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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爱骑车逛北京,骑一辆单车,最喜爱的路线是长安街,尤其在夜晚,十里长街,华灯怒放,我简直觉得自己坐在高傲的马鞍上。记住这种感觉吧,一位诗人在横穿北京,在向这座城市的历史冲刺。“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是唐朝孟郊进士及第后的感赋。然而今天,一位落魄的诗人,以同样的心情游牧北京。
要提那些陈旧的问题:骑手为什么歌唱母亲?在城市的怀抱中,既渴望归宿又寻找出路,我流浪的青春是不断加速的。每每这种时刻,风吹过耳,如同巨大的呼吸,说不清给予我灵魂的究竟是慰藉还是刺激?我想象着堂吉诃德——浪漫主义时代的最后一位骑士:我的风车在哪里呢?我的对手在哪里呢?所以,请允许我歌唱那辆自行车,它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私人化的钢铁坐骑。
这不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没有霓虹灯。一位诗人流浪在长安街上,对于我来说,北京是一座别人的城市,它的繁华尊贵全是属于别人的。但只要把一张书桌留给我就行了,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要把一条清洁的马路留给我就行了:深夜里,我尾随一辆演奏着音乐《铃儿响叮当》的洒水车,风一样掠过大家的梦境,对沿途的五星饭店、超级市场、银行、邮局、电影院、岗亭视而不见。这才是我的北京,抒情诗人的北京,子夜零点的北京。当男人女人纷纷入睡的时候,诗人还在城市的梦里醒着。请不要盘问我是谁,在一个诗歌被驱逐到野外的时代,在精神被物质磨盘挤压的城市,我是最后的哨兵,这是我的最后一班岗。请允许我以田园诗人的身份,在曲终人散的夜晚,在灯火辉煌的长安街上,怀揣着古老的光荣与梦想,游牧北京!
白昼则是另外一个世界,完全相对立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世界。单位的考勤制度与人际关系,市面上高档商品的标价,风云变幻的股票行情,交通规则与车水马龙的抵触,金钱与权力的竞争……这一切都使我神情恍惚。我几乎不愿上街,一出门就无法回避这个时代由噪音、烟囱、齿轮与欲望混杂的风景。即使上街,我的双手也下意识地揣在牛仔服的衣兜里,这注定我以保守的姿态与工业文明擦肩而过。我怕我的幻想会破碎,幻想是这个时代的易碎品。城市没有白日梦,我没有勇气在白天做梦。白天的城市像哲学家一样清醒,钟鼓楼浪漫的杵声已伴随没落的王朝遥远了,构成轻易听不见的古典。
那一年,我逆风而行的青春流浪在北京,美其名曰“游牧北京”。每每漫步在长安街上,我便恍然想起自己是个外乡人。一辈子也忘不掉第一次走过长安街的心情,忘不掉那个身影单薄、肩负破旧行囊的外省青年,面对作为国家象征的天安门所发出的最初的惊叹。我在广场上停顿了足够做一个梦的时间,我通过下火车时新买的市区交通图认识北京。所以直到现在,北京在我心目中,仍然是一张地图的形状。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任何一个地名都会使我联想到它在地图上所处的方位。这就是一位外乡人头脑中概念化的北京,平面的北京,纸上的北京。真正的本地人肯定不会这样,他们说起某一处名胜古迹,就像念叨自己的街坊四邻一样语气平淡、神态悠闲。因为他们和北京没有任何距离感,他们天生就是北京的一部分,即使在最富于诱惑力的历史与文化景观面前,他们也不至于像远道而来的游客一样易于激动。
在这座城市里,我有过长期漂泊的经历。那时候最恐惧的是冬天,我在东郊租借的那间破落的农民房没有取暖设备,低空掠过的西北风如吹口哨的魔鬼,撕扯得油毡覆盖的屋顶哗哗作响。我冻满裂痕的心感到北京的天空很高,风的上面还有风。这一切就像被剪辑过的黑白电影般一晃而过,单位终于在沙滩北街一带给我分了间房子,虽然不足七平方米,但我已很满足。毕竟有这么一小块北京的土地归我所有,证明我已扎下了最初的根。我至少算半个北京人,只是我从来不曾怀疑自己,依然拥有外省青年的血统,这比宿命还要逼真的血统哟。北京的“移民”生涯使我目睹了青春残酷的一面,简直像揭自己艰难愈合的傷口,我不敢轻易重温来北京后的第一个年头所遭遇的人与事,与昔日同来的是昔日的疼痛。我成长的烦恼,是属于北京的。
