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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社会存在大量的弱势群体,从类型上可以划分为人伦缺失型、经济匮乏型以及社会排斥型三种类型。在儒家"人本"、"仁治"理念影响下,我国传统社会救助弱势群体实践采取"教"、"养"结合的方式,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伦理关怀。但由于时代和历史的局限,传统视阈尚存在诸多狭隘与不足。梳理与反思我国传统社会弱势群体救助的思想与实践,对当下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建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