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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问题一直是农村中存在的最敏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各级农村财务主管部门应制定、修订适合实际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规定,从组织结构、管理机构、监控措施、账证表及档案管理、财会人员、检查考核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首先在不改变村集体资金所有权及性质的基础上,受村民委员会委托,由乡镇经管站对村级账务、资金、承包合同进行代管,对村委会公章实行代管。在制度建设上主要制定有《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记账核算程序和制度》《收入程序和制度》《支出程序和制度》《“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1等,并制定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工作流程图,确定了代理记账人员岗位职责,理顺了镇代理记账与村财务报账的财务关系,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保证。为帮助村级组织理好财,用好财,增强财务收支计划与增收节支意识,每年年初,分村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计划包括五保供养经费统筹、村组干部工资与干部补助、订阅报刊费用及公益建设开支等。执行计划时,按收入进度拨付,按村级可用财力办理业务,年终进行总决算,实现村村预算平衡目标并保证工资兑现得到保障。
其次实行“六把关”制度。一是资金代管关。凡村级实现的各项收入、财政部门核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一律缴纳或拨付到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在信用社开设的专户上,实行专户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村级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及其它违纪违规问题。村集体收入实现二日内交会计中心代管,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大额开支实行审批制度。由乡镇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各村人口多少及收支规模的大小,年初核定每月的备用金数额。二是民主理财关。财经所建立农村财务核算中心之后,仍然坚持村级组织核算主题不变、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村级债权债务清偿权不变的原则,尊重村级组织享有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权,做到代管而不越权,代理而不包揽,处理好与村级组织委托和代理的业务关系,保障村级资金能够随时缴进来与拨付出去,以诚信赢得基层干群的支持与信任。每月底为民主理财日,各村要召开由村干部、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和部分群众参加的民主理财会议,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并对收支单据进行初审,民主理财小组对每张收支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并按有关规定核签开支单据。三是限额联签关。开支单据除经办人及收付款人签字外,根据数额大小分别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签字。四是账前会审关。每月各村会计及出纳带本月收支单据到乡镇经管站进行账前会审,并加盖审计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加盖“作废,不予报销”图章,不得人账,严禁顶库。审核后的单据到会计中心进行手工及电脑记账。五是财务公开关。乡镇经管站负责打印各村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榜,分别在乡镇、村政务公开栏上按原始凭证逐笔、逐项明细公开。六是检查考核关。财政干部在行使代理记账的同时,积极履行财政监督与财务审计职责,确保村级财政资金在保证五保供养、村组干部工资发放、正常办公支出与应急支出、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提下运行,防止村级组织出现新增债务、招待费开支、截留挪用及不合理开支。财政干部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及检查机关查处村组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将财政监督与财务审计融于服务之中,促使村级组织依法理财,节约财力,提高效益。乡镇每月对各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每季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为重点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抽查考核、通报。
最后落实八项监控措施。一是办公用品实行定量限额,代理采购。二是村干部电话费限额报销。由各乡镇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情况及规模大小确定,限额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负。三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取消招待费,特别情况需支出招待费的,由乡镇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具体限额标准。四是坚决杜绝违规开支。规定相关管理部门向村级摊派一律不予报销。五是对生产经营开支、大型機械设备购置实行限额审批。乡镇派人进行现场审核,报乡镇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实行招投标。对用于公益性建设或其他项目的必要支出,先由村委会提出用款申请,然后报经财经所审批,通过国库集中收付局或镇信用社直达收款单位与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进而遏制截留挪用、乱支乱补或举债办事的行为发生。六是锁定并化解旧债,禁止新债。凡私自举债的,按“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七是规范村集体项目发包。村集体所有项目发包,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承包方案,向全体村民公开,按规定进行审批管理,未履行民主程序私自发包的项目,一律视为无效。八是加强账据管理。村级要按规定设置有关账簿,外来凭证必须取得经税务、财政等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村自制的收付款凭证要使用统一的收付款票据。
