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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013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3-2197(2007)24-021-02
1997年菲律宾总统签署了传统与替代医学法案。法案提出,通过发展传统和补充/替代医学以及将其整合进入国家卫生保健体系以改善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是政府的一项政策。法案还支持创建了菲律宾传统与补充/替代医学研究所。
1 菲律宾传统和替代医学研究所
菲律宾传统和替代医学研究所为传统和替代药物及其原料、天然和有机产品的制造、质量控制和销售制定标准并进行业务指导。
2 菲律宾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菲律宾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传统和替代药物的管理和注册机构。1987年菲律宾宪法第12部分第13条:国家应建立并保持一种有效的食品和药品监管制度,并投入适当的卫生人力资源进行药品的开发和研究,以对国家的卫生需求和问题作出反应。
3 共和国法(3720)——食品、药品、设备和化妆品法
确保生产的食品、药品、中药材、生物制品、诊断试剂及装备、医疗器械、化妆品和家庭有害物质的安全、功效、纯度和质量。
4 各类传统药物的登记与管理
在菲律宾,传统和替代药物分草药、传统草药产品、化妆品、食品补充剂4种。
4.1 草药
草药注册登记管理:
申请提交资料:申请表,授权书,认证,标识,产品相关信息。
质量文件:药物一般信息与控制;药品描述和组成,制造,辅料及成品的控制、稳定性。
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根据:急性致死因子剂量50(LD50),无副作用;剂量和中毒综合征;动物药理作用研究;生物鉴定(如适用) ;无诱变性,包括艾姆斯氏试验和微核试验;亚慢性/慢性毒性试验;I期临床试验(对草本制剂产品);第Ⅰ、Ⅱ、Ⅲ期临床试验(对药品剂型产品)。
4.2 传统草药产品
传统草药产品注册登记管理:
(1)行政资料:申请表,授权书,认证,标识,产品信息。
(2)质量文件:药物一般信息与控制;药品描述和组成,制造,辅料及成品的控制、稳定性。
(3)安全性根据:基于文件关于传统草药产品长期的明显的安全作用和不存在未知潜在的系统性毒性、致癌性和至畸性的描述。
(4)宣布应用的根据:基于医学/药物文献或类似资源或来自医学、历史、人种学的文档中的这类产品的应用知识文件(50年)。
4.3 化妆品
采用东盟统一化妆品管理计划和东盟共同技术文件(2005):
菲律宾承认由其它会员国的监管当局按照东盟化妆品注册规定和东盟化妆品标示规定批准注册为化妆品的产品。
4.4 食品补充剂
进口食品/保健补充剂:
来自原产国管理当局的药剂制品证明书;适当的分析证书;采用食品法规委员会方针,关于营养与健康声明的使用标记和广告。
草本食品、草本营养补充剂和公共草药制剂的登记。
5 正在进行的东盟传统医药的统一化(ASEAN)工
作菲律宾作为东盟成员国积极参与到ACCSQ传统药物和保健补充品工作组中,为东盟国家传统医药的统一化作出贡献。
1997年菲律宾总统签署了传统与替代医学法案。法案提出,通过发展传统和补充/替代医学以及将其整合进入国家卫生保健体系以改善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是政府的一项政策。法案还支持创建了菲律宾传统与补充/替代医学研究所。
1 菲律宾传统和替代医学研究所
菲律宾传统和替代医学研究所为传统和替代药物及其原料、天然和有机产品的制造、质量控制和销售制定标准并进行业务指导。
2 菲律宾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菲律宾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传统和替代药物的管理和注册机构。1987年菲律宾宪法第12部分第13条:国家应建立并保持一种有效的食品和药品监管制度,并投入适当的卫生人力资源进行药品的开发和研究,以对国家的卫生需求和问题作出反应。
3 共和国法(3720)——食品、药品、设备和化妆品法
确保生产的食品、药品、中药材、生物制品、诊断试剂及装备、医疗器械、化妆品和家庭有害物质的安全、功效、纯度和质量。
4 各类传统药物的登记与管理
在菲律宾,传统和替代药物分草药、传统草药产品、化妆品、食品补充剂4种。
4.1 草药
草药注册登记管理:
申请提交资料:申请表,授权书,认证,标识,产品相关信息。
质量文件:药物一般信息与控制;药品描述和组成,制造,辅料及成品的控制、稳定性。
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根据:急性致死因子剂量50(LD50),无副作用;剂量和中毒综合征;动物药理作用研究;生物鉴定(如适用) ;无诱变性,包括艾姆斯氏试验和微核试验;亚慢性/慢性毒性试验;I期临床试验(对草本制剂产品);第Ⅰ、Ⅱ、Ⅲ期临床试验(对药品剂型产品)。
4.2 传统草药产品
传统草药产品注册登记管理:
(1)行政资料:申请表,授权书,认证,标识,产品信息。
(2)质量文件:药物一般信息与控制;药品描述和组成,制造,辅料及成品的控制、稳定性。
(3)安全性根据:基于文件关于传统草药产品长期的明显的安全作用和不存在未知潜在的系统性毒性、致癌性和至畸性的描述。
(4)宣布应用的根据:基于医学/药物文献或类似资源或来自医学、历史、人种学的文档中的这类产品的应用知识文件(50年)。
4.3 化妆品
采用东盟统一化妆品管理计划和东盟共同技术文件(2005):
菲律宾承认由其它会员国的监管当局按照东盟化妆品注册规定和东盟化妆品标示规定批准注册为化妆品的产品。
4.4 食品补充剂
进口食品/保健补充剂:
来自原产国管理当局的药剂制品证明书;适当的分析证书;采用食品法规委员会方针,关于营养与健康声明的使用标记和广告。
草本食品、草本营养补充剂和公共草药制剂的登记。
5 正在进行的东盟传统医药的统一化(ASEAN)工
作菲律宾作为东盟成员国积极参与到ACCSQ传统药物和保健补充品工作组中,为东盟国家传统医药的统一化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