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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对重庆回乡创业农民工抽样调查与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社会经济效应,并根据目前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障碍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支持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回乡创业效应分析政策建议
一、引言
近年来,伴随内地经济的发展,逐渐出现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逆流”。重庆市位于我国内陆西南部,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城乡区域发展极不平衡,是我国广大地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农民工回乡创业已逐渐遍地开花,在拉动当地经济、促进劳动力就近转移等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展现前所未有的巨大带动作用,同时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有着积极意义。但其发展受到诸多障碍的限制,发展较为缓慢。本文在对重庆回乡创业农民工抽样调查与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社会经济效应,并根据目前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障碍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支持政策建议。
二、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社会经济效应分析
由于农民工与农村、农业的天然联系,农民工回乡创业正在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加快不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1.创业带头人的创业示范效应。据调查结果显示,在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中,投资办企业的约占37.5%,搞种植、养殖业的约占45.0%,担任村干部的约占7.5%,他们都是新农村建设的创业带头人。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的实践,本身就是各个乡村土生士长的自主创业的活教材,看得见、摸得着、学得成,具有强烈的示范、感召和带动效应。
2.创业促就业的乘数效应。据重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04年以来,重庆市回乡创业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6.5万户,创办有一定规模的企业4798个,投资规模46.9亿元,年产值73.6亿元,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27.1万人。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每名回乡创业者带动就业4.8人。
3.创业资本的原始积累效应。据开县某官员反映,全县2008年上半年引进的资金中,35%以上来自回乡创业企业。如果按平均约5万~10万元创办一个企业计算,那么全国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约400万个企业,就已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约2000亿~4000亿原始创业资本。
4.小城镇建设的扩张效应。农民工回乡创业不仅扩大小城镇人口和经济规模,而且还提供了小城镇发展所需的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调查结果显示,回乡创业的农民工,多数在小城镇居住。落户一个回乡创业农民工,既增加了小城镇的人口和消费,又扩大了小城镇的经济总量,促进了小城镇的繁荣。
5.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效应。创业者通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了农业的规模经营;通过对农业资金支持,提高了农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了农业的基础条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促进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由此可见,农民工回乡创业成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载体,推动着城乡经济的统筹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支持政策建议
目前重庆各区县农民工回乡创业取得了斐然成就,但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目前他们仍然面临着“地方政府服务创业的意识还不强”、“融资瓶颈”、“人才制约”、“创业风险偏大”等问题与障碍。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把重庆打造成我国西部的“创业之都”,政府应该在遵循“尊重创业,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完善服务”的方针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回乡创业农民工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和回乡创业的障碍,着重在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农民工回乡创业支持政策。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增加农民工回乡创业便利。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创业环境,保护已经初具市场意识的农民工回乡创业热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之外,所有的行业与领域都应当向回乡创业农民工开放。政府应该根据农民工回乡创业所处的不同时期和所进不同门槛的行业,把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做小做多”和“做大做强”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要正确引导农民工返回当地的乡(镇)和县城所在地创业,以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步伐。
2.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重庆市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分布密度低,支农力度明显不足。为此,要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需要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为其提供信贷支持。一是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扶持。二是发展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金融组织,并促进其支农责任的充分发挥。要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三是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和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信贷扶持担保机制。
3.建立健全农民工回乡创业辅导和培训服务体系。一是提供创业辅导、培训和信息、技术服务。鼓励与农民工回乡创业有关的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和行业组织等社会机构加强分工合作,形成多方参与的相互协调的农民工回乡创业服务网络,为回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市场信息、开业指导、管理咨询、融资指导、企业诊断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组织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立志回乡创业的优秀农民工到省内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学习锻炼,帮助他们拓展创业思路。
4.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风险规避制度,减少创业者的创业风险。由于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特别是在农业方面,由于农业自身的种种特点,生产经营不确定性较大,但农业相关的保险还基本上是一项空白,所以创业者大多有所顾忌。这需要政府积极推进“三农”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即可以从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保险基金,或牵头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推出相关险种,以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风险规避制度,打消他们的回乡创业的后顾之忧。这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他们回乡创业的积极性,还可以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阳立高 廖进中: 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研究—基于对湖南省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2008(4):85-88;
[2]韩俊 崔传义: 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作用和意义分析[J].国研视点.2008(6):53-58
