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车库归谁所有”当有明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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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国家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物权问题进行了相应规定,但时至今日,共有部分权利归属问题仍然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争执不休的问题.<物权法(草案)>为此进行了专章规定:"业主对于建筑物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用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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