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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总是具体的。可究竟怎样理解这种具体性呢?在我国哲学教科书中有一种说法:具体真理是对一定条件下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是在一定实践水平上对客观事物某一阶段、某一方面的正确反映,是具体的。我不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具体真理不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的正确反映,也不是一般的“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是对一定条件下的某一具体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理论上深刻而“完整”的正确反映。它的具体性主要体现在它反映客观事物的“完整性”、“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