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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村将全村土地集体流转给重庆双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对土地进行规划管理,实现了耕地保护由个体农户分散保护到集体经济组织集中保护的转变。当地政府和“双溪公司”很好协调了土地流转中私人决策与社会决策的矛盾,实现了耕地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有效保护了现有耕地。但土地利用社会决策过程中,也存在政府其他政策目标与耕地保护政策目标的冲突和土地利用规划与新农村规划缺少有效衔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