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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与国家法治一致性的内在逻辑体现在三个层次:首先,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制度是党的领导与国家法治一致性的根本前提。其次,党的领导为国家法治奠定基础条件。这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所开辟的根本性的制度空间;"依法执政"理念形成的关键突破;党的组织体系所形成的重要功能结构;党的领导活动在国家法治初始阶段的支柱作用。最后,党领导和发展民主的能力是国家法治深化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有赖于党在执政层次与党内层次对若干重要环节统筹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