决,检察机关依法追捕的对象迟迟到不了案,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事项一条也得不到落实,所有的迹象都向向华表明,自己在和一种看不到的强大力量作战,单凭个人力量是无法使案件得到公正审理的,必须得勇敢地站出来,将案件背后的种种丑恶揭露出来晒晒太阳!
就在这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当面对她说:“你年纪轻轻,前程远大,可要走好哇!”该案的涉案同伙也时不时地往她家里打恐吓电话。她失眠了,思想斗争激烈到了极限。但强烈的职业道德感却又时时在提醒着她,告诉她不能也不应该放弃。终于在2002年3月23日晚上,她对自己说:“我不能再这样犹豫下去了,别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仅仅发发牢骚了事,我却不行,我是承办人,依法监督是法律赋予我的职责,我不站出来就是失职,就是对法律神圣的亵渎!”于是,她连夜开始起草关于“12·6案”真相以及该案涉嫌司法腐败的报告。第二天一早,她就等在了鄂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袁建军的办公室外。
袁检察长看了报告震惊了,拍案而起,马上令鄂州市检察院渎职案件侦查局介入此案,会同公诉处共同查清“12·6案”的真相和案件背后存在的司法腐败。渎职案件侦查局的介入,仿佛平地一声惊雷,惊醒了那些企图以金钱开道保太平的不法分子,震慑了那些三年来一直充当涉黑保护伞的执法人员,他们纷纷收敛起羽翼。由此,“12·6案”发生重大转机,由向华亲自展开的补充侦查工作势如破竹。到2002年底,检察机关终于彻底查清了买凶伤人致死的全部真相。因为向华在办理此案中的突出表現,她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授予“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论语》言:“石可破也,不可夺其坚;丹可磨也,不可夺其赤。”一切坚韧,源于宁折不弯;一切正气,源于嫉恶如仇;一切光芒,源于超越升华。向华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作了全面而深刻的注解!
对法律的忠诚
“对接手的每一起案件,我都将它作为一次严峻的考验,像工艺品一样去雕刻,不容有半点瑕疵,为的是让是非善恶清晰淋漓。”向华办案有一个准则:要么不办,要办就办好。缜密的分析判断、深刻的演绎推理,是向华得天独厚的优势。办案中她充分发挥女性“细致”的特点,往往能发现被人遗漏的重要线索,从而取得关键证据。
1999年6月,向华承办了由监所检察部门转交的保外就医的罪犯徐涛特大抢劫案。按理说,该案经过了监所部门的审查,而且监所部门的承办人甚至将起诉书都拟好了,如果工作图简单,本案只需例行公事去办有关手续即可。但向华没有草率从事,而是重新认真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结果发现,原监所部门认定的被告人徐涛,伙同他人在浠水至武汉的客车上抢劫乘客钱财一事,虽有同案人供述和部分证人证言证实,但被告人徐涛自归案后一直拒不供认,此笔事实的证据不充分。向华分析除了案卷上提供证言的受害人外,应该还有别的受害人可以提供证据。她不畏困难,积极地与这些受害人取得了联络,从而完善了证据锁链。最后,被告人徐涛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只好认罪。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涛死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注定是一名优秀的猎手,除了要有一双锐利的火眼金睛和聪明的头脑外,更要有一种执着的求真精神,向华具备了这些。而这一切均源于她对公诉事业的无限热爱、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正义的无限执着,这种品质难能可贵!
检察官的情节
“我是一个平民子女,凭着自己认真读书获得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我十分珍惜和热爱我的职业,没有理由不努力工作。”每当有人问起向华:“为何能投入到工作当中去而不觉辛苦劳累”时,她总是笑着这样回答。
2001年6月,公诉处添置了一套多媒体举证系统,因为向华懂电脑,处长安排她用这套设备开个试点庭。这套设备虽然开庭时用着方便,但庭前大量的准备工作却令人难以想像。“要么不干,要干就干出个样来”,向华决定将这套设备用在孟卫平、姚震挪用公款、受贿案的庭审举证上。她用“十一”国庆节放假之机加班加点,花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所有的账证、视听资料尽数输入电脑。在那一个星期里,她把白天,晚上、吃饭的时间全都利用上了。到该案开庭时,因为采用了多媒体举证,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审判长连连点头说:“这样好,以后就这样开庭。”然而他哪里知道,为了这次开庭,向华付出了多少汗水!
