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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森林督查工作意义重大,能在有效的管理、控制过程中明确当前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故有序推动森林保护工作,合理开展森林督查管理及分析工作,确保森林督查工作落到实处。文章对森林督查工作效率影响因素进行解析,并针对影响因素提出相关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出森林督查工作价值。
关键词:森林督查;工作效率;影响效率;提高措施
森林督查工作的开展需多个部门协同完成。为有效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推动国家生态和谐文明社会建设,需不断提高森林督查工作效率,挖掘出森林督查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及时改正森林督查工作的潜在问题,促成森林资源调查、管理、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森林督查工作效率影响因素解析
(一)工作衔接效率低
由于部分地区收到财政经费供给不足,导致森林督查工作开展严重滞后,特别是部分地区管理部门对森林督查工作重视度不够,结合相关基础实施,对森林督查的关键部分管控投入不足。多个工作环节衔接效率低下,给森林督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因此,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关键管理项目的控制、对比、分析与评价,采用既定的管理体系分析森林督查工作的对接要点,有利于实践“可持续发展”的价值。
(二)技术要求过高
森林督查工作部分技术方案未及时更新,但当前督查管理的技术标准较高,且核心技术的评估难度较高,工作人员未全面结合关联性指标进行评估控制,影响了整体技术标准的实施。森林督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会有工作失误,如数据错、数据管理失真等现象,直接影响到森林督查相关工作开展的质量与效果。在对采伐蓄积量评估测试时,需结合既定标准进行测量计算,若评估时出现评估错误、材料使用不科学、样本采集不合理及建模不科学等问题时,就会导致一元胸径材积表的数据表单中出现一定错误,影响整体森林督查的质量。
(三)资源监测未能协同开展
在森林督查工作开展时,需要使用动态化评估技术了解资源的应用情况。但是,若遥感数据存储、资料核验、资源监测位置出现错误时且没有及时进行修改,一旦相关责任人没有进行有效协调沟通,导致相关工作开展的时间出现偏差,会直接造成工作重复开展,浪费人力物力。为规避该问题的发生,应当建立动态化的督查与资源监测机制,在既定的控制模型中提高森林督查的工作效率。
(四)技术指导不到位
由于部分项目操作标准相对较高,特别是核心督查步骤流程相对复杂,需要基层人员利用信息化技术核验森林督查方案。若重点项目的技术指导不到位,未得到科学的控制标准,无法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林业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导致森林督查工作出现效率下降。例如在森林数据源复核控制期间,若工作人员未完善处理森林督查方面的问题,也会增加整体管控工作的压力。
(五)项目技术不完善
由于部分区域的地理环境特殊性,卫星遥感拍摄影像资源的精度有限,使得拍摄分辨率、覆盖情况不理想,无法达到森林督查工作的预期效果。如部分人员使用的软件终端出现运行问题,导致相关数据出现一定错误,影响到森林督查工作的整体开展效率。因此,森林督查工作人员应当针对项目进行科学完善的规划统筹,明确调查工作目标与内容,给予基层管理部门技术指导,突出调查的针对性,有序推动我国森林督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森林督查工作效率提高措施探讨
(一)责任传导落实
森林督查责任建立期间,工作人员应结合《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设定完善的控制措施,分析出森林督查工作的关键点及重点,尤其是要结合相关标准展开动态化的评估及审核方案,确保各部门在协调、管理期间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鉴于森林督查工作的特殊性,在实际工作中,应当调动省、市、县不同级别的林业部门积极性,对森林督查工作给予一定重视,保证森林督查工作作为核心工作进行落实,强调同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设立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方案。通过责任传导落实,明确各级单位充分落实各自责任,保证森林督查工作开展的质量。
(二)简化基层技术难度
为有效控制基层工作量,需对技术难度进行合理简化,遵循最小信息集原则,筛选出关键的森林督查信息标准,再给予必要的控制:第一,在图表森林信息移交时,仅登记简单的验证信息即可,主要登记内容包括前期地类、现状地类、影像变化、林地面积、违法采伐林地面积、人工林面积等;第二,违法违规林地项目信息登记时,应当采取动态追踪登记方式,保证对违法违规项目全面登记管理,为森林督查工作提供一定数据参考。第三,应结合《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建立基层项目的评估要点,不需要进行详细登记的不登记,避免增加基层人员工作量。如无证采伐动态备案时,无证采伐不需要进行单独项目登记,在标注基础信息重点的同时对登记信息进行备注,避免扩建更多的项目登记文件夹。第四,林地面积、蓄积调查工作开展时,应当基于技术误差范围进行合理登记,不能盲目追求登记的精准性,否则会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在动态化林地数据登记期间,工作人员应当充分标识出潜在隐患和处罚要素,能为后续行政处罚,林地项目的面积登记工作提供支持。在此过程中,应当应用信息化技術对森林、地质、生态情况进行精准化的测量监控,采用GPS技术、GIS技术、1/10000地形图及智能化系统进行数据统计。例如在对无证采伐面积进行测量登记时,可结合卫星影像图进行勾图处理,以快速得出采伐林地面积,便于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得到相关控制标准后,应当要求工作人员对现有的工作内容、工作效果、工作进展进行专业化评估。
