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改革开放前后,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计划经济阶段,商品经济阶段及目前市场经济阶段① 。本文根据我国农村金融所处的现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归纳分析,综合原因表现在农村金融的建设与发展缺乏系統性,农村金融生态缺乏平衡性,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缺乏可持续性。对于我国农村金融问题的解决对策主要是农村金融机构发挥主导作用,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方向,提高农民信用能力。同时,要严格加强农村金融监管,真正使农村金融充分发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概述
农村金融的真正内涵体现在:农村金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活动。它以市场规律为前提,具有为农村经济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规定性。由于这一规定性,它又不具有完全市场行为空间。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是一种以“三农”为基本服务对象,又受市场与政府双重调控,具有一种规定性的农村金融活动。
目前,对我国农村金融系统的研究与讨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体系论。主要从农村金融的角度论述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结构 ;二是交叉论。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与整体金融的交叉系统。即农村金融从属于农村经济系统,是农村经济的子系统,同时又属于金融范畴,是整体金融系统中的一个单元 ;三是大系统论。认为要把农村金融的监管、供给、需求等机制放入国民经济的大系统之中。这些关于系统的理论与观点,只是反映了农村金融或农村金融机构的内生系统,缺失或简略了制度因素在系统中的作用。农村金融是一个系统的概念。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金融机构网点己覆盖了全国全部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金融服务已覆盖全部乡镇。2016年以来,近50家涉农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累计融资491亿元,农产品期货品种目前己达15个,约占现有期货品种总数的一半。我国农村金融在取得这些成缋的同时,充分地履行了服务“三农”的职能,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有效地促进作用。
(二)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为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三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有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存在的问题,说明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离中央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离广大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多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或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的形势不相适应;农村金融产品仍存在单一化现象;农村金融借贷双方处干“两难”境地;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方向存在偏差;多层次金融机构没有形成支农合力。
三、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对策
根据本文对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处于共生共存的统一循环体系中。加强农村金融的发展,是一项直接涉及到农村经济,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因此,绝不能用一种片面的、孤立的观念去指导或推进农村金融建设,要坚持“宏观调控、微观激活”的系统方法指导和推进农村金融发展。
(一)加强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发挥主导作用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在目前情况下,正规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阵地,它们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要完善对农业产业链的服务功能。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加大对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其服务功能。要重视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针对专业大户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状况合理设定贷款额度、期限、抵押担保和还款方式,为农业大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探索优先服务方向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要尽快转变农村金融产品单一现象,必须大力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探索重点优先服务方向。
1、大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一是要健全金融产品创新机制;二是要创新金融机构特色产品;三是要创新金融机构组合产品。
2、探索大户优先发展的方向
我国农村经济要高速持久地发展,减少农民数量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途径。按照国家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以美国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3%左右为参考,我国农村今后农业人口将大幅度地减少,农村的基本经济单位将会不再是现在意义上的农户,而是以家庭农场为主的专业大户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但是,这一目标并不能自发地实现,也不会自然地到来,而是要靠政府通过制订相应政策予以引导和推进。在现在的形势下,推进的有效手段就是靠农村金融这个杠杆发力,达到促进农村各类专业大户及合作经济组织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増强农民信用能力,解决“两难”问题
1、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
由前面的讨论可知,我国农民目前抗风险的能力极低是造成“两难”的主要原因,它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因此,要将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作为提高农民信用能力的突破口。本文认为,为了有效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一个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要加大对农民的扶持力度,而不是一味强调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国家要像支持农民的直接性生产投入那样,加大对农民在信用方面的投入,使其发挥国家支农资金的最大效能作用。
2、解决农民产权旳法律问题
要从法律法规层面解决农民的产权抵押物问题。现在反映最多也最集中的问题是:在农村金融的借贷过程中,农民缺乏财产抵押物。农民的宅基地、土地、山林等财产所有权和相应的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抵押物,在政策与法律上相互矛盾。不少人建议应在法律上对“承包经营”等权利予以认可,以求排解农民在向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的信用障碍。深入地思考,要修改这一法律原义还有着一定的难以逾越的障碍。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所有土地只有国有和集体所有这两种形式,即使是私人宅基地,国家也是以出让形式在一定期限内有效使用。要改变这一制度,不是单靠法律文字能够得到解决的。因此,用一块农民没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抵押物,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如果允许抵押就意味着改变了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怎么样解决这一难题,应该即正视国情,又兼顾发展,并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定。一是大幅度提高农民全部可抵押财产的信用额度;二是农户的房屋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经过探索后列入抵押场范畴。
参考文献:
[1]刘音纶:《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4年版。
[2]银监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田建设贷款5年增1.8万亿》,《中国新闻网》,2013年06月29日。
[3]杜伟:《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阶段与特征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6(31)。
