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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上出现不少文化低界契合现象,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本文在分析文化产品的特性的基础上,从权力、话语以及意识形态方面阐释了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的重要性,并总结出了文化产品的生产者的意义重构方式是提高文化产品社会效益的关键。
关键词:文化产品;社会效益
在现代化的建构过程中,文化是无法缺位的,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文化化、经济文化化、政治文化的环境里,人们不再像法兰克福学派那样批判文化产业,而是意识到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和经济之间的桥梁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愈演愈烈,如何提高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日益成为我们不容忽视的课题。
文化产业是生产符号的产业,文化产品的流通促进了符号的流动,带动了意义的传播。当消费者接触到文化产品的社会价值,就会产生社会效益。人的本性存在于不断创造的文化符号中,文化产品中的社会效益是文化产品的根本,那么,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就应该表现出人的本性。衡量文化产品的好坏不能仅仅看经济效益,还要通过它引起的社会效益,看它的精神内涵庸俗与否。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不仅仅表现对文化可持续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表现在对人们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一部优秀的文化产品应该具备认知、道德、伦理、审美、娱乐、宣泄、慰藉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当然,这些只是我认为优秀的文化产品会产生的社会效益中的一部分,不一一详尽列出。然而,我认为我们应该着重思考,为什么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如此重要?
第一,文化产品可以塑造一个公共领域,在文化权力结构与知识结构扁平化的社会里产生舆论影响。福柯认为,人口和生物权力的视角已经促进了新的权力形式的发展,这种新的权力形式关注人类总体的生活状况,超出了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政治权力和权威形式的范围。①在大众媒体兴起之前,文学知识都是以手抄本或教会书籍的形式存在,文化权力被少数的权力精英垄断,文化产品非常稀缺;而f随着大众媒介渐渐改变着人们的认知结构,人类的表征领域极大地拓宽,文化习性不再是少数人贵族精英的专利,文化成为大众的公共领域。在这个公共领域里,每个人创作的文化产品表达的概念和意义之间的符号系统引起的舆论都有可能会产生支配意义。文化创作者不仅仅能在舆论上引导民众,而且可以还运用这一权力在实际事务上干预社会。无论是我们的民族英雄鲁迅还是揭露黑暗的经济现象的狄更斯,对社会变革产生了巨大精神动员力量。人们掌握了普遍的文化权力后,对文化的理解不再根据固定的模式或相同的结构,认知上告别了被动的客体地位。因此,在这个知识爆炸的社会里,文化产品是否具有社会效益十分关键。任何一个文化产品都具有一定的文化权力,对社会会产生潜在的影响。
第二,文化产品能起到一种软性的教化的作用,是一种规训的作用形式。阿尔都塞认为,国家权力的实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在两种国家机器中进行:一种是强制性和镇压性国家机器,另一种则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性和文化性反映并影响人们看待社会的方式。文化产品能影响和渗透人们思想意识,影响人们的思维结构,虽不能直接改造社会现实,但却可以通过对人们精神的熏陶和意識的改造,进而再作用到改造社会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去。电影、电视剧以正义与邪恶二元对立的叙事方式结构来向人们讲述真、善、美的道德伦理,如塑造的雷锋形象,在人们内心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维持长期建立的社会文化规范,柏拉图的《理想国》害怕诗人们的作品影响到民众的思想,反对情感艺术,坚持理性的恒定不变的知识。文化产品表现出来的精神价值取向、对生活的态度都是创作者的意识形态,影响着人的社会化过程。