(三)年度调查工作结合
明确年度调查工作方案,结合可视化技术对技术流程视域分析,使用信息化技术核查不同操作系统所得到的数据指标,建立深度融合方案,可促进年度调查的前期工作与森林督查工作进行深度结合。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建立数据库,利用大数据系统对现有的森林督查数据进行评估、合并、整理和监控,在相关动态化平台中建立关联性共享机制,可方便工作人员掌握当前督查管理工作数据标准,降低失真、遗漏现象的发生。为保证两者工作结合的实际效果,应当建构对应管理机制,构建领导责任机制,保证各个项目责任人的高效沟通与交流。 (四)建構网络综合平台
为有效提高森林督查的工作效率与质量,应当建构森林督查网络综合平台,实现督查工作的自动化与一体化。在互联网运行平台的支持下,相关技术资料与信息,可第一时间传输给不同的工作人员,方便后期进行数据审核、技术指导、数据分析等工作,提升了数据信息共享、数据交流的质量。如违法项目进行查处时(火源),工作人员可根据重点位置的生态、地貌特征建立科学的控制标准,分析野外用火灌流、烧除方法、森林巡护方案的实施情况,在必要的位置建立隔离带,从而降低森林火情的发生概率。为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工作人员可利用实时动态的对违法项目进行跟进调查,网络综合处理平台发现当前督查的潜在问题,可建立科学的预防方案。
(五)突出技术指导服务
森林督查工作改革优化应当加强森林督查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服务,并建构责任明确、开展工作详细、活动安全周密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保证各级单位可充分发挥出主体责任价值。其中,应当重视对遥感与影像资料进行判读优化,采用既定的标准对现场所使用的技术及得到的数据进行资料核对、现场调查、数据入库,发挥出各级单位的督查工作价值,针对特殊的项目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保证森林督查工作发挥出工作价值。在实际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开展时,为保证基层人员掌握对应工作技能,应当结合实际现场技术指导与网络远程技术服务系统,保证技术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可分析出森林防火宣传、预警告示体系、公约内容标准是否可行,方便后期进行预防与管理。
(六)重点区域优先督查
森林督查工作的数据核实工作量大,且案件调查取证的难度不同,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当对重点区域开展优先督查,不可采取一刀切的督查工作方法,如部分森林项目设计刑事犯罪、严重损坏国家资源、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案件,则需进行重点优先督查,为后续森林督查工作开展铺垫基础。如保护地案件、违法面积较大的项目,在实际督查时需优先处理,而小面积无证督查工作开展时,则可进行相对延后处理,以保证森林督查工作开展的可行性与合理性。在森林督查工作进行过程中,不能单一依靠完成率对其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价,应当对森林督查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了解,提升森林督查的有效性。
三、结束语
综上,对森林督查工作效率进行分析探讨可知,森林督查工作是严守生态红线的立法保证,可推动从严开展林地保护执法工作,保证相关林地开发建设项目,得到常态化、高效率推动,实现预期林地开发管理工作目标。为有效提高森林督查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应当合理简化基层技术难度、降低基层工作量、加强技术指导、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优先推动重点项目,实现森林督查工作改革预期效果。森林督查工作应当突出森林督查技术流程的优化,加强遥感卫星技术的合理应用,进而实现前后期变化图斑智能高效检测,建构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数据整合与共享,提高森林调查数据的研判精度与数据审核整体工作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韦庆卓.提高森林督查工作效率的思考——以柳州市柳江区为例[J].绿色科技,2020(09):178-179.
[2]计清鹤,周耀宗.县级森林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J].现代农业研究,2020,49(01):138-140.
[3]陈怡.提高森林督查工作效率的思考[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19,38(02):8-10+33.
