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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以票控收”的管理思路,覆盖征收管理、票据管理及稽查、收入核算等非税收入征缴的全过程,设计上采用“大集中”的系统管理模式,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全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的集中存储。本文结合海港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海港区 非税收入 管理系统
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河北省的“金财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细化,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实施,标志着我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也步入了新的进程。
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以票控收”的管理思路,覆盖征收管理、票据管理及稽查、收入核算等非税收入征缴的全过程,设计上采用“大集中”的系统管理模式,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全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的集中存储。下面结合海港区实际情况进行一下探讨。
一、海港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与当今信息化的要求已现滞后
海港区经过近年来的治理整顿、“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的基本落实,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也已具备了一定基础。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非税收入管理的一体化、实时性相匹配的信息化管理要求相比,其非税收入管理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体现在:
(一)海港区大部分非税收入在实际收缴时仍然以执收单位代收为主,即单位用收费票据征收、用缴款书缴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票款分离”,易导致收入缴库的不及时以及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二)由于收入收缴与记账时间的不一致,对非税收入查询的实时性要求得不到满足。经常存在执收单位只能在几天或十几天后才能确认收缴收入是否到账,导致对未到账原因的查询、对尚未存缴的催缴及相关业务的办理等事项的延迟。
(三)海港区财政票据的登记仍然是手工记帐。现对于多种财政票据领验我们采用区分类型的大流水登记,对库存情况细化到每一种票据的购、售、余的总帐登记,在票据使用、管理情况的明细查询方面得不到满足。例如,查询某单位1-5月的票据情况,只能从大流水账上一笔一笔找,费时费力。
(四)执收单位开票金额与财政专户收缴金额核对的脱节。由于执收单位审验的票据收入与财政专户收入记账截止日期的可能不一致,导致财政部门在核对票据的开票金额与缴存金额时存在困难,也使“以票治费”得不到全面彻底的落实。如执收单位来财政部门审验票据开出的收入可能是截至4月15日的,而财政专户的收入均为月结账,时期不一致,收入也可能不一致。
二、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强大功能。
(一)实现全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大集中
“数据信息大集中”是指通过省财政非税收入数据中心将省、市、县三级非税收入数据统一集中存储。优点有:一是有利于规范管理。省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统一设置全省非税收入项目数据库,市、县两级只能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维护数据;二是有利于统一维护。系统的运行维护统一由省厅信息中心负责,若发生故障,省厅可以即刻派人处理,提高系统的维护效率,确保数据安全。
(二)实现收入数据的动态监控
一是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引入网络实时数据传输/处理方式,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票据核销与对账能够自动进行,收缴相关程序能够自动处理;二是实现财政与银行、财政与执收单位、财政内部之间的信息有效沟通,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及执收主管部门能够按照权限动态监控票据发放、使用、核销情况和资金缴库情况,及时发现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施后能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项目库,对于项目库的修改维护权限只设在省财政厅,执收单位只能在非税系统中选择与其对应的收费项目进行征缴,也就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是省级以上批准的项目,这样可有效防止因私设项目或颤自提高标准等引发乱收费行为,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能够依法、依规进行收缴。
(二)财政票据从手工账到微机账的跨跃。将财政票据的管理也纳入到该系统中来,采用单位网上申请领用票据、财政审批并同意发放、单位打印发放单并购买票据入库、已开票据系统自动核销的运行模式,实现财政票据入库、发放、核销、结存及管理的“全程”微机化处理,及执收单位票据使用、库存的整个情况在系统中予以全面反映,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每份票据的具体情况实现查询、监控,从而更好的发挥票据源头控收作用。
(三)真正实现相关信息的实时共享。“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网络构架体系,与以往的收费方式不同点主要在于:执收单位不再使用收费票据代收,而是直接机打《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能当场打印缴款书的,使用专用收据收费,在系统中进行“集中汇缴”,但只限于需外出收费的情况),缴款人持《一般缴款书》到收款账户所在银行网点进行缴费,银行人员确认后,可同时将缴款书“已收款”信息发送到执收单位与财政部门的非税系统,即执收单位几时开票、几时收款、对缴款书项目的明细查询均可实现微机自动化,实现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与财政部门三家的及时、同步共享,建立起高效规范的财政统管机制。
(四)POS机的应用更加方便、快捷。为解决我区部分非税收入资金存取不安全、不方便缴款人等问题,海港区财政部门与代收银行为试点单位安装了POS机,非税系统中可自动实现非税收入通过POS机刷卡缴款,款项直达财政汇缴专户,非税票据信息再通过银行的信息传送,实时上传财政部门。
(五)该系统加强了对票据监督。非税系统自动对超时未缴款、资金迟缴或滞留时间过长等情况提示报警,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了微机系统相对于人工管理的优越性。
四、海港区实施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进度。
(一)分别培训,确保实施
3月份按省市的统一安排对试点单位进行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环境模拟上机实际操作培训,实际操作、现场解疑,将讲解与操作相结合,为确保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打好基础。
(二)走进单位,当场讲解
随后,我们走进试点单位,当场核对资源信息、再次示范操作流程、交流征收中的实际情况与问题,使各收费员对操作过程再次加深,不仅仅停留在抽象中,为下一步的实际操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顺利实施,稳步开展
