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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许涛死刑!受害人亲属接到判决书后泣不成声:“两年过去了,终于判下来了,我女儿怎么会自杀呢?纸里终究包不住火啊!”至此,一个谎称“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的爱情童话,最终被检察官戳破真相,一个以“殉情自杀”为借口、企图逃避法律最严厉制裁的恶毒情魔,面对的是并没有迟到的正义之剑!
2013年8月30日凌晨,西安市公安局狄寨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值班,一位看上去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在两位家人的陪伴下走了进来,男子神色憔悴地说:“我和女朋友相约殉情,她已经死了,我不甘心死。”
民警些微惊诧后便习惯性地追问:“她是咋死的,是你弄死的吗?”“是。”“怎么弄死的?”“掐死的。”
涉及到人命,派出所刑警分队、分局刑警大队立即派人赶到。那位男子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几度埋头啜泣。面对刑警的讯问,他声线清晰地讲述了一个凄美绝伦的殉情故事——
“我叫许涛,今年30岁,西安灞桥区狄寨人,我和女朋友冯丽相恋一年多了,非常相爱,住在一起快一年了,但我们的爱情没人祝福。”
据许涛供述:2011年4月,他和冯丽通过QQ空间结识,冯丽从杭州一所大学护理系毕业,在西安产科医院做护士,26岁。实际上只有初中学历的许涛为了套近乎,向冯丽介绍自己时撒了谎,称自己从杭州一所大学法律系毕业。闲聊中,他还告诉冯丽,如今自己在做大麦虫生意,收入不错。因为都在杭州上过学,冯丽对他有了好感,第一次聊天就把电话告诉了他。但是,许涛打电话约见面时,却被冯丽婉拒了。
没多久的一天,许涛接到了冯丽主动打来的电话,说她晚上在医院值夜班。当时,许涛正在开车去四川贩大麦虫的路上,没有赴约。他从四川回来后,就带着“张飞牛肉”等土特产去看冯丽。一见面,两人互生情愫,随后陷入了热恋之中。
2012年5月,他们在西安东郊租房,同居在了一起。可是许涛情场得意,生意场上却颇为失意,大麦虫生意接连亏本。为了给许涛生意凑本和支持他家里的事,冯丽将自己的工资、奖金都交给他,资助他家里盖房子。不仅如此,她还以个人名义向金融服务机构贷款3万元给许涛。此外,她还以担保人的名义,帮助许涛两次贷款9万元。这些借款,都被许涛拿去做了生意的本金,越是这样他越想挣大钱回报冯丽,给她更好的生活。于是,他一下子用十万元做了一单生意,可虫子全死了,差价没赚着,还捅出了一个大窟窿!没办法,他就把车子卖了。但许涛没有收入,几笔贷款每月还本付息的压力都很大,冯丽贷的3万元还是她家人还的。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冯丽对许涛仍不离不弃,怕伤他自尊,每天都把留给他吃饭的钱,悄悄放在出租屋的茶几上,而不是直接交给他……由于个人状况突变,冯丽的家人不允许两人继续交往,而许涛自己家人也担心,他连自己都养不起,还拿什么结婚,冯丽将来变心了怎么办?这一段时间,因贷款本息一点都没法交,金融机构的放款人天天催账,他都不想活了。冯丽对他说:“你要死,我也死,不管生与死,我们都要在一起!此生此世,我们谁也不能离开对方!”
两人决定,2013年8月29日晚上,在他家新盖的房子里自杀。由他先掐死冯丽后,再用冯丽从医院拿来的手术刀割腕。但是,他掐死冯丽后却不想死了……
刑警随即来到许涛的新房,发现冯丽的遗体躺在床中间,经西安市灞桥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冯丽符合颈部及其周围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死亡。而许涛所说的刀片,也在现场找到,确系医用刀片。
案件很快侦查终结,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许涛与被害人冯丽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许涛后因生意失败、债务压力及双方父母反对等原因,两人产生轻生心理,商量相约自杀。2013年8月29日晚8时许,许涛用手掐住冯丽的脖子,致其当场死亡。许涛离开现场后,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
2013年9月29日,灞桥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许涛批准逮捕,因存在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区检察院随后将此案报送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公诉环节,承办此案的是西安市公诉一处检察官李援民和赵锦。李援民是一位从事刑检工作20多年,主办大案无数、立功无数的老检察员。审阅案卷后,李援民首先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打下了问号:男女殉情自杀,一般会借助自然条件、器具、药物等,像许涛这样一个人徒手将另一个人残忍掐死,然后自己再自杀,最终又放弃,不仅情节突兀,也不尽“合理”!而且认真审看尸检报告,显示冯丽胸部、腰部都有擦伤,如果一个情愿死亡,怎么会在这些部位留下擦伤呢?
