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6月初,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为了完善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十一部地方性法规即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完善的十一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