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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有效摸清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基本情况,实现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保护水产养殖生态环境,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滨城区水产局要求和部署各乡镇办进行拉网式普查,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不留死角。严格按照要求对普查单位名录及数据进行汇总、核查、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