李援民检察官随即又质疑许涛陈述的作案动机:真的是相约自杀吗?!虽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极端后果,如果起因是相约自杀,许涛肯定不会被处以极刑。检察官一一审查案卷材料后,又发现了更多的问题。
为情竟以命相抵!殉情案件双方的认识经过、现在的感情状态、精神状况都很重要,但公安机关在案卷中,对上述情况掌握得并不十分清楚,存卷的主要材料也是被告人的一番“深情告白”。
针对这些疑问,两位检察官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列出了一串长长的“问题清单”。
办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设法恢复了许涛和冯丽的网上聊天记录,浸泡在长长的记录中仔细研判。果然,许涛2013年4月7日下午2点18分给冯丽的一段留言,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当然,你要是现在有了男朋友,你可以告诉我,我绝对不会再给你打电话的,我已不是你的任何人了。为什么当我真心努力的时候,你再次把我推倒,我不相信,真不相信!”
从这段话中,办案人员觉察到许涛和冯丽的感情,并不像许涛讲的那样不离不弃,而是有了重大转变。
再仔细调取冯丽案发前的通话记录,发现有一个标明“杨勇”的手机号,经常给她打电话,并有许多亲密的短信。通过调查,杨勇正是冯丽生前热恋的男友。
杨勇告诉办案民警,说他和冯丽是高中同学,两人于2013年4月重逢,当时冯丽已经与前男友许涛分手了。杨勇便对冯丽展开了爱情攻势,两人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且一两天就要见一回面。据他介绍,分手后的许涛继续纠缠、跟踪冯丽,就在案发前两个月,杨勇还在冯丽供职的医院门口见过许涛一次。当时,许涛故意给杨勇看其保存的与冯丽你情我爱的聊天信息,还说和冯丽同居了一年。杨勇当即回应许涛,说与冯丽在一起很快乐,不在乎冯丽以前的事。 办案民警还到冯丽供职的医院走访,在领导和同事眼里,冯丽性格开朗,和同事相处融洽,生活和经济上没有什么困难,也没有悲观厌世的情绪倾向。这些信息表明,冯丽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姑娘,已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没有自杀的思想动机!
随着公安补充侦查的持续深入,取证上不断有新的突破。许涛曾以做大麦虫生意为名向冯丽借钱,并让冯丽担保为其贷款。此事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网上曾有一个公开帖子称“冯丽不要脸,借钱不还”,还公布了冯丽的个人信息。通过技侦手段侦查,显示这个帖子就是许涛冒用别人的身份发布。当时,受到威胁的冯丽,还把400元钱汇到许涛指定的银联卡上。一个号称情深似海、生死不离的人,竟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吃软饭”,发帖子伤害对方!
对许涛自称双方父母反对结婚一事,民警核实的情况是:冯丽父母的态度很明确,让女儿断绝与许涛的交往;许涛的家人则以冯丽为荣耀,更不存在反对!
更关键的证据是:民警提取了案发当天的短信,许涛声称准备好了9万元现金,以共同商量向债主还钱的名义,才将冯丽约出的。如果不是这个理由,冯丽当天是不会与他见面的!案发后,许涛对家人说“我把冯丽杀死了”,还跟父母交代后事,显出惊恐之情。
许涛特意留在现场的手术刀,也在许涛和冯丽的聊天记录中找到了答案:那是两人还在相恋时,许涛让冯丽拿给他处理生活问题而用的。
厚厚的补侦材料形成了一个新的卷宗,一系列证据表明:许涛是因债务压力、感情受挫而报复杀人。
根据检察官引导侦查取得的在案证据,检察机关纠正了公安机关在案件重大情节上的严重失误。
2014年5月,西安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上认定:被告人许涛与被害人冯丽于2011年通过网络聊天相识,许涛采取欺骗手段博得冯丽好感,两人成为男女朋友。两人交往期间,许涛以做生意为由,除向冯丽借款外,还通过以冯丽做担保人或以共同借款人方式,向他人借款,剩余欠款9万余元。许涛因做生意亏空,无力偿还。2012年底,冯丽与被告人分手后,许涛采取发信息、打电话等各种方式,多次骚扰、纠缠冯丽,企图恢复关系未果。2013年8月29日,许涛以和被害人冯丽共同偿还债务为由,将冯丽骗至许涛的新房内,用手掐住冯丽的脖子,致冯丽当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遂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7月28日,羁押了将近一年的犯罪嫌疑人许涛,被送上法庭受审。在法庭讯问阶段,许涛仍辩称“我和冯丽‘山盟海誓’,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顶着巨大的债务压力都不想活了,相约自杀,我掐死冯丽后,自己没有死是觉得还不甘心!”在法庭调查访段,公诉人出示了一系列新的确凿证据,许涛一次又一次语塞、无言。面对证据,律师也放弃了罪轻辩护。
