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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长期以来,农民因负担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小病拖,大病扛”在农村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为了切实解决广大农民就医难,自2003年北京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此项制度建立运行三年多来,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增强了农民集体抗风险能力,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