[4]卢斌.森林督查技术方法与效果探析——以泾县2018年森林督查为例[J].安徽林业科技,2018,44(06):39-41.
(作者单位:临洮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键词:森林督查;工作效率;影响效率;提高措施
森林督查工作的开展需多个部门协同完成。为有效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推动国家生态和谐文明社会建设,需不断提高森林督查工作效率,挖掘出森林督查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及时改正森林督查工作的潜在问题,促成森林资源调查、管理、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森林督查工作效率影响因素解析
(一)工作衔接效率低
由于部分地区收到财政经费供给不足,导致森林督查工作开展严重滞后,特别是部分地区管理部门对森林督查工作重视度不够,结合相关基础实施,对森林督查的关键部分管控投入不足。多个工作环节衔接效率低下,给森林督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因此,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关键管理项目的控制、对比、分析与评价,采用既定的管理体系分析森林督查工作的对接要点,有利于实践“可持续发展”的价值。
(二)技术要求过高
森林督查工作部分技术方案未及时更新,但当前督查管理的技术标准较高,且核心技术的评估难度较高,工作人员未全面结合关联性指标进行评估控制,影响了整体技术标准的实施。森林督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会有工作失误,如数据错、数据管理失真等现象,直接影响到森林督查相关工作开展的质量与效果。在对采伐蓄积量评估测试时,需结合既定标准进行测量计算,若评估时出现评估错误、材料使用不科学、样本采集不合理及建模不科学等问题时,就会导致一元胸径材积表的数据表单中出现一定错误,影响整体森林督查的质量。
(三)资源监测未能协同开展
在森林督查工作开展时,需要使用动态化评估技术了解资源的应用情况。但是,若遥感数据存储、资料核验、资源监测位置出现错误时且没有及时进行修改,一旦相关责任人没有进行有效协调沟通,导致相关工作开展的时间出现偏差,会直接造成工作重复开展,浪费人力物力。为规避该问题的发生,应当建立动态化的督查与资源监测机制,在既定的控制模型中提高森林督查的工作效率。
(四)技术指导不到位
由于部分项目操作标准相对较高,特别是核心督查步骤流程相对复杂,需要基层人员利用信息化技术核验森林督查方案。若重点项目的技术指导不到位,未得到科学的控制标准,无法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林业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导致森林督查工作出现效率下降。例如在森林数据源复核控制期间,若工作人员未完善处理森林督查方面的问题,也会增加整体管控工作的压力。
(五)项目技术不完善
由于部分区域的地理环境特殊性,卫星遥感拍摄影像资源的精度有限,使得拍摄分辨率、覆盖情况不理想,无法达到森林督查工作的预期效果。如部分人员使用的软件终端出现运行问题,导致相关数据出现一定错误,影响到森林督查工作的整体开展效率。因此,森林督查工作人员应当针对项目进行科学完善的规划统筹,明确调查工作目标与内容,给予基层管理部门技术指导,突出调查的针对性,有序推动我国森林督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森林督查工作效率提高措施探讨
(一)责任传导落实
森林督查责任建立期间,工作人员应结合《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设定完善的控制措施,分析出森林督查工作的关键点及重点,尤其是要结合相关标准展开动态化的评估及审核方案,确保各部门在协调、管理期间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鉴于森林督查工作的特殊性,在实际工作中,应当调动省、市、县不同级别的林业部门积极性,对森林督查工作给予一定重视,保证森林督查工作作为核心工作进行落实,强调同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设立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方案。通过责任传导落实,明确各级单位充分落实各自责任,保证森林督查工作开展的质量。
(二)简化基层技术难度
为有效控制基层工作量,需对技术难度进行合理简化,遵循最小信息集原则,筛选出关键的森林督查信息标准,再给予必要的控制:第一,在图表森林信息移交时,仅登记简单的验证信息即可,主要登记内容包括前期地类、现状地类、影像变化、林地面积、违法采伐林地面积、人工林面积等;第二,违法违规林地项目信息登记时,应当采取动态追踪登记方式,保证对违法违规项目全面登记管理,为森林督查工作提供一定数据参考。第三,应结合《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建立基层项目的评估要点,不需要进行详细登记的不登记,避免增加基层人员工作量。如无证采伐动态备案时,无证采伐不需要进行单独项目登记,在标注基础信息重点的同时对登记信息进行备注,避免扩建更多的项目登记文件夹。第四,林地面积、蓄积调查工作开展时,应当基于技术误差范围进行合理登记,不能盲目追求登记的精准性,否则会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在动态化林地数据登记期间,工作人员应当充分标识出潜在隐患和处罚要素,能为后续行政处罚,林地项目的面积登记工作提供支持。在此过程中,应当应用信息化技術对森林、地质、生态情况进行精准化的测量监控,采用GPS技术、GIS技术、1/10000地形图及智能化系统进行数据统计。例如在对无证采伐面积进行测量登记时,可结合卫星影像图进行勾图处理,以快速得出采伐林地面积,便于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得到相关控制标准后,应当要求工作人员对现有的工作内容、工作效果、工作进展进行专业化评估。
