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介绍了长白山区老龄过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及操作规程,对恢复树种选择、恢复措施及后期管护等方面加以阐述,以期为该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老龄过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长白山区
中图分类号S72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1-0176-02
1恢复目标
恢复相应立地条件下的原生林型。
2 恢复树种选择
2.1苗木种类
红松(Pinus koraiensis)、紫椴Tilia amurensis)、白桦Betula platyphylla)、大青杨(Populus ussuriensis)、春榆(Ulmus japo-nica)、鱼鳞云杉(Picea jezoensis)等。
2.2苗木质量
苗木质量符合GB6000-1999规定[1]。
3栽植季节
裸根苗栽植在春季土壤解冻深度达到苗木主根长度时,苗木芽萌动前进行,栽植时期尽量提前;营养钵苗栽植在雨季或春季解冻后进行。
4整地
4.1整地时间
整地时间要进行控制,在无冻害的地区,提前栽植幼苗一个月进行精细整地,如果当地为冻害常发生地区,可以挖穴栽植,不进行提前整地也可。
4.2整地方法
对于土壤瘠薄、容易水土流失的老龄过熟林采取水平沟整地,沟宽0.4~0.6 m,沟深0.2~0.3 m,沟距0.3 m。
5恢复质量
植苗后当年成活率不低于95%,第3年保存率不低于90%;林下植被覆盖不低于40%,无明显水土流失、浸蚀沟出现。
6恢复措施
6.1封育型
6.1.1全封育。对实行封山育林的地块,划清边界,设立标牌,落实责任。林区内杜绝樵采、垦荒、放牧,严格限制人为采集野菜、药材以及乡土关键树种种源活动,保护对红松种源传播具有显著影响的野生动物[2-3]。
6.1.2半封育。为了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可以进行半封育保护林木,只在林木的最主要的生长季进行林区封育,其他时间不封育,同时可以利用人工手段促进天然难成林的地区造林和促进其更新,手段包括人工撒播目的树种的种子、破土清场等技术手段并及时进行幼林抚育。
6.2穴状抚育
按照预先制定的抚育原则,保留目的树种,伐除多余的树种,伐除后要进一步引进目的树种,保留培育木较少的地段,植苗的林分多一些;反之,则少一些。
6.3生长抚育
6.3.1林分分级。按林木在林分中生长状态、竞争地位、形态特点、作用、培育前途,将林木划分为3级。即:
A级木:优良木,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树干通直,天然整枝良好,树冠发育均匀,生长旺盛,形体好的林木。
B级木:辅助木,有利于促进优良木天然整枝和良好干形,对林地起良好作用的林木。
C级木:枯立木、病虫害木、弯曲木、多头木以及有碍优良木生长的林木。
6.3.2间伐对象。根据林木分级,伐除所有抑制培育木生长的林木。
6.3.3间伐时间。根据不同树种经营密度、林木自然稀疏程度和胸径连年生长量情况,确定间伐时间。一般蒙古栎天然林早期选择年龄分别为35年和18年,间伐时间随着林木最佳经营密度和林木生长阶段的不同而变化。林木经营密度符合LY/T 1572-2000标准。
6.3.4间伐强度。要严格控制间伐强度,不能过多,原则上是蓄积强度为15%~30%,株数强度控制在25%~30%,同时还有林分蓄积量的要求,要求在间伐后其不能低于100 m3/hm2,通过这样强度的间伐,既利用了林业资源,同时又保护和促进了林业资源的更新。
6.3.5抚育方式。①综合抚育。可以用于复层林和混交林,伐除有害木、保留有益木、培育优良木。②下层抚育。适于单层林,采伐下层林木,加快径级生长。③上层抚育。适于林冠下更新造林,对上层林木进行间伐抚育,促进更新层生长。④分层抚育。适于异龄复层结构林分,抚育主林层、促进演替层、转化更新层,调控各层需光量。
7后期管护
7.1松土除草
栽植后要进行除草和松土等后期管理,通过3~5年连续的进行松土除草,及时地铲除妨碍幼树生长的杂草,改善幼树根系环境,促进幼树生长,这种措施在最初几年每年进行1~3次,除草的原则是除草和扶苗相结合,除草要做的尽早,及时彻底地割除小草,松土的深度一般为0.05~0.10 m,已不伤害根系为准。
7.2补植
植苗成活率符合GB 15776规定,对成活率不合格的植苗地及时进行补植。补植苗木选用同龄大苗。
7.3幼树管理
7.3.1抚育工作要及时、尽早。通过对树种进行整形、除蘖等工作,及时进行除草。
7.3.2对新植苗地要进行封禁保护。不准进入林地放牧和打柴,有计划地割草;易受冻、旱害的针叶树苗,当年冬季采取覆土、盖草等防寒(旱)措施。此外,还要做好林木病虫兽害防治工作。
7.3.3平茬复壮。对由于生物和非生物逆境造成的损坏的树种,确定是否有萌芽能力,如果有萌芽能力,要及时处理,可通过平茬复壮等措施,重新促进其生长[4]。
7.3.4混交林可采用适宜的修剪措施。调控目的树种生长,控制目的树种的数量,保证混交林的正常生长,结构合理。
8参考文献
[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9.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6.