[4]孙哲:《陕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分析和对策研究》,《西部金融》,2011(07)。
[5]时小侬:《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分析》,《现代商业》,2016(12)。
注释:
①刘音纶:《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4年版。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概述
农村金融的真正内涵体现在:农村金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活动。它以市场规律为前提,具有为农村经济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规定性。由于这一规定性,它又不具有完全市场行为空间。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是一种以“三农”为基本服务对象,又受市场与政府双重调控,具有一种规定性的农村金融活动。
目前,对我国农村金融系统的研究与讨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体系论。主要从农村金融的角度论述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结构 ;二是交叉论。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与整体金融的交叉系统。即农村金融从属于农村经济系统,是农村经济的子系统,同时又属于金融范畴,是整体金融系统中的一个单元 ;三是大系统论。认为要把农村金融的监管、供给、需求等机制放入国民经济的大系统之中。这些关于系统的理论与观点,只是反映了农村金融或农村金融机构的内生系统,缺失或简略了制度因素在系统中的作用。农村金融是一个系统的概念。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金融机构网点己覆盖了全国全部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金融服务已覆盖全部乡镇。2016年以来,近50家涉农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累计融资491亿元,农产品期货品种目前己达15个,约占现有期货品种总数的一半。我国农村金融在取得这些成缋的同时,充分地履行了服务“三农”的职能,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有效地促进作用。
(二)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为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三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有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存在的问题,说明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离中央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离广大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多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或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的形势不相适应;农村金融产品仍存在单一化现象;农村金融借贷双方处干“两难”境地;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方向存在偏差;多层次金融机构没有形成支农合力。
三、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对策
根据本文对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处于共生共存的统一循环体系中。加强农村金融的发展,是一项直接涉及到农村经济,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因此,绝不能用一种片面的、孤立的观念去指导或推进农村金融建设,要坚持“宏观调控、微观激活”的系统方法指导和推进农村金融发展。
(一)加强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发挥主导作用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在目前情况下,正规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阵地,它们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要完善对农业产业链的服务功能。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加大对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其服务功能。要重视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针对专业大户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状况合理设定贷款额度、期限、抵押担保和还款方式,为农业大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探索优先服务方向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要尽快转变农村金融产品单一现象,必须大力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探索重点优先服务方向。
1、大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一是要健全金融产品创新机制;二是要创新金融机构特色产品;三是要创新金融机构组合产品。
2、探索大户优先发展的方向
我国农村经济要高速持久地发展,减少农民数量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途径。按照国家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以美国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3%左右为参考,我国农村今后农业人口将大幅度地减少,农村的基本经济单位将会不再是现在意义上的农户,而是以家庭农场为主的专业大户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但是,这一目标并不能自发地实现,也不会自然地到来,而是要靠政府通过制订相应政策予以引导和推进。在现在的形势下,推进的有效手段就是靠农村金融这个杠杆发力,达到促进农村各类专业大户及合作经济组织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増强农民信用能力,解决“两难”问题
1、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
由前面的讨论可知,我国农民目前抗风险的能力极低是造成“两难”的主要原因,它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因此,要将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作为提高农民信用能力的突破口。本文认为,为了有效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一个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要加大对农民的扶持力度,而不是一味强调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国家要像支持农民的直接性生产投入那样,加大对农民在信用方面的投入,使其发挥国家支农资金的最大效能作用。
2、解决农民产权旳法律问题
要从法律法规层面解决农民的产权抵押物问题。现在反映最多也最集中的问题是:在农村金融的借贷过程中,农民缺乏财产抵押物。农民的宅基地、土地、山林等财产所有权和相应的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抵押物,在政策与法律上相互矛盾。不少人建议应在法律上对“承包经营”等权利予以认可,以求排解农民在向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的信用障碍。深入地思考,要修改这一法律原义还有着一定的难以逾越的障碍。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所有土地只有国有和集体所有这两种形式,即使是私人宅基地,国家也是以出让形式在一定期限内有效使用。要改变这一制度,不是单靠法律文字能够得到解决的。因此,用一块农民没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抵押物,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如果允许抵押就意味着改变了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怎么样解决这一难题,应该即正视国情,又兼顾发展,并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定。一是大幅度提高农民全部可抵押财产的信用额度;二是农户的房屋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经过探索后列入抵押场范畴。
参考文献:
[1]刘音纶:《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4年版。
[2]银监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田建设贷款5年增1.8万亿》,《中国新闻网》,2013年06月29日。
[3]杜伟:《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阶段与特征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6(31)。
[4]孙哲:《陕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分析和对策研究》,《西部金融》,2011(07)。
[5]时小侬:《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分析》,《现代商业》,2016(12)。
注释:
①刘音纶:《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