第三、文化产品能塑造人们的身份认同,建构自我意识。由于当代社会结构的急剧调整,信息传播中增多和文化参照频繁,人类关系分化重组、再构造、再确认的要求大大强化,使得“我(们)是谁”这一疑问不仅作为抽象的哲学问题,而且作为直接关系到社会文化的中心结构和边缘成分、主流和支流的重新定位,多数和少数、群体和个人权利再分配的实际问题,而对各国的政策思维和决策过程产生越来越重大的影响。人类生活在社会化的环境里,人们在社会上的身份、立场、性别都不是之前就存在的,我们也不能以某种方式决定自己和他者的文化意义,这些都是在话语内部被建构出来,话语决定它们是什么和怎样运作。古时期的话语是具有表象功能的象征符号体系,这一时期的语言只是让人们遵循秩序的表象,而现在的话语围绕着人,所有的话语都围绕着人的本能、欲望和意志展开。文化产品中的话语符号系统与人们所处其中的现实社会有着具体而又复杂的关系,对人们的行为、心理都具有软性的规范作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不仅最初具有生理性别属性(包括性别、年龄、种族)的身体被打上了文化、习俗、信仰、阶级以及思想价值观等社会性别的烙印,而且能通过文化产品中各种软性的规范和话语不断强化了人们对自身的身份认同,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道德伦理方面的要求的文化产品能使人们形成正确的身份认同,有助于社会分工体系和性别分工的建立和完善,人们各司其职,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稳定。
我们可以从上述的这些重要性中看出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性、它内在的话语系统都对人、社会产生不容忽视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很多学者提出过关于提高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的措施,如培养大众的审美情趣、提高作品的审查机制、加大政府对文化产品创作的扶持力度等等,这些具体的建议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或缓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但文化产业从本质上来看是生产符号的产业,通过文化产品的流通带动意义的传播,文化产品的社会价值在于它的意义,因此,我认为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的好坏与文化产品的意义重构方式息息相关,文化产品生产者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思考问题的深刻度,突破固有的结构束缚,不能仅仅依靠跟随时代的流行之风追求经济利润,否则,文化产品与一般商品并无区别。
总之,文化产品的物质方面与精神方面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文化产品不仅要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应该把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作为开拓市场、生存发展的主要动力,创出自己的名牌,这是文化产业的生命力之所在。(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媒体设计学院)
注解:
① 福柯.《性经验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参考文献:
[1] 斯科特·拉什,约翰·厄里《符号经济与空间经济》商务印书馆.2006年
[2] 福柯.《性经验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关键词:文化产品;社会效益
在现代化的建构过程中,文化是无法缺位的,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文化化、经济文化化、政治文化的环境里,人们不再像法兰克福学派那样批判文化产业,而是意识到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和经济之间的桥梁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愈演愈烈,如何提高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日益成为我们不容忽视的课题。
文化产业是生产符号的产业,文化产品的流通促进了符号的流动,带动了意义的传播。当消费者接触到文化产品的社会价值,就会产生社会效益。人的本性存在于不断创造的文化符号中,文化产品中的社会效益是文化产品的根本,那么,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就应该表现出人的本性。衡量文化产品的好坏不能仅仅看经济效益,还要通过它引起的社会效益,看它的精神内涵庸俗与否。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不仅仅表现对文化可持续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表现在对人们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一部优秀的文化产品应该具备认知、道德、伦理、审美、娱乐、宣泄、慰藉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当然,这些只是我认为优秀的文化产品会产生的社会效益中的一部分,不一一详尽列出。然而,我认为我们应该着重思考,为什么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如此重要?