渐渐疏远了寄居郊外贫民窟的凄凉辛酸,我每天和大多数本地居民一起骑车上下班,在忙碌中淡忘掉自己原始的身份。我开始以半个北京人自居,用略带有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交谈,偶尔在街上有谁向我问路,我毫不思索就给他指出正确的方向。黄昏,我习惯散步,从住所往西走十分钟,就是故宫后门。一抬头便能看见那座吊死过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的景山,我总是过其门而不入。向南池子方向一拐,没多远便是长安街了,永远车水马龙,连风似乎都是热的。然而,只要一踏上长安街,那洋溢着皇家之气的古典建筑便会提醒我:这是北京,这是城市之上的城市,而我,不过是一位跻身其间的外乡人。
也许,由于多年与这座既平民化又充满贵族气的都市肌肤相亲,我已逐渐被它同化,我的性格、身份、服饰与形象无不带有它鲜明的痕迹,然而只有一点自始至终都未有改变,那就是口音。无论我怎样尝试着努力,那脱口而出的散发江南水乡气息的方言,会在漠漠风沙的氛围中固执地证明着我遥远的籍贯。口音的无法更改正如血缘,口音是隐藏在我身体里的看不见的根,随时随地注释着我生命的渊源。由于经常性地搬迁,我生活中保留下来的旧东西越来越少了,只有口音是我生命中顽固的隐士,是打在记忆里的一块补丁。有时,走过长安街靠近火车站的那一段,迎面走来一群操着南方口音的供销员模样的乘客,我便会像无意间听见谁远远地喊我名字般停顿住脚步。此时此刻,南方作为一种口音出现,我几乎怀疑风尘仆仆的故乡正搭乘在这趟晚点的列车上。
北京,我是爱你的,我是把你当作一部精装的旷世经典来对待的,虽然我是你时间隧道中的匆匆过客,是一位患有思乡病的外省青年。一座城市对于它的本土居民来说,类似于一部购买后归自己所有的书,总觉得阅读的机会有的是,常常未经翻阅即完好如新地搁置在书架上,覆盖着看不见的尘埃。但对于远道而来的游客来说,这座城市则是仅供借阅、需要定期归还的书,于是他便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读懂读透,甚至渴望背诵出其中最精彩的段落。北京,这就是我对你爱的方式,在你丰富的内涵、巍峨的结构面前,我永远是一位一知半解但充满探险精神的外地读者。我恨不得像盲人一样用手指读你、用耳朵倾听你,直至发现你与我理想中的模式完全吻合。
一位长安街上的外乡人,怀揣着北京,怀揣着这个炙手可热的地名,也怀揣着自己对这座城市的理解与膜拜,高耸衣领,逆风而行……
(编辑/张金余)
要提那些陈旧的问题:骑手为什么歌唱母亲?在城市的怀抱中,既渴望归宿又寻找出路,我流浪的青春是不断加速的。每每这种时刻,风吹过耳,如同巨大的呼吸,说不清给予我灵魂的究竟是慰藉还是刺激?我想象着堂吉诃德——浪漫主义时代的最后一位骑士:我的风车在哪里呢?我的对手在哪里呢?所以,请允许我歌唱那辆自行车,它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私人化的钢铁坐骑。
这不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没有霓虹灯。一位诗人流浪在长安街上,对于我来说,北京是一座别人的城市,它的繁华尊贵全是属于别人的。但只要把一张书桌留给我就行了,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要把一条清洁的马路留给我就行了:深夜里,我尾随一辆演奏着音乐《铃儿响叮当》的洒水车,风一样掠过大家的梦境,对沿途的五星饭店、超级市场、银行、邮局、电影院、岗亭视而不见。这才是我的北京,抒情诗人的北京,子夜零点的北京。当男人女人纷纷入睡的时候,诗人还在城市的梦里醒着。请不要盘问我是谁,在一个诗歌被驱逐到野外的时代,在精神被物质磨盘挤压的城市,我是最后的哨兵,这是我的最后一班岗。请允许我以田园诗人的身份,在曲终人散的夜晚,在灯火辉煌的长安街上,怀揣着古老的光荣与梦想,游牧北京!