[3]韩俊 崔传义: 我国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困难及对策[J].经济纵横,2008(11):3-8
[关键词]农民工回乡创业效应分析政策建议
一、引言
近年来,伴随内地经济的发展,逐渐出现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逆流”。重庆市位于我国内陆西南部,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城乡区域发展极不平衡,是我国广大地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农民工回乡创业已逐渐遍地开花,在拉动当地经济、促进劳动力就近转移等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展现前所未有的巨大带动作用,同时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有着积极意义。但其发展受到诸多障碍的限制,发展较为缓慢。本文在对重庆回乡创业农民工抽样调查与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社会经济效应,并根据目前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障碍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支持政策建议。
二、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社会经济效应分析
由于农民工与农村、农业的天然联系,农民工回乡创业正在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加快不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1.创业带头人的创业示范效应。据调查结果显示,在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中,投资办企业的约占37.5%,搞种植、养殖业的约占45.0%,担任村干部的约占7.5%,他们都是新农村建设的创业带头人。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的实践,本身就是各个乡村土生士长的自主创业的活教材,看得见、摸得着、学得成,具有强烈的示范、感召和带动效应。
2.创业促就业的乘数效应。据重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04年以来,重庆市回乡创业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6.5万户,创办有一定规模的企业4798个,投资规模46.9亿元,年产值73.6亿元,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27.1万人。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每名回乡创业者带动就业4.8人。
3.创业资本的原始积累效应。据开县某官员反映,全县2008年上半年引进的资金中,35%以上来自回乡创业企业。如果按平均约5万~10万元创办一个企业计算,那么全国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约400万个企业,就已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约2000亿~4000亿原始创业资本。
4.小城镇建设的扩张效应。农民工回乡创业不仅扩大小城镇人口和经济规模,而且还提供了小城镇发展所需的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调查结果显示,回乡创业的农民工,多数在小城镇居住。落户一个回乡创业农民工,既增加了小城镇的人口和消费,又扩大了小城镇的经济总量,促进了小城镇的繁荣。
5.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效应。创业者通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了农业的规模经营;通过对农业资金支持,提高了农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了农业的基础条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促进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由此可见,农民工回乡创业成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载体,推动着城乡经济的统筹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重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支持政策建议
目前重庆各区县农民工回乡创业取得了斐然成就,但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目前他们仍然面临着“地方政府服务创业的意识还不强”、“融资瓶颈”、“人才制约”、“创业风险偏大”等问题与障碍。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把重庆打造成我国西部的“创业之都”,政府应该在遵循“尊重创业,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完善服务”的方针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回乡创业农民工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和回乡创业的障碍,着重在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农民工回乡创业支持政策。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增加农民工回乡创业便利。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创业环境,保护已经初具市场意识的农民工回乡创业热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之外,所有的行业与领域都应当向回乡创业农民工开放。政府应该根据农民工回乡创业所处的不同时期和所进不同门槛的行业,把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做小做多”和“做大做强”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要正确引导农民工返回当地的乡(镇)和县城所在地创业,以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步伐。
2.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重庆市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分布密度低,支农力度明显不足。为此,要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需要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为其提供信贷支持。一是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扶持。二是发展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金融组织,并促进其支农责任的充分发挥。要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三是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和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信贷扶持担保机制。
3.建立健全农民工回乡创业辅导和培训服务体系。一是提供创业辅导、培训和信息、技术服务。鼓励与农民工回乡创业有关的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和行业组织等社会机构加强分工合作,形成多方参与的相互协调的农民工回乡创业服务网络,为回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市场信息、开业指导、管理咨询、融资指导、企业诊断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组织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立志回乡创业的优秀农民工到省内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学习锻炼,帮助他们拓展创业思路。
4.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风险规避制度,减少创业者的创业风险。由于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特别是在农业方面,由于农业自身的种种特点,生产经营不确定性较大,但农业相关的保险还基本上是一项空白,所以创业者大多有所顾忌。这需要政府积极推进“三农”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即可以从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保险基金,或牵头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推出相关险种,以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风险规避制度,打消他们的回乡创业的后顾之忧。这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他们回乡创业的积极性,还可以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阳立高 廖进中: 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研究—基于对湖南省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2008(4):85-88;
[2]韩俊 崔传义: 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作用和意义分析[J].国研视点.2008(6):53-58
[3]韩俊 崔传义: 我国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困难及对策[J].经济纵横,2008(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