2014年11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许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许涛没有上诉,表示服判。目前,许涛的死刑判决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文中受害人冯丽及其生前男友杨勇为化名)
2013年8月30日凌晨,西安市公安局狄寨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值班,一位看上去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在两位家人的陪伴下走了进来,男子神色憔悴地说:“我和女朋友相约殉情,她已经死了,我不甘心死。”
民警些微惊诧后便习惯性地追问:“她是咋死的,是你弄死的吗?”“是。”“怎么弄死的?”“掐死的。”
涉及到人命,派出所刑警分队、分局刑警大队立即派人赶到。那位男子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几度埋头啜泣。面对刑警的讯问,他声线清晰地讲述了一个凄美绝伦的殉情故事——
“我叫许涛,今年30岁,西安灞桥区狄寨人,我和女朋友冯丽相恋一年多了,非常相爱,住在一起快一年了,但我们的爱情没人祝福。”
据许涛供述:2011年4月,他和冯丽通过QQ空间结识,冯丽从杭州一所大学护理系毕业,在西安产科医院做护士,26岁。实际上只有初中学历的许涛为了套近乎,向冯丽介绍自己时撒了谎,称自己从杭州一所大学法律系毕业。闲聊中,他还告诉冯丽,如今自己在做大麦虫生意,收入不错。因为都在杭州上过学,冯丽对他有了好感,第一次聊天就把电话告诉了他。但是,许涛打电话约见面时,却被冯丽婉拒了。
没多久的一天,许涛接到了冯丽主动打来的电话,说她晚上在医院值夜班。当时,许涛正在开车去四川贩大麦虫的路上,没有赴约。他从四川回来后,就带着“张飞牛肉”等土特产去看冯丽。一见面,两人互生情愫,随后陷入了热恋之中。
2012年5月,他们在西安东郊租房,同居在了一起。可是许涛情场得意,生意场上却颇为失意,大麦虫生意接连亏本。为了给许涛生意凑本和支持他家里的事,冯丽将自己的工资、奖金都交给他,资助他家里盖房子。不仅如此,她还以个人名义向金融服务机构贷款3万元给许涛。此外,她还以担保人的名义,帮助许涛两次贷款9万元。这些借款,都被许涛拿去做了生意的本金,越是这样他越想挣大钱回报冯丽,给她更好的生活。于是,他一下子用十万元做了一单生意,可虫子全死了,差价没赚着,还捅出了一个大窟窿!没办法,他就把车子卖了。但许涛没有收入,几笔贷款每月还本付息的压力都很大,冯丽贷的3万元还是她家人还的。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冯丽对许涛仍不离不弃,怕伤他自尊,每天都把留给他吃饭的钱,悄悄放在出租屋的茶几上,而不是直接交给他……由于个人状况突变,冯丽的家人不允许两人继续交往,而许涛自己家人也担心,他连自己都养不起,还拿什么结婚,冯丽将来变心了怎么办?这一段时间,因贷款本息一点都没法交,金融机构的放款人天天催账,他都不想活了。冯丽对他说:“你要死,我也死,不管生与死,我们都要在一起!此生此世,我们谁也不能离开对方!”
两人决定,2013年8月29日晚上,在他家新盖的房子里自杀。由他先掐死冯丽后,再用冯丽从医院拿来的手术刀割腕。但是,他掐死冯丽后却不想死了……
刑警随即来到许涛的新房,发现冯丽的遗体躺在床中间,经西安市灞桥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冯丽符合颈部及其周围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死亡。而许涛所说的刀片,也在现场找到,确系医用刀片。
案件很快侦查终结,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许涛与被害人冯丽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许涛后因生意失败、债务压力及双方父母反对等原因,两人产生轻生心理,商量相约自杀。2013年8月29日晚8时许,许涛用手掐住冯丽的脖子,致其当场死亡。许涛离开现场后,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
2013年9月29日,灞桥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许涛批准逮捕,因存在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区检察院随后将此案报送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公诉环节,承办此案的是西安市公诉一处检察官李援民和赵锦。李援民是一位从事刑检工作20多年,主办大案无数、立功无数的老检察员。审阅案卷后,李援民首先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打下了问号:男女殉情自杀,一般会借助自然条件、器具、药物等,像许涛这样一个人徒手将另一个人残忍掐死,然后自己再自杀,最终又放弃,不仅情节突兀,也不尽“合理”!而且认真审看尸检报告,显示冯丽胸部、腰部都有擦伤,如果一个情愿死亡,怎么会在这些部位留下擦伤呢?
