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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农业院校由于其生源结构复杂、学生地域各异,且农村生源比重较大等,在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时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构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时应该与实际相结合,寻找到适合其本身特点的资助体系。本文针对目前我国资助体系中仍然存在的问题,结合高等农业院校资助体系建设的特点,提出了坚持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精神资助和物质资助为主线和以勤工助学为主导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意见。
[关键词]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体系 勤工助学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1-0234-02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扩招比例不断提高,在大学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特殊群体逐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就学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一般分为一般经济困难、经济困难和特殊经济困难3种”。[1]因此,实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落实国家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2]而高等农业院校由于其生源结构复杂、学生地域各异,且农村生源比重较大等,如吉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应用化学专业,面向的是全国招生,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有的地方比较偏远,如云南、陕西等,并且大部分生源为农村学生,因此在进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时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构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时更应该与实际相结合,寻找到适合其本身特点的资助体系。本文针对目前我国资助体系中仍然存在的问题,结合高等农业院校资助体系建设的特点,提出了几点针对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一、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同时这几方面也是我国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中突出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困难学生的科学界定
科学合理地界定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目前我国还没有界定经济困难学生的统一标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不同专业制定标准不同,很难做到统一,因此科学合理地把握界定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意义重大。林良夫等在《高校贫困生助学策略管见》一文中提出了自己的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标准及确认方式,制定了利用学生平时消费水平计算贫困线,同时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生活及家庭情况来确定经济困难学生。[1]谭红倩等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中同样提出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认定缺乏合理机制,认为家庭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及贫困证明的权威性制约着经济困难学生界定的科学合理性。[3]
(二)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仍然存在不足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石敬敏等在国家助学贷款现存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发现,在国家助学贷款中银行贷款风险无法从根本上有效避免,国家、高校、银行和学生间的经济关系无法彻底理顺及政策性贷款与商业银行市场行为之间的矛盾无法真正化解等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推进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设立国家政策贷款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补充及构建有效的贷学金回收和代偿机制等。[4]目前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生源信用助学贷款模式的扩大对高校资助工作带来了冲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推出与实施,虽分散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压力,健全了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的体制,但目前生源地贷款种类繁多、过程繁琐,也并未能够完全覆盖所有地区。其次,由于农业院校生源结构复杂、学生地域各异,且农村生源比重较大,学生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间,由于各地区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标准不一致,导致高校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整体审核脉络把握不定。同时,现有文件规定家庭所在地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但部分地区的资助管理机构却偏偏出现人为对贷款的学生设置障碍的现象,导致少部分学生贷款失败,两种贷款机制的不兼容无疑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为高校资助工作带来了新挑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否可持续发展,关系到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目标的实现。自2012年年底,办理200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陆续进入到本息到期回收的阶段,在年底的贷款催缴工作中,尽管每个学校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地通过多方途径与贷款毕业生联系,却仍有部分学生完全失去联系,造成违约。同时伴随着高校中不可避免的辅导员老师流动较快的现象,无疑对催缴工作加大了难度。另外,有少部分的贷款毕业生诚信缺失、恶意欠款的现象在各大高校中也时有发生,征信系统的不健全、对学生发生违约行为的影响体现地不明显,令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处于尴尬境地。
(三)缺乏对学生精神资助的有效手段
高校在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时往往偏重于对学生的物质资助而忽略了精神资助这一方面,从而使学生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对各类形式上不需负责的奖学金、助学金热情很高,而对需要牺牲时间和付出劳动的勤工助学形式不太感兴趣。[3]蔡应昌等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中的“助学”和“励志”管理一文中结合目前我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积极探索助学和励志紧密结合的资助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情感,加强教育引导,努力构建全过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坚持育人为本,积极创建成长平台,努力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方位教育培养体系。[5]
(四)勤工助学育人功能体现不明显
勤工助学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一部分,不仅能缓解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和精神贫乏,而且在其综合能力的培养上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农业院校因其自身办学特点,地理位置偏离城市繁华地段,勤工助学岗位较少,学生在从事勤工助学时牵扯到人身安全、上课时间安排等各方面原因,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上比较单一。现如今大部分高校中依旧采用传统的高校勤工助学模式,首先,由于其工作层次较低且多以劳务型岗位为主,学生往往消极对待,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其次,随着社会发展,各大企业经常会利用高校学生充当廉价的劳动力为其创造价值,却无法保障学生的校外安全,这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部分学者对这方面也开展了研究,如黄发林在《贫困大学生开发式资助体系构想》一文中指出目前高校勤工助学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的主要校办产业和后勤服务等劳务型岗位。这种岗位功能特点决定了与大学生知识型特点的冲突,同时不利于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6]因此,在拓宽勤工助学渠道上蔡应昌和林良夫等均指出要坚持勤工助学与素质提升相结合,注重设置素质提升类勤工助学岗位、广寻社会资源等勤工俭学岗位、完成相关的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项目中给予资助等。[1,5] 二、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国家助学贷款主体不动摇
