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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公布《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自2017年11月1日起,医师执业注册实行区域注册,执业医师执业地点为北京市,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地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区行政区划.这标志着在京医师的执业地点从单个机构扩大到了整个北京地区.据介绍,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