向华整天忙得像打仗。忘我的投入,常常让她忘记了自己作为女儿、作为妻子、作为母亲应当承担的责任。母亲病了她没法孝敬在床前;丈夫工作上遇到困难,她没顾上送去一句安慰鼓励的话;儿子需要母爱,她没法抽出时间去考虑,以致每当夜深人静回到家中时,常常会听到儿子在梦中的呓语:“妈妈,今天不加班好不好?” 望着儿子睡梦中发自内心的哀求,她的心又酸又疼,多少次她都只能俯下身子,抱着儿子,轻声地说:“儿子,妈妈对不起。”一任两行热泪悄然滑落。
从检8年来,向华所做出的牺牲没有人能用具体的数字进行统计,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她是在汗水中泡过来的、趟过来的、拼过来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就是一位平民子女、一位女检察官的检察情结。
挑战司法腐败
只要参加过向华出庭旁听的人都说,向华在法庭上不温不火,镇定从容,有种非凡的震撼力和威慑力。
1999年10月,原鄂州市华容区法院告申庭负责人赵火木、原中级法院法医潘少明徇私枉法案在雷山法庭开庭,向华和公诉处副处长徐向京出庭支持公诉。由于两名被告人的特殊身份,开庭时旁听观众大部分都是法院工作人员。他们对检察机关查处法官犯罪存在着一定的偏见和偏激,还未正式开庭,参加旁听的法院系统中就有人对审判长说:“开个什么庭,直接宣判无罪算了!”开庭时,三名辩护人异口同声地作无罪辩护,并大肆挑剔起诉书的遣词造句,指责公诉人水平低,指责检察机关搞错案。在这种庭审气氛下,向华和徐向京检察官巧妙配合,综合反驳辩方观点。他们抓住辩护人自相矛盾的观点,迫使其中一名辩护人当庭放弃无罪辩护改作轻罪辩护。最后,向华又结合案情痛斥了司法腐败的危害性,从而取得了参加旁听的法院系统人员的理解和认同。
理直则气壮,义正必辞严。一名公诉人在法庭上把个人的得失置之度外,把庄严的检徽牢记心间,这种公而忘私的情韵所爆发的威力,岂能不让犯罪分子胆战心寒!
绽放一路鲜花
“为了不让自己的青春岁月被贴上平庸的标签,对待学习,我不曾有丝毫的懈怠。”
1995年9月,向华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分配到鄂州市检察院。当时,她头顶汉语言文学和法学“双学士”的桂冠,加上她是一名女同志,领导有意安排她在办公室从事比较轻松的文秘工作。但她自加压力,主动要求到任务最繁重的业务部门公诉处工作。为了尽快进入“角色”,她一方面虚心向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老同志请教,自己也挤出时间刻苦学习,另一方面主动要求多办案,办大案,在办案中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理论。
8年来,向华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积极撰写专业论文和信息报道,先后被《检察日报》、《湖北法制报》、《楚天都市报》、《楚天检察》、《鄂州日报》等登载。当有人问她为什么能工作得这么出色时,她举了哥伦布竖鸡蛋“仅仅只需这么一点点努力”的故事。“仅仅只需这么一点点努力”却让她从一名普通的大学生逐步成长为湖北省“优秀公诉人”;“仅仅只需这么一点点努力”又让她在2002年的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成为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的一面旗帜;“仅仅只需这么一点点努力”更让她在没有刀光剑影但硝烟弥漫的公诉台上击节着生命的鼓点,绽放一路鲜花。
是谁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大比拼中独领风骚,连连摘桂……
是谁在默默无闻的工作岗位上燃烧着生命的激情,弘扬着法治的时代价值,打造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
她,就是全国十佳公诉人、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主诉检察官、湖北省“优秀公诉人”向华同志。她2000年被授予鄂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光荣称号;2001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公诉人”,被共青团鄂州市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被鄂州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被评为湖北省“人民满意检察官”,并被湖北省省院记二等功一次……
如果把荣誉比作鲜花,把名节比作花香,那就让我们一起走近向华同志的世界,去聆听一种花开的声音……
一身正气嫉恶如仇
作为公诉人,与邪恶的较量是永恒的。人们往往只能看到公诉人在法庭上所闪耀的光芒,却很难想像法庭外他们与邪恶的较量竟也是那样的激烈,有时甚至是十分残酷的。
2000年7月,向华承办了“12·6”熊海平故意伤害一案。犯罪嫌疑人熊海平是长期在鄂州市鄂城区一带为非作歹的犯罪团伙——“太和帮”的一号头目,此案带着明确的涉黑性质,案情重大、背景复杂。通过初步审查,她发现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岂料公安机关因人事变动,该案已几易人手,成了无人过问的“老大难”。于是向华同志主动请缨自行补查。通过补查,发现公安机关和法院均在相关案件中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公安机关遗漏了重要的嫌疑人,法院对一名已判决的同案人量刑畸轻。
从1998年案发到2002年部分嫌疑人陆续到案,“12·6案”三年悬而未决,检察机关依法追捕的对象迟迟到不了案,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事项一条也得不到落实,所有的迹象都向向华表明,自己在和一种看不到的强大力量作战,单凭个人力量是无法使案件得到公正审理的,必须得勇敢地站出来,将案件背后的种种丑恶揭露出来晒晒太阳!