尽管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但是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坚持国家助学贷款这条主体不动摇的重要性,首先我们要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在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因为国家助学贷款具有其他自主方式所不具备的优点,如能提供学生上学期间所需的充足学费,摆脱经济困难的困境,将经济压力转移到工作以后,进而有效地保证了上学期间充足的精力,同时化解了其他资助来源不稳定等方面问题,因此大力发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必然的选择。多种形式的助学贷款,如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使得学生本人、学校和学生家长共同分担学生的教育费用,这样可以增加可供使用的资源,从而增强学生的经济意识和自立更生的精神,避免一味采取其他补助形式而增长的依赖性和惰性。从现实来看,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困难学生的最好选择,因此针对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加快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尽快做到全国覆盖;完善审核体系、从简贷款手续、提升管理部门服务意识;强化地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监管力度,实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轨。
2.建议银行考虑开展多样的还款方式,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银行、高校家庭、贷款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并从征信体系和法律手段采取相应措施,从而进一步营造高校资助工作诚信氛围。
(二)坚持精神资助和物质资助两条线并行
如何将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有机的统一就需要我们坚持精神资助和物质资助两条线并行,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高校学生中特有的一个群体,其在高等农业院校中具有自身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授人以渔”,真正让受助学生感恩,进取,利用得到的资助更好应用于实践中去。因此我们要坚持以“走访慰问、爱心传递、感恩教育、自强自立、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精神资助和以“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物质资助两条线并行。
(三)坚持勤工助学为主导,拓宽“共助共育”新渠道
坚持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的主导作用,大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倡导学生自助自救,不断提高自己的自立自强能力;进一步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展“三助”岗位,尤其是智力型、管理型勤工助学岗位,从而拓宽勤工助学岗位的渠道;加大社会沟通,通过劳动协议、保险等方式强化学生劳动保障;同时高等农业院校应该在传统勤工助学岗位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五个对接”,即努力实现与知名农业企业的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努力实现与相关专业课题组导师的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努力实现与农业相关实践活动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努力实现与校内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努力实现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
【参考文献】
[1]林良夫,吕澜,费英勤.高校贫困生助学策略管见[J].教育发展研究,2004(03):67-70.
[2]郭娜.高等师范院校贫困生资助问题及对策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3.
[3]谭红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3):86-87.
[4]石敬敏,王敏,毛广.国家助学贷款现存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06):18-19.
[5]蔡应昌.高校贫困生资助中的“助学”和“励志”管理[J].价值工程,2012(08):154-155.
[6]黄发林,陈林.贫困大学生开发式资助体系构想[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01):38-39.
责任编辑:杨柳
[关键词]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体系 勤工助学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1-0234-02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扩招比例不断提高,在大学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特殊群体逐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就学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一般分为一般经济困难、经济困难和特殊经济困难3种”。[1]因此,实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落实国家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2]而高等农业院校由于其生源结构复杂、学生地域各异,且农村生源比重较大等,如吉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应用化学专业,面向的是全国招生,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有的地方比较偏远,如云南、陕西等,并且大部分生源为农村学生,因此在进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时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构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时更应该与实际相结合,寻找到适合其本身特点的资助体系。本文针对目前我国资助体系中仍然存在的问题,结合高等农业院校资助体系建设的特点,提出了几点针对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一、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同时这几方面也是我国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中突出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困难学生的科学界定
科学合理地界定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目前我国还没有界定经济困难学生的统一标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不同专业制定标准不同,很难做到统一,因此科学合理地把握界定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意义重大。林良夫等在《高校贫困生助学策略管见》一文中提出了自己的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标准及确认方式,制定了利用学生平时消费水平计算贫困线,同时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生活及家庭情况来确定经济困难学生。[1]谭红倩等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中同样提出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认定缺乏合理机制,认为家庭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及贫困证明的权威性制约着经济困难学生界定的科学合理性。[3]
