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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摄影技术于19世纪上半叶被发明以来,传统的绘画艺术的“灵韵”逐渐散去,退下神坛,新的观看标准和视觉规则被建立,关于摄影的本质、功能、与艺术的关系等问题的讨论便从未休止.当表达意义的媒介也是意义本身以及现实的时空感、再现客观现实的可靠与否都成为问题时,对摄影可能存在的艺术性证明就更陷入了困境.本文将对摄影进入艺术领域后在视觉、审美方式、价值表达等三方面的规则进行的挑战进行说明,并由此阐明摄影具备艺术性的可能与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