(三)年度调查工作结合
明确年度调查工作方案,结合可视化技术对技术流程视域分析,使用信息化技术核查不同操作系统所得到的数据指标,建立深度融合方案,可促进年度调查的前期工作与森林督查工作进行深度结合。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建立数据库,利用大数据系统对现有的森林督查数据进行评估、合并、整理和监控,在相关动态化平台中建立关联性共享机制,可方便工作人员掌握当前督查管理工作数据标准,降低失真、遗漏现象的发生。为保证两者工作结合的实际效果,应当建构对应管理机制,构建领导责任机制,保证各个项目责任人的高效沟通与交流。 (四)建構网络综合平台
为有效提高森林督查的工作效率与质量,应当建构森林督查网络综合平台,实现督查工作的自动化与一体化。在互联网运行平台的支持下,相关技术资料与信息,可第一时间传输给不同的工作人员,方便后期进行数据审核、技术指导、数据分析等工作,提升了数据信息共享、数据交流的质量。如违法项目进行查处时(火源),工作人员可根据重点位置的生态、地貌特征建立科学的控制标准,分析野外用火灌流、烧除方法、森林巡护方案的实施情况,在必要的位置建立隔离带,从而降低森林火情的发生概率。为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工作人员可利用实时动态的对违法项目进行跟进调查,网络综合处理平台发现当前督查的潜在问题,可建立科学的预防方案。
(五)突出技术指导服务
森林督查工作改革优化应当加强森林督查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服务,并建构责任明确、开展工作详细、活动安全周密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保证各级单位可充分发挥出主体责任价值。其中,应当重视对遥感与影像资料进行判读优化,采用既定的标准对现场所使用的技术及得到的数据进行资料核对、现场调查、数据入库,发挥出各级单位的督查工作价值,针对特殊的项目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保证森林督查工作发挥出工作价值。在实际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开展时,为保证基层人员掌握对应工作技能,应当结合实际现场技术指导与网络远程技术服务系统,保证技术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可分析出森林防火宣传、预警告示体系、公约内容标准是否可行,方便后期进行预防与管理。
(六)重点区域优先督查
森林督查工作的数据核实工作量大,且案件调查取证的难度不同,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当对重点区域开展优先督查,不可采取一刀切的督查工作方法,如部分森林项目设计刑事犯罪、严重损坏国家资源、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案件,则需进行重点优先督查,为后续森林督查工作开展铺垫基础。如保护地案件、违法面积较大的项目,在实际督查时需优先处理,而小面积无证督查工作开展时,则可进行相对延后处理,以保证森林督查工作开展的可行性与合理性。在森林督查工作进行过程中,不能单一依靠完成率对其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价,应当对森林督查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了解,提升森林督查的有效性。
三、结束语
综上,对森林督查工作效率进行分析探讨可知,森林督查工作是严守生态红线的立法保证,可推动从严开展林地保护执法工作,保证相关林地开发建设项目,得到常态化、高效率推动,实现预期林地开发管理工作目标。为有效提高森林督查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应当合理简化基层技术难度、降低基层工作量、加强技术指导、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优先推动重点项目,实现森林督查工作改革预期效果。森林督查工作应当突出森林督查技术流程的优化,加强遥感卫星技术的合理应用,进而实现前后期变化图斑智能高效检测,建构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数据整合与共享,提高森林调查数据的研判精度与数据审核整体工作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韦庆卓.提高森林督查工作效率的思考——以柳州市柳江区为例[J].绿色科技,2020(09):178-179.
[2]计清鹤,周耀宗.县级森林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J].现代农业研究,2020,49(01):138-140.
[3]陈怡.提高森林督查工作效率的思考[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19,38(02):8-10+33.
[4]卢斌.森林督查技术方法与效果探析——以泾县2018年森林督查为例[J].安徽林业科技,2018,44(06):39-41.
(作者单位:临洮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