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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上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rn12月24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就下列五个方面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制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鼓励生产者、销售者回收利用产品和包装物,要求电子商务、快递和外卖行业经营者优先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引导理性消费,制止餐饮浪费;政府采购逐步降低一次性用品的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