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弊端及其出路

来源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enghui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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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贯彻刑事优先原则,混淆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方面的差别,以刑事诉讼程序取代了民事诉讼程序,异化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不利于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违背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与身俱来的、不可克服的内在制度性缺陷,无法通过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来彻底消除其弊端,最终应将该制度取消.在此之前,应以司法解释的方法,克服其技术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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