第一,文化产品可以塑造一个公共领域,在文化权力结构与知识结构扁平化的社会里产生舆论影响。福柯认为,人口和生物权力的视角已经促进了新的权力形式的发展,这种新的权力形式关注人类总体的生活状况,超出了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政治权力和权威形式的范围。①在大众媒体兴起之前,文学知识都是以手抄本或教会书籍的形式存在,文化权力被少数的权力精英垄断,文化产品非常稀缺;而f随着大众媒介渐渐改变着人们的认知结构,人类的表征领域极大地拓宽,文化习性不再是少数人贵族精英的专利,文化成为大众的公共领域。在这个公共领域里,每个人创作的文化产品表达的概念和意义之间的符号系统引起的舆论都有可能会产生支配意义。文化创作者不仅仅能在舆论上引导民众,而且可以还运用这一权力在实际事务上干预社会。无论是我们的民族英雄鲁迅还是揭露黑暗的经济现象的狄更斯,对社会变革产生了巨大精神动员力量。人们掌握了普遍的文化权力后,对文化的理解不再根据固定的模式或相同的结构,认知上告别了被动的客体地位。因此,在这个知识爆炸的社会里,文化产品是否具有社会效益十分关键。任何一个文化产品都具有一定的文化权力,对社会会产生潜在的影响。
第二,文化产品能起到一种软性的教化的作用,是一种规训的作用形式。阿尔都塞认为,国家权力的实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在两种国家机器中进行:一种是强制性和镇压性国家机器,另一种则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性和文化性反映并影响人们看待社会的方式。文化产品能影响和渗透人们思想意识,影响人们的思维结构,虽不能直接改造社会现实,但却可以通过对人们精神的熏陶和意識的改造,进而再作用到改造社会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去。电影、电视剧以正义与邪恶二元对立的叙事方式结构来向人们讲述真、善、美的道德伦理,如塑造的雷锋形象,在人们内心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维持长期建立的社会文化规范,柏拉图的《理想国》害怕诗人们的作品影响到民众的思想,反对情感艺术,坚持理性的恒定不变的知识。文化产品表现出来的精神价值取向、对生活的态度都是创作者的意识形态,影响着人的社会化过程。
第三、文化产品能塑造人们的身份认同,建构自我意识。由于当代社会结构的急剧调整,信息传播中增多和文化参照频繁,人类关系分化重组、再构造、再确认的要求大大强化,使得“我(们)是谁”这一疑问不仅作为抽象的哲学问题,而且作为直接关系到社会文化的中心结构和边缘成分、主流和支流的重新定位,多数和少数、群体和个人权利再分配的实际问题,而对各国的政策思维和决策过程产生越来越重大的影响。人类生活在社会化的环境里,人们在社会上的身份、立场、性别都不是之前就存在的,我们也不能以某种方式决定自己和他者的文化意义,这些都是在话语内部被建构出来,话语决定它们是什么和怎样运作。古时期的话语是具有表象功能的象征符号体系,这一时期的语言只是让人们遵循秩序的表象,而现在的话语围绕着人,所有的话语都围绕着人的本能、欲望和意志展开。文化产品中的话语符号系统与人们所处其中的现实社会有着具体而又复杂的关系,对人们的行为、心理都具有软性的规范作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不仅最初具有生理性别属性(包括性别、年龄、种族)的身体被打上了文化、习俗、信仰、阶级以及思想价值观等社会性别的烙印,而且能通过文化产品中各种软性的规范和话语不断强化了人们对自身的身份认同,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道德伦理方面的要求的文化产品能使人们形成正确的身份认同,有助于社会分工体系和性别分工的建立和完善,人们各司其职,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稳定。
我们可以从上述的这些重要性中看出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性、它内在的话语系统都对人、社会产生不容忽视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很多学者提出过关于提高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的措施,如培养大众的审美情趣、提高作品的审查机制、加大政府对文化产品创作的扶持力度等等,这些具体的建议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或缓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但文化产业从本质上来看是生产符号的产业,通过文化产品的流通带动意义的传播,文化产品的社会价值在于它的意义,因此,我认为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的好坏与文化产品的意义重构方式息息相关,文化产品生产者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思考问题的深刻度,突破固有的结构束缚,不能仅仅依靠跟随时代的流行之风追求经济利润,否则,文化产品与一般商品并无区别。
总之,文化产品的物质方面与精神方面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文化产品不仅要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应该把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作为开拓市场、生存发展的主要动力,创出自己的名牌,这是文化产业的生命力之所在。(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媒体设计学院)
注解:
① 福柯.《性经验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参考文献:
[1] 斯科特·拉什,约翰·厄里《符号经济与空间经济》商务印书馆.2006年
[2] 福柯.《性经验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