[3] 国家林业局.LY/T 1572-2000 东北、内蒙古天然次生林经营技术[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4] 国家林业局.LY/T 2083-2013 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关键词老龄过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长白山区
中图分类号S72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1-0176-02
1恢复目标
恢复相应立地条件下的原生林型。
2 恢复树种选择
2.1苗木种类
红松(Pinus koraiensis)、紫椴Tilia amurensis)、白桦Betula platyphylla)、大青杨(Populus ussuriensis)、春榆(Ulmus japo-nica)、鱼鳞云杉(Picea jezoensis)等。
2.2苗木质量
苗木质量符合GB6000-1999规定[1]。
3栽植季节
裸根苗栽植在春季土壤解冻深度达到苗木主根长度时,苗木芽萌动前进行,栽植时期尽量提前;营养钵苗栽植在雨季或春季解冻后进行。
4整地
4.1整地时间
整地时间要进行控制,在无冻害的地区,提前栽植幼苗一个月进行精细整地,如果当地为冻害常发生地区,可以挖穴栽植,不进行提前整地也可。
4.2整地方法
对于土壤瘠薄、容易水土流失的老龄过熟林采取水平沟整地,沟宽0.4~0.6 m,沟深0.2~0.3 m,沟距0.3 m。
5恢复质量
植苗后当年成活率不低于95%,第3年保存率不低于90%;林下植被覆盖不低于40%,无明显水土流失、浸蚀沟出现。
6恢复措施
6.1封育型
6.1.1全封育。对实行封山育林的地块,划清边界,设立标牌,落实责任。林区内杜绝樵采、垦荒、放牧,严格限制人为采集野菜、药材以及乡土关键树种种源活动,保护对红松种源传播具有显著影响的野生动物[2-3]。
6.1.2半封育。为了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可以进行半封育保护林木,只在林木的最主要的生长季进行林区封育,其他时间不封育,同时可以利用人工手段促进天然难成林的地区造林和促进其更新,手段包括人工撒播目的树种的种子、破土清场等技术手段并及时进行幼林抚育。
6.2穴状抚育
按照预先制定的抚育原则,保留目的树种,伐除多余的树种,伐除后要进一步引进目的树种,保留培育木较少的地段,植苗的林分多一些;反之,则少一些。
6.3生长抚育
6.3.1林分分级。按林木在林分中生长状态、竞争地位、形态特点、作用、培育前途,将林木划分为3级。即:
A级木:优良木,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树干通直,天然整枝良好,树冠发育均匀,生长旺盛,形体好的林木。
B级木:辅助木,有利于促进优良木天然整枝和良好干形,对林地起良好作用的林木。
C级木:枯立木、病虫害木、弯曲木、多头木以及有碍优良木生长的林木。
6.3.2间伐对象。根据林木分级,伐除所有抑制培育木生长的林木。
6.3.3间伐时间。根据不同树种经营密度、林木自然稀疏程度和胸径连年生长量情况,确定间伐时间。一般蒙古栎天然林早期选择年龄分别为35年和18年,间伐时间随着林木最佳经营密度和林木生长阶段的不同而变化。林木经营密度符合LY/T 1572-2000标准。
6.3.4间伐强度。要严格控制间伐强度,不能过多,原则上是蓄积强度为15%~30%,株数强度控制在25%~30%,同时还有林分蓄积量的要求,要求在间伐后其不能低于100 m3/hm2,通过这样强度的间伐,既利用了林业资源,同时又保护和促进了林业资源的更新。
6.3.5抚育方式。①综合抚育。可以用于复层林和混交林,伐除有害木、保留有益木、培育优良木。②下层抚育。适于单层林,采伐下层林木,加快径级生长。③上层抚育。适于林冠下更新造林,对上层林木进行间伐抚育,促进更新层生长。④分层抚育。适于异龄复层结构林分,抚育主林层、促进演替层、转化更新层,调控各层需光量。
7后期管护
7.1松土除草
栽植后要进行除草和松土等后期管理,通过3~5年连续的进行松土除草,及时地铲除妨碍幼树生长的杂草,改善幼树根系环境,促进幼树生长,这种措施在最初几年每年进行1~3次,除草的原则是除草和扶苗相结合,除草要做的尽早,及时彻底地割除小草,松土的深度一般为0.05~0.10 m,已不伤害根系为准。
7.2补植
植苗成活率符合GB 15776规定,对成活率不合格的植苗地及时进行补植。补植苗木选用同龄大苗。
7.3幼树管理
7.3.1抚育工作要及时、尽早。通过对树种进行整形、除蘖等工作,及时进行除草。
7.3.2对新植苗地要进行封禁保护。不准进入林地放牧和打柴,有计划地割草;易受冻、旱害的针叶树苗,当年冬季采取覆土、盖草等防寒(旱)措施。此外,还要做好林木病虫兽害防治工作。
7.3.3平茬复壮。对由于生物和非生物逆境造成的损坏的树种,确定是否有萌芽能力,如果有萌芽能力,要及时处理,可通过平茬复壮等措施,重新促进其生长[4]。
7.3.4混交林可采用适宜的修剪措施。调控目的树种生长,控制目的树种的数量,保证混交林的正常生长,结构合理。
8参考文献
[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9.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6.
[3] 国家林业局.LY/T 1572-2000 东北、内蒙古天然次生林经营技术[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4] 国家林业局.LY/T 2083-2013 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