(二)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仍然存在不足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石敬敏等在国家助学贷款现存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发现,在国家助学贷款中银行贷款风险无法从根本上有效避免,国家、高校、银行和学生间的经济关系无法彻底理顺及政策性贷款与商业银行市场行为之间的矛盾无法真正化解等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推进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设立国家政策贷款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补充及构建有效的贷学金回收和代偿机制等。[4]目前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生源信用助学贷款模式的扩大对高校资助工作带来了冲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推出与实施,虽分散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压力,健全了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的体制,但目前生源地贷款种类繁多、过程繁琐,也并未能够完全覆盖所有地区。其次,由于农业院校生源结构复杂、学生地域各异,且农村生源比重较大,学生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间,由于各地区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标准不一致,导致高校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整体审核脉络把握不定。同时,现有文件规定家庭所在地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但部分地区的资助管理机构却偏偏出现人为对贷款的学生设置障碍的现象,导致少部分学生贷款失败,两种贷款机制的不兼容无疑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为高校资助工作带来了新挑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否可持续发展,关系到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目标的实现。自2012年年底,办理200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陆续进入到本息到期回收的阶段,在年底的贷款催缴工作中,尽管每个学校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地通过多方途径与贷款毕业生联系,却仍有部分学生完全失去联系,造成违约。同时伴随着高校中不可避免的辅导员老师流动较快的现象,无疑对催缴工作加大了难度。另外,有少部分的贷款毕业生诚信缺失、恶意欠款的现象在各大高校中也时有发生,征信系统的不健全、对学生发生违约行为的影响体现地不明显,令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处于尴尬境地。
(三)缺乏对学生精神资助的有效手段
高校在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时往往偏重于对学生的物质资助而忽略了精神资助这一方面,从而使学生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对各类形式上不需负责的奖学金、助学金热情很高,而对需要牺牲时间和付出劳动的勤工助学形式不太感兴趣。[3]蔡应昌等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中的“助学”和“励志”管理一文中结合目前我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积极探索助学和励志紧密结合的资助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情感,加强教育引导,努力构建全过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坚持育人为本,积极创建成长平台,努力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方位教育培养体系。[5]
(四)勤工助学育人功能体现不明显
勤工助学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一部分,不仅能缓解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和精神贫乏,而且在其综合能力的培养上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农业院校因其自身办学特点,地理位置偏离城市繁华地段,勤工助学岗位较少,学生在从事勤工助学时牵扯到人身安全、上课时间安排等各方面原因,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上比较单一。现如今大部分高校中依旧采用传统的高校勤工助学模式,首先,由于其工作层次较低且多以劳务型岗位为主,学生往往消极对待,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其次,随着社会发展,各大企业经常会利用高校学生充当廉价的劳动力为其创造价值,却无法保障学生的校外安全,这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部分学者对这方面也开展了研究,如黄发林在《贫困大学生开发式资助体系构想》一文中指出目前高校勤工助学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的主要校办产业和后勤服务等劳务型岗位。这种岗位功能特点决定了与大学生知识型特点的冲突,同时不利于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6]因此,在拓宽勤工助学渠道上蔡应昌和林良夫等均指出要坚持勤工助学与素质提升相结合,注重设置素质提升类勤工助学岗位、广寻社会资源等勤工俭学岗位、完成相关的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项目中给予资助等。[1,5] 二、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国家助学贷款主体不动摇
尽管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但是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坚持国家助学贷款这条主体不动摇的重要性,首先我们要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在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因为国家助学贷款具有其他自主方式所不具备的优点,如能提供学生上学期间所需的充足学费,摆脱经济困难的困境,将经济压力转移到工作以后,进而有效地保证了上学期间充足的精力,同时化解了其他资助来源不稳定等方面问题,因此大力发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必然的选择。多种形式的助学贷款,如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使得学生本人、学校和学生家长共同分担学生的教育费用,这样可以增加可供使用的资源,从而增强学生的经济意识和自立更生的精神,避免一味采取其他补助形式而增长的依赖性和惰性。从现实来看,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困难学生的最好选择,因此针对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加快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尽快做到全国覆盖;完善审核体系、从简贷款手续、提升管理部门服务意识;强化地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监管力度,实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轨。
2.建议银行考虑开展多样的还款方式,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银行、高校家庭、贷款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并从征信体系和法律手段采取相应措施,从而进一步营造高校资助工作诚信氛围。
(二)坚持精神资助和物质资助两条线并行
如何将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有机的统一就需要我们坚持精神资助和物质资助两条线并行,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高校学生中特有的一个群体,其在高等农业院校中具有自身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授人以渔”,真正让受助学生感恩,进取,利用得到的资助更好应用于实践中去。因此我们要坚持以“走访慰问、爱心传递、感恩教育、自强自立、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精神资助和以“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物质资助两条线并行。
(三)坚持勤工助学为主导,拓宽“共助共育”新渠道
坚持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的主导作用,大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倡导学生自助自救,不断提高自己的自立自强能力;进一步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展“三助”岗位,尤其是智力型、管理型勤工助学岗位,从而拓宽勤工助学岗位的渠道;加大社会沟通,通过劳动协议、保险等方式强化学生劳动保障;同时高等农业院校应该在传统勤工助学岗位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五个对接”,即努力实现与知名农业企业的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努力实现与相关专业课题组导师的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努力实现与农业相关实践活动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努力实现与校内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努力实现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共同资助共同培育的对接。
【参考文献】
[1]林良夫,吕澜,费英勤.高校贫困生助学策略管见[J].教育发展研究,2004(03):67-70.
[2]郭娜.高等师范院校贫困生资助问题及对策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3.
[3]谭红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3):86-87.
[4]石敬敏,王敏,毛广.国家助学贷款现存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06):18-19.
[5]蔡应昌.高校贫困生资助中的“助学”和“励志”管理[J].价值工程,2012(08):154-155.
[6]黄发林,陈林.贫困大学生开发式资助体系构想[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01):38-39.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