(作者单位:157432黑龙江省宁安市三陵乡人民政府)
首先在不改变村集体资金所有权及性质的基础上,受村民委员会委托,由乡镇经管站对村级账务、资金、承包合同进行代管,对村委会公章实行代管。在制度建设上主要制定有《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记账核算程序和制度》《收入程序和制度》《支出程序和制度》《“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1等,并制定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工作流程图,确定了代理记账人员岗位职责,理顺了镇代理记账与村财务报账的财务关系,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供制度保证。为帮助村级组织理好财,用好财,增强财务收支计划与增收节支意识,每年年初,分村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计划包括五保供养经费统筹、村组干部工资与干部补助、订阅报刊费用及公益建设开支等。执行计划时,按收入进度拨付,按村级可用财力办理业务,年终进行总决算,实现村村预算平衡目标并保证工资兑现得到保障。
其次实行“六把关”制度。一是资金代管关。凡村级实现的各项收入、财政部门核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一律缴纳或拨付到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在信用社开设的专户上,实行专户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村级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及其它违纪违规问题。村集体收入实现二日内交会计中心代管,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大额开支实行审批制度。由乡镇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各村人口多少及收支规模的大小,年初核定每月的备用金数额。二是民主理财关。财经所建立农村财务核算中心之后,仍然坚持村级组织核算主题不变、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村级债权债务清偿权不变的原则,尊重村级组织享有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权,做到代管而不越权,代理而不包揽,处理好与村级组织委托和代理的业务关系,保障村级资金能够随时缴进来与拨付出去,以诚信赢得基层干群的支持与信任。每月底为民主理财日,各村要召开由村干部、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和部分群众参加的民主理财会议,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并对收支单据进行初审,民主理财小组对每张收支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并按有关规定核签开支单据。三是限额联签关。开支单据除经办人及收付款人签字外,根据数额大小分别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签字。四是账前会审关。每月各村会计及出纳带本月收支单据到乡镇经管站进行账前会审,并加盖审计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加盖“作废,不予报销”图章,不得人账,严禁顶库。审核后的单据到会计中心进行手工及电脑记账。五是财务公开关。乡镇经管站负责打印各村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榜,分别在乡镇、村政务公开栏上按原始凭证逐笔、逐项明细公开。六是检查考核关。财政干部在行使代理记账的同时,积极履行财政监督与财务审计职责,确保村级财政资金在保证五保供养、村组干部工资发放、正常办公支出与应急支出、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提下运行,防止村级组织出现新增债务、招待费开支、截留挪用及不合理开支。财政干部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及检查机关查处村组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将财政监督与财务审计融于服务之中,促使村级组织依法理财,节约财力,提高效益。乡镇每月对各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每季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为重点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抽查考核、通报。
最后落实八项监控措施。一是办公用品实行定量限额,代理采购。二是村干部电话费限额报销。由各乡镇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情况及规模大小确定,限额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负。三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取消招待费,特别情况需支出招待费的,由乡镇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具体限额标准。四是坚决杜绝违规开支。规定相关管理部门向村级摊派一律不予报销。五是对生产经营开支、大型機械设备购置实行限额审批。乡镇派人进行现场审核,报乡镇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实行招投标。对用于公益性建设或其他项目的必要支出,先由村委会提出用款申请,然后报经财经所审批,通过国库集中收付局或镇信用社直达收款单位与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进而遏制截留挪用、乱支乱补或举债办事的行为发生。六是锁定并化解旧债,禁止新债。凡私自举债的,按“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七是规范村集体项目发包。村集体所有项目发包,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承包方案,向全体村民公开,按规定进行审批管理,未履行民主程序私自发包的项目,一律视为无效。八是加强账据管理。村级要按规定设置有关账簿,外来凭证必须取得经税务、财政等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村自制的收付款凭证要使用统一的收付款票据。
(作者单位:157432黑龙江省宁安市三陵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