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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了顺应国际化的市場经济,中国现在已经大量运用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交易假定性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最大挑战;公允价值体现的全面收益观拓展了实现原则的内涵;对收入和费用同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更加符合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公允价值“真实与公允”的本质满足了相关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的要求。
关键词:公允价值;内涵;具体应用
一、公允价值的基本涵义
公允价值可以归纳为: “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交易目的是自愿的,交易环境是公正的,交易价格是市场的,不掺杂任何主观色彩和功利因素。并且是基于一种假设前提下,这个假设就是: 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并不打算清算或者说不需要清算,不打算削减其经营规模。此模式下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 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 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更具有相关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作出合理的预测和正确的决策。
二、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具体应用
新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具体表现在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合并债务重组、收入价值应用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方面。
(1)投资性房地产。在旧会计准则中以历史成本模式进行核算,但这样以来没有对当下的市场波动进行反应,更没有估价出损失、盈利指数。新会计准则下用公允价值,以期末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很程度上提高了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中的科学、合理性。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情况下,不论是一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一项资产换入多项资产、多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还是多项资产换入多项资产,换入资产的成本都有两种计量基础: 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新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后一种情况多发生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存在补价的情况,存在补价表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不相等,一般不能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3)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传统形式的会计准则,是用非现金形式的资产以及现金形式的资产还有相关连的债务来转化为资本形式的债务重组体系。这其中,债务人一方,应该把与重组债务有关联的资产连同原来账面价值之差,看作是资本公积。在债务人一方的会计债务重组的处理中,以新会计准则的方式来处理,是用非现金形式的资产连同现金形式的资产还有相关联的所有债务用以转化成为资本方式债务重组处理时,债务人一方应该把重组债务相关资产以及原账面价值的公允价值(分别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何实际支付现金以及债权人所放弃得债券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差额,看作为债务重组的利益所得,合计为当期损益。相对于新的会计准则,传统的会计准则则除了用现金偿还债务方式以外,债务重组中换入资产入账根据重组相关债权的原来账面价值。在债权人一方的处理中,要是用新会计的准则来处理问题时,在债务重组时应该注意,债权人一方应该依照换入形式的资产公允价值,视作为换入形式的资产入账的价值,要是用非现金形式的资产作为还款的债务资本,应该要用非现金形式的资产形式的公允价值来入账。同时债务转化成资本的当中,以债权人一方享有的股份形式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在项目的条款中修改其他的一些条件的,以修改条件后的债券形式的公允价值入账。债权人,应该把与之相关的债权账面的价值和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之差,一起计入债务重组的损失(如果已经做好减值准备的,应该先减值准备),一起计入到当期损益。
(4)收入中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第五条指出: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取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新会计准则,企业最初始时候的金融资产以及金融债务都应该依照公允价值与相交易费用的合计来计量,但是,传统的会计准则则是只算上相交易费用的,并没有加入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 张丽琨 卢浩 . 基于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运用与慎用[R]. 第七届会计与财务问题国际研讨会 .
[2] 高培. 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影响的探讨[J] .公用事业财会,2009(01).
关键词:公允价值;内涵;具体应用
一、公允价值的基本涵义
公允价值可以归纳为: “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交易目的是自愿的,交易环境是公正的,交易价格是市场的,不掺杂任何主观色彩和功利因素。并且是基于一种假设前提下,这个假设就是: 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并不打算清算或者说不需要清算,不打算削减其经营规模。此模式下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 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 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更具有相关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作出合理的预测和正确的决策。
二、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具体应用
新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具体表现在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合并债务重组、收入价值应用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方面。
(1)投资性房地产。在旧会计准则中以历史成本模式进行核算,但这样以来没有对当下的市场波动进行反应,更没有估价出损失、盈利指数。新会计准则下用公允价值,以期末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很程度上提高了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中的科学、合理性。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情况下,不论是一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一项资产换入多项资产、多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还是多项资产换入多项资产,换入资产的成本都有两种计量基础: 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新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后一种情况多发生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存在补价的情况,存在补价表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不相等,一般不能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3)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传统形式的会计准则,是用非现金形式的资产以及现金形式的资产还有相关连的债务来转化为资本形式的债务重组体系。这其中,债务人一方,应该把与重组债务有关联的资产连同原来账面价值之差,看作是资本公积。在债务人一方的会计债务重组的处理中,以新会计准则的方式来处理,是用非现金形式的资产连同现金形式的资产还有相关联的所有债务用以转化成为资本方式债务重组处理时,债务人一方应该把重组债务相关资产以及原账面价值的公允价值(分别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何实际支付现金以及债权人所放弃得债券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差额,看作为债务重组的利益所得,合计为当期损益。相对于新的会计准则,传统的会计准则则除了用现金偿还债务方式以外,债务重组中换入资产入账根据重组相关债权的原来账面价值。在债权人一方的处理中,要是用新会计的准则来处理问题时,在债务重组时应该注意,债权人一方应该依照换入形式的资产公允价值,视作为换入形式的资产入账的价值,要是用非现金形式的资产作为还款的债务资本,应该要用非现金形式的资产形式的公允价值来入账。同时债务转化成资本的当中,以债权人一方享有的股份形式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在项目的条款中修改其他的一些条件的,以修改条件后的债券形式的公允价值入账。债权人,应该把与之相关的债权账面的价值和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之差,一起计入债务重组的损失(如果已经做好减值准备的,应该先减值准备),一起计入到当期损益。
(4)收入中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第五条指出: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取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新会计准则,企业最初始时候的金融资产以及金融债务都应该依照公允价值与相交易费用的合计来计量,但是,传统的会计准则则是只算上相交易费用的,并没有加入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 张丽琨 卢浩 . 基于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运用与慎用[R]. 第七届会计与财务问题国际研讨会 .
[2] 高培. 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影响的探讨[J] .公用事业财会,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