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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实施以后,社区服刑人员由原来的在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改为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虽然北京市在居住地认定上附加了一定的条件,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的情况日趋加剧,相应的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的流动人口社区服刑人员也随之日益增多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流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