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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作为竞争性的缔约方式之一,其程序设定的目的就是保证能够促进合同缔结的竞争性,公开招标程序要求招标人在开标以后将合同授予可信赖的投标人,这一招标人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仅从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与价格相关的其他因素方面加以考虑,应该最有利于投标人的利益。招标投标程序以此作为价值取向,在各种经济活动领域得到日益广泛的适用,对于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招标中也出现了一些违背市场竞争规律,背离招标投标程序价值的现象。