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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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新农村建设也为金融改革与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形成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当前金融部门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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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吉县支行,山西吉县0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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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新农村建设也为金融改革与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形成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当前金融部门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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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霍山县支行经过认真筛选,选取了四家农村信用社为民间借贷利率监测点,确定了40户监测样本作为长期跟踪调查对象并予以固定化。2007年,全县范围内样本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0户,重点监测个体工商户及个私企业。从监测数据看,民间借贷因自发性和信息滞后性,特别是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一些高利润行业诱惑,不仅使民间借贷急剧膨胀,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从紧政策的实施效果。
为了解民间借贷的现状及其影响,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河北省部分县(市)中小企业和县域城乡居民的民间借贷行为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民间借贷覆盖面广、形式多样、偿还率高,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因游离于宏观经济调控之外,合法化问题、借贷风险等越来越成为其健康发展的障碍,由此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农民能否持续稳定增加收入是关键。自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的五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均高屋建瓴地提出必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增收。
去年以来,晋中市以县为单位的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至2008年6月末,有11个县市统一法人联社改革通过了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并先后顺利筹建开业。为进一步了解辖内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后的管理经营情况,促进统一法人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受历史原因影响,我国农信社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给发展带来了沉重的包袱。为此我国于2003年开始对农信社进行改革,至今已取得一定成效,资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不良资产随着央行票据的置换而降低,财务状况出现了比较可喜的变化。但我们也看到,这些成绩的背后还存在很多问题,最突出的就是这一轮改革并没有改变其产权与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存的问题,成为二次改革中应首当其中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利率市场化方面,不断迈出较大步伐。2004年10月,人民银行放宽了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为基准利率的0.9~2.3倍,现阶段如果完全放开农信社贷款利率上限,由资金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资金价格,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在市场的作用下一定会相互影响。我们通过对辽源市农信社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具体波动的观察,用定量分析的方法,
1.农村信用社产权结构不清晰,对利率改革准备不足。利率作为金融产品的价格,是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最能动、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利率改革最根本条件是农村信用社是否具备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机制,是否成为一个成熟的市场主体。但从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看,离改革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究其原因就在于产权不明晰,经营理念陈旧,经营自主性差。一些农村信用社是被动地接受利率改革,对利率改革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扩大贷款利率上限。寻求增长利润七。
按照2003年6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通过改革“花钱买机制”,促进农村信用社良性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最终目标“增强服务功能”。即改革的目标是促使农村信用社担当起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重任。经过几年的改革,数量众多的农村信用社已成功兑付专项票据,对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考察农村信用社对“三农”服务功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和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能有效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涉农中小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农业不断向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为此,我们组成调查组,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改革试点以来,张家界市农村信用社积极把握改革契机,业务快速发展、收入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提高、产权关系逐步明晰、内部控制能力增强、资本充足率保持较高水平。截至2008年4月,该市共有2家县级农村信用社的中央银行专项票据成功兑付,金额13166万元,占全市认购总额的84.1%,初步实现了“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