李援民检察官随即又质疑许涛陈述的作案动机:真的是相约自杀吗?!虽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极端后果,如果起因是相约自杀,许涛肯定不会被处以极刑。检察官一一审查案卷材料后,又发现了更多的问题。
为情竟以命相抵!殉情案件双方的认识经过、现在的感情状态、精神状况都很重要,但公安机关在案卷中,对上述情况掌握得并不十分清楚,存卷的主要材料也是被告人的一番“深情告白”。
针对这些疑问,两位检察官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列出了一串长长的“问题清单”。
办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设法恢复了许涛和冯丽的网上聊天记录,浸泡在长长的记录中仔细研判。果然,许涛2013年4月7日下午2点18分给冯丽的一段留言,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当然,你要是现在有了男朋友,你可以告诉我,我绝对不会再给你打电话的,我已不是你的任何人了。为什么当我真心努力的时候,你再次把我推倒,我不相信,真不相信!”
从这段话中,办案人员觉察到许涛和冯丽的感情,并不像许涛讲的那样不离不弃,而是有了重大转变。
再仔细调取冯丽案发前的通话记录,发现有一个标明“杨勇”的手机号,经常给她打电话,并有许多亲密的短信。通过调查,杨勇正是冯丽生前热恋的男友。
杨勇告诉办案民警,说他和冯丽是高中同学,两人于2013年4月重逢,当时冯丽已经与前男友许涛分手了。杨勇便对冯丽展开了爱情攻势,两人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且一两天就要见一回面。据他介绍,分手后的许涛继续纠缠、跟踪冯丽,就在案发前两个月,杨勇还在冯丽供职的医院门口见过许涛一次。当时,许涛故意给杨勇看其保存的与冯丽你情我爱的聊天信息,还说和冯丽同居了一年。杨勇当即回应许涛,说与冯丽在一起很快乐,不在乎冯丽以前的事。 办案民警还到冯丽供职的医院走访,在领导和同事眼里,冯丽性格开朗,和同事相处融洽,生活和经济上没有什么困难,也没有悲观厌世的情绪倾向。这些信息表明,冯丽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姑娘,已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没有自杀的思想动机!
随着公安补充侦查的持续深入,取证上不断有新的突破。许涛曾以做大麦虫生意为名向冯丽借钱,并让冯丽担保为其贷款。此事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网上曾有一个公开帖子称“冯丽不要脸,借钱不还”,还公布了冯丽的个人信息。通过技侦手段侦查,显示这个帖子就是许涛冒用别人的身份发布。当时,受到威胁的冯丽,还把400元钱汇到许涛指定的银联卡上。一个号称情深似海、生死不离的人,竟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吃软饭”,发帖子伤害对方!
对许涛自称双方父母反对结婚一事,民警核实的情况是:冯丽父母的态度很明确,让女儿断绝与许涛的交往;许涛的家人则以冯丽为荣耀,更不存在反对!
更关键的证据是:民警提取了案发当天的短信,许涛声称准备好了9万元现金,以共同商量向债主还钱的名义,才将冯丽约出的。如果不是这个理由,冯丽当天是不会与他见面的!案发后,许涛对家人说“我把冯丽杀死了”,还跟父母交代后事,显出惊恐之情。
许涛特意留在现场的手术刀,也在许涛和冯丽的聊天记录中找到了答案:那是两人还在相恋时,许涛让冯丽拿给他处理生活问题而用的。
厚厚的补侦材料形成了一个新的卷宗,一系列证据表明:许涛是因债务压力、感情受挫而报复杀人。
根据检察官引导侦查取得的在案证据,检察机关纠正了公安机关在案件重大情节上的严重失误。
2014年5月,西安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上认定:被告人许涛与被害人冯丽于2011年通过网络聊天相识,许涛采取欺骗手段博得冯丽好感,两人成为男女朋友。两人交往期间,许涛以做生意为由,除向冯丽借款外,还通过以冯丽做担保人或以共同借款人方式,向他人借款,剩余欠款9万余元。许涛因做生意亏空,无力偿还。2012年底,冯丽与被告人分手后,许涛采取发信息、打电话等各种方式,多次骚扰、纠缠冯丽,企图恢复关系未果。2013年8月29日,许涛以和被害人冯丽共同偿还债务为由,将冯丽骗至许涛的新房内,用手掐住冯丽的脖子,致冯丽当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遂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7月28日,羁押了将近一年的犯罪嫌疑人许涛,被送上法庭受审。在法庭讯问阶段,许涛仍辩称“我和冯丽‘山盟海誓’,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顶着巨大的债务压力都不想活了,相约自杀,我掐死冯丽后,自己没有死是觉得还不甘心!”在法庭调查访段,公诉人出示了一系列新的确凿证据,许涛一次又一次语塞、无言。面对证据,律师也放弃了罪轻辩护。
2014年11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许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许涛没有上诉,表示服判。目前,许涛的死刑判决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文中受害人冯丽及其生前男友杨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