7月起,我区正式启用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在前期充分准备的保障下得以顺利实施,并逐步增加启用单位,坚实地迈好拓展的步伐,于10月份39家试点单位全部启用,11月全区所有非税收入均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进行缴存。截止10月底,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成功实现收入共1055万元。
关键词:海港区 非税收入 管理系统
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河北省的“金财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细化,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实施,标志着我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也步入了新的进程。
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以票控收”的管理思路,覆盖征收管理、票据管理及稽查、收入核算等非税收入征缴的全过程,设计上采用“大集中”的系统管理模式,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全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的集中存储。下面结合海港区实际情况进行一下探讨。
一、海港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与当今信息化的要求已现滞后
海港区经过近年来的治理整顿、“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的基本落实,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也已具备了一定基础。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非税收入管理的一体化、实时性相匹配的信息化管理要求相比,其非税收入管理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体现在:
(一)海港区大部分非税收入在实际收缴时仍然以执收单位代收为主,即单位用收费票据征收、用缴款书缴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票款分离”,易导致收入缴库的不及时以及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二)由于收入收缴与记账时间的不一致,对非税收入查询的实时性要求得不到满足。经常存在执收单位只能在几天或十几天后才能确认收缴收入是否到账,导致对未到账原因的查询、对尚未存缴的催缴及相关业务的办理等事项的延迟。
(三)海港区财政票据的登记仍然是手工记帐。现对于多种财政票据领验我们采用区分类型的大流水登记,对库存情况细化到每一种票据的购、售、余的总帐登记,在票据使用、管理情况的明细查询方面得不到满足。例如,查询某单位1-5月的票据情况,只能从大流水账上一笔一笔找,费时费力。
(四)执收单位开票金额与财政专户收缴金额核对的脱节。由于执收单位审验的票据收入与财政专户收入记账截止日期的可能不一致,导致财政部门在核对票据的开票金额与缴存金额时存在困难,也使“以票治费”得不到全面彻底的落实。如执收单位来财政部门审验票据开出的收入可能是截至4月15日的,而财政专户的收入均为月结账,时期不一致,收入也可能不一致。
二、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强大功能。
(一)实现全省非税收入数据信息大集中
“数据信息大集中”是指通过省财政非税收入数据中心将省、市、县三级非税收入数据统一集中存储。优点有:一是有利于规范管理。省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统一设置全省非税收入项目数据库,市、县两级只能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维护数据;二是有利于统一维护。系统的运行维护统一由省厅信息中心负责,若发生故障,省厅可以即刻派人处理,提高系统的维护效率,确保数据安全。
(二)实现收入数据的动态监控
一是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引入网络实时数据传输/处理方式,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票据核销与对账能够自动进行,收缴相关程序能够自动处理;二是实现财政与银行、财政与执收单位、财政内部之间的信息有效沟通,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及执收主管部门能够按照权限动态监控票据发放、使用、核销情况和资金缴库情况,及时发现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施后能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项目库,对于项目库的修改维护权限只设在省财政厅,执收单位只能在非税系统中选择与其对应的收费项目进行征缴,也就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是省级以上批准的项目,这样可有效防止因私设项目或颤自提高标准等引发乱收费行为,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能够依法、依规进行收缴。
(二)财政票据从手工账到微机账的跨跃。将财政票据的管理也纳入到该系统中来,采用单位网上申请领用票据、财政审批并同意发放、单位打印发放单并购买票据入库、已开票据系统自动核销的运行模式,实现财政票据入库、发放、核销、结存及管理的“全程”微机化处理,及执收单位票据使用、库存的整个情况在系统中予以全面反映,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每份票据的具体情况实现查询、监控,从而更好的发挥票据源头控收作用。
(三)真正实现相关信息的实时共享。“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网络构架体系,与以往的收费方式不同点主要在于:执收单位不再使用收费票据代收,而是直接机打《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能当场打印缴款书的,使用专用收据收费,在系统中进行“集中汇缴”,但只限于需外出收费的情况),缴款人持《一般缴款书》到收款账户所在银行网点进行缴费,银行人员确认后,可同时将缴款书“已收款”信息发送到执收单位与财政部门的非税系统,即执收单位几时开票、几时收款、对缴款书项目的明细查询均可实现微机自动化,实现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与财政部门三家的及时、同步共享,建立起高效规范的财政统管机制。
(四)POS机的应用更加方便、快捷。为解决我区部分非税收入资金存取不安全、不方便缴款人等问题,海港区财政部门与代收银行为试点单位安装了POS机,非税系统中可自动实现非税收入通过POS机刷卡缴款,款项直达财政汇缴专户,非税票据信息再通过银行的信息传送,实时上传财政部门。
(五)该系统加强了对票据监督。非税系统自动对超时未缴款、资金迟缴或滞留时间过长等情况提示报警,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了微机系统相对于人工管理的优越性。
四、海港区实施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进度。
(一)分别培训,确保实施
3月份按省市的统一安排对试点单位进行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环境模拟上机实际操作培训,实际操作、现场解疑,将讲解与操作相结合,为确保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打好基础。
(二)走进单位,当场讲解
随后,我们走进试点单位,当场核对资源信息、再次示范操作流程、交流征收中的实际情况与问题,使各收费员对操作过程再次加深,不仅仅停留在抽象中,为下一步的实际操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顺利实施,稳步开展
7月起,我区正式启用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在前期充分准备的保障下得以顺利实施,并逐步增加启用单位,坚实地迈好拓展的步伐,于10月份39家试点单位全部启用,11月全区所有非税收入均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进行缴存。截止10月底,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成功实现收入共1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