白昼则是另外一个世界,完全相对立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世界。单位的考勤制度与人际关系,市面上高档商品的标价,风云变幻的股票行情,交通规则与车水马龙的抵触,金钱与权力的竞争……这一切都使我神情恍惚。我几乎不愿上街,一出门就无法回避这个时代由噪音、烟囱、齿轮与欲望混杂的风景。即使上街,我的双手也下意识地揣在牛仔服的衣兜里,这注定我以保守的姿态与工业文明擦肩而过。我怕我的幻想会破碎,幻想是这个时代的易碎品。城市没有白日梦,我没有勇气在白天做梦。白天的城市像哲学家一样清醒,钟鼓楼浪漫的杵声已伴随没落的王朝遥远了,构成轻易听不见的古典。
那一年,我逆风而行的青春流浪在北京,美其名曰“游牧北京”。每每漫步在长安街上,我便恍然想起自己是个外乡人。一辈子也忘不掉第一次走过长安街的心情,忘不掉那个身影单薄、肩负破旧行囊的外省青年,面对作为国家象征的天安门所发出的最初的惊叹。我在广场上停顿了足够做一个梦的时间,我通过下火车时新买的市区交通图认识北京。所以直到现在,北京在我心目中,仍然是一张地图的形状。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任何一个地名都会使我联想到它在地图上所处的方位。这就是一位外乡人头脑中概念化的北京,平面的北京,纸上的北京。真正的本地人肯定不会这样,他们说起某一处名胜古迹,就像念叨自己的街坊四邻一样语气平淡、神态悠闲。因为他们和北京没有任何距离感,他们天生就是北京的一部分,即使在最富于诱惑力的历史与文化景观面前,他们也不至于像远道而来的游客一样易于激动。
在这座城市里,我有过长期漂泊的经历。那时候最恐惧的是冬天,我在东郊租借的那间破落的农民房没有取暖设备,低空掠过的西北风如吹口哨的魔鬼,撕扯得油毡覆盖的屋顶哗哗作响。我冻满裂痕的心感到北京的天空很高,风的上面还有风。这一切就像被剪辑过的黑白电影般一晃而过,单位终于在沙滩北街一带给我分了间房子,虽然不足七平方米,但我已很满足。毕竟有这么一小块北京的土地归我所有,证明我已扎下了最初的根。我至少算半个北京人,只是我从来不曾怀疑自己,依然拥有外省青年的血统,这比宿命还要逼真的血统哟。北京的“移民”生涯使我目睹了青春残酷的一面,简直像揭自己艰难愈合的傷口,我不敢轻易重温来北京后的第一个年头所遭遇的人与事,与昔日同来的是昔日的疼痛。我成长的烦恼,是属于北京的。
渐渐疏远了寄居郊外贫民窟的凄凉辛酸,我每天和大多数本地居民一起骑车上下班,在忙碌中淡忘掉自己原始的身份。我开始以半个北京人自居,用略带有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交谈,偶尔在街上有谁向我问路,我毫不思索就给他指出正确的方向。黄昏,我习惯散步,从住所往西走十分钟,就是故宫后门。一抬头便能看见那座吊死过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的景山,我总是过其门而不入。向南池子方向一拐,没多远便是长安街了,永远车水马龙,连风似乎都是热的。然而,只要一踏上长安街,那洋溢着皇家之气的古典建筑便会提醒我:这是北京,这是城市之上的城市,而我,不过是一位跻身其间的外乡人。
也许,由于多年与这座既平民化又充满贵族气的都市肌肤相亲,我已逐渐被它同化,我的性格、身份、服饰与形象无不带有它鲜明的痕迹,然而只有一点自始至终都未有改变,那就是口音。无论我怎样尝试着努力,那脱口而出的散发江南水乡气息的方言,会在漠漠风沙的氛围中固执地证明着我遥远的籍贯。口音的无法更改正如血缘,口音是隐藏在我身体里的看不见的根,随时随地注释着我生命的渊源。由于经常性地搬迁,我生活中保留下来的旧东西越来越少了,只有口音是我生命中顽固的隐士,是打在记忆里的一块补丁。有时,走过长安街靠近火车站的那一段,迎面走来一群操着南方口音的供销员模样的乘客,我便会像无意间听见谁远远地喊我名字般停顿住脚步。此时此刻,南方作为一种口音出现,我几乎怀疑风尘仆仆的故乡正搭乘在这趟晚点的列车上。
北京,我是爱你的,我是把你当作一部精装的旷世经典来对待的,虽然我是你时间隧道中的匆匆过客,是一位患有思乡病的外省青年。一座城市对于它的本土居民来说,类似于一部购买后归自己所有的书,总觉得阅读的机会有的是,常常未经翻阅即完好如新地搁置在书架上,覆盖着看不见的尘埃。但对于远道而来的游客来说,这座城市则是仅供借阅、需要定期归还的书,于是他便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读懂读透,甚至渴望背诵出其中最精彩的段落。北京,这就是我对你爱的方式,在你丰富的内涵、巍峨的结构面前,我永远是一位一知半解但充满探险精神的外地读者。我恨不得像盲人一样用手指读你、用耳朵倾听你,直至发现你与我理想中的模式完全吻合。
一位长安街上的外乡人,怀揣着北京,怀揣着这个炙手可热的地名,也怀揣着自己对这座城市的理解与膜拜,高耸衣领,逆风而行……
(编辑/张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