就在这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当面对她说:“你年纪轻轻,前程远大,可要走好哇!”该案的涉案同伙也时不时地往她家里打恐吓电话。她失眠了,思想斗争激烈到了极限。但强烈的职业道德感却又时时在提醒着她,告诉她不能也不应该放弃。终于在2002年3月23日晚上,她对自己说:“我不能再这样犹豫下去了,别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仅仅发发牢骚了事,我却不行,我是承办人,依法监督是法律赋予我的职责,我不站出来就是失职,就是对法律神圣的亵渎!”于是,她连夜开始起草关于“12·6案”真相以及该案涉嫌司法腐败的报告。第二天一早,她就等在了鄂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袁建军的办公室外。
袁检察长看了报告震惊了,拍案而起,马上令鄂州市检察院渎职案件侦查局介入此案,会同公诉处共同查清“12·6案”的真相和案件背后存在的司法腐败。渎职案件侦查局的介入,仿佛平地一声惊雷,惊醒了那些企图以金钱开道保太平的不法分子,震慑了那些三年来一直充当涉黑保护伞的执法人员,他们纷纷收敛起羽翼。由此,“12·6案”发生重大转机,由向华亲自展开的补充侦查工作势如破竹。到2002年底,检察机关终于彻底查清了买凶伤人致死的全部真相。因为向华在办理此案中的突出表現,她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授予“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论语》言:“石可破也,不可夺其坚;丹可磨也,不可夺其赤。”一切坚韧,源于宁折不弯;一切正气,源于嫉恶如仇;一切光芒,源于超越升华。向华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作了全面而深刻的注解!
对法律的忠诚
“对接手的每一起案件,我都将它作为一次严峻的考验,像工艺品一样去雕刻,不容有半点瑕疵,为的是让是非善恶清晰淋漓。”向华办案有一个准则:要么不办,要办就办好。缜密的分析判断、深刻的演绎推理,是向华得天独厚的优势。办案中她充分发挥女性“细致”的特点,往往能发现被人遗漏的重要线索,从而取得关键证据。
1999年6月,向华承办了由监所检察部门转交的保外就医的罪犯徐涛特大抢劫案。按理说,该案经过了监所部门的审查,而且监所部门的承办人甚至将起诉书都拟好了,如果工作图简单,本案只需例行公事去办有关手续即可。但向华没有草率从事,而是重新认真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结果发现,原监所部门认定的被告人徐涛,伙同他人在浠水至武汉的客车上抢劫乘客钱财一事,虽有同案人供述和部分证人证言证实,但被告人徐涛自归案后一直拒不供认,此笔事实的证据不充分。向华分析除了案卷上提供证言的受害人外,应该还有别的受害人可以提供证据。她不畏困难,积极地与这些受害人取得了联络,从而完善了证据锁链。最后,被告人徐涛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只好认罪。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涛死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注定是一名优秀的猎手,除了要有一双锐利的火眼金睛和聪明的头脑外,更要有一种执着的求真精神,向华具备了这些。而这一切均源于她对公诉事业的无限热爱、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正义的无限执着,这种品质难能可贵!
