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既非诉讼时效,也非除斥期间,它实属免除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权人就主债务履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时,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应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