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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一般以县为基层单位,由于县级行政设置仍然不能满足国家对基层社会的管理,因此历代中央政府都将国家权力延伸到了县以下的乡村一级。明清时期,国家在西南地区的基层行政组织形式主要有里社、里甲、保甲等,随着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不断深入,基层社会组织也随之发生变迁,且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