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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的犯罪构成具有其特殊性,客体是以生命权和健康权为主,客观方面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和造成的重大损害结果的统一,主体是具有防卫人和犯罪人的双重身份的单个人,主观方面是排除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防卫过当在定罪时要考虑是否构成特殊防卫,在量刑时要考虑其侵犯的权益性质、过当程度、罪过形式、社会舆论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