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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早期就对市民社会进行过分析和批判,其分析和批判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成果体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论犹太人问题》这两个文本中,主要是从一种法哲学的角度来看待市民社会;第二个阶段的成果则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一文本中,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审视市民社会。马克思早期的市民社会批判理论尽管存在不少问题,却是一笔重要遗产,值得我们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