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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7年11月18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水貂皮收购价格及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水貂皮收购实行最高收购限价管理.外贸门市收购价为:标准公貂皮(59-65cm甲级褐色)每张84元;标准母貂皮(47-53cm甲级褐色)每张67.20元.当年12月31日前交售,可加价10%;次年1月31日前交售,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