检察官的情节
“我是一个平民子女,凭着自己认真读书获得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我十分珍惜和热爱我的职业,没有理由不努力工作。”每当有人问起向华:“为何能投入到工作当中去而不觉辛苦劳累”时,她总是笑着这样回答。
2001年6月,公诉处添置了一套多媒体举证系统,因为向华懂电脑,处长安排她用这套设备开个试点庭。这套设备虽然开庭时用着方便,但庭前大量的准备工作却令人难以想像。“要么不干,要干就干出个样来”,向华决定将这套设备用在孟卫平、姚震挪用公款、受贿案的庭审举证上。她用“十一”国庆节放假之机加班加点,花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所有的账证、视听资料尽数输入电脑。在那一个星期里,她把白天,晚上、吃饭的时间全都利用上了。到该案开庭时,因为采用了多媒体举证,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审判长连连点头说:“这样好,以后就这样开庭。”然而他哪里知道,为了这次开庭,向华付出了多少汗水!
向华整天忙得像打仗。忘我的投入,常常让她忘记了自己作为女儿、作为妻子、作为母亲应当承担的责任。母亲病了她没法孝敬在床前;丈夫工作上遇到困难,她没顾上送去一句安慰鼓励的话;儿子需要母爱,她没法抽出时间去考虑,以致每当夜深人静回到家中时,常常会听到儿子在梦中的呓语:“妈妈,今天不加班好不好?” 望着儿子睡梦中发自内心的哀求,她的心又酸又疼,多少次她都只能俯下身子,抱着儿子,轻声地说:“儿子,妈妈对不起。”一任两行热泪悄然滑落。
从检8年来,向华所做出的牺牲没有人能用具体的数字进行统计,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她是在汗水中泡过来的、趟过来的、拼过来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就是一位平民子女、一位女检察官的检察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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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参加过向华出庭旁听的人都说,向华在法庭上不温不火,镇定从容,有种非凡的震撼力和威慑力。
1999年10月,原鄂州市华容区法院告申庭负责人赵火木、原中级法院法医潘少明徇私枉法案在雷山法庭开庭,向华和公诉处副处长徐向京出庭支持公诉。由于两名被告人的特殊身份,开庭时旁听观众大部分都是法院工作人员。他们对检察机关查处法官犯罪存在着一定的偏见和偏激,还未正式开庭,参加旁听的法院系统中就有人对审判长说:“开个什么庭,直接宣判无罪算了!”开庭时,三名辩护人异口同声地作无罪辩护,并大肆挑剔起诉书的遣词造句,指责公诉人水平低,指责检察机关搞错案。在这种庭审气氛下,向华和徐向京检察官巧妙配合,综合反驳辩方观点。他们抓住辩护人自相矛盾的观点,迫使其中一名辩护人当庭放弃无罪辩护改作轻罪辩护。最后,向华又结合案情痛斥了司法腐败的危害性,从而取得了参加旁听的法院系统人员的理解和认同。
理直则气壮,义正必辞严。一名公诉人在法庭上把个人的得失置之度外,把庄严的检徽牢记心间,这种公而忘私的情韵所爆发的威力,岂能不让犯罪分子胆战心寒!
绽放一路鲜花
“为了不让自己的青春岁月被贴上平庸的标签,对待学习,我不曾有丝毫的懈怠。”
1995年9月,向华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分配到鄂州市检察院。当时,她头顶汉语言文学和法学“双学士”的桂冠,加上她是一名女同志,领导有意安排她在办公室从事比较轻松的文秘工作。但她自加压力,主动要求到任务最繁重的业务部门公诉处工作。为了尽快进入“角色”,她一方面虚心向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老同志请教,自己也挤出时间刻苦学习,另一方面主动要求多办案,办大案,在办案中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理论。
8年来,向华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积极撰写专业论文和信息报道,先后被《检察日报》、《湖北法制报》、《楚天都市报》、《楚天检察》、《鄂州日报》等登载。当有人问她为什么能工作得这么出色时,她举了哥伦布竖鸡蛋“仅仅只需这么一点点努力”的故事。“仅仅只需这么一点点努力”却让她从一名普通的大学生逐步成长为湖北省“优秀公诉人”;“仅仅只需这么一点点努力”又让她在2002年的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成为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的一面旗帜;“仅仅只需这么一点点努力”更让她在没有刀光剑影但硝烟弥漫的公诉台上击节